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二年。
丁亥。
五月。
己卯。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曰、期成額現在出差。
所有兵部侍郎事務。
着珠魯讷暫行署理
○庚辰。
谕、昨因滇省緣邊一帶。
官兵進剿緬匪。
已降旨将該省本年地丁錢糧。
分别蠲免。
因念近邊各該土司地方。
毗連外夷。
自莽匪滋事以來。
伊等均能奉公效力。
宜一體加恩。
俾資生計。
所有該土司等應徵本年糧銀。
普行蠲免。
以示體恤。
該部遵谕速行
○軍機大臣等議奏、查三月内派出前往雲南之健銳營兵五百名。
分作十起。
間日行走。
每起五十名。
于五月初一日。
業已全行。
續派五百名。
亦照前分起。
計至六月十五日。
始可全行。
今又添派健銳營兵五百。
火器營兵一千五百。
共二千名。
若仍前五十名一起。
到軍前未免太遲。
查前續派之五百名。
頭起、二起。
于本月十七二十等日起程。
業經派定。
仍按五十名之數行走。
其餘四百名。
應并為百名一起。
計至六月初三日。
即可全行。
至添派之二千名。
并為二百名一起。
頭起、令于六月初六日起行。
計至七月初三日。
即可全行約八月初間。
先後所派。
可悉抵永昌。
所有經過直隸、河南、二省。
驿道寬闊。
車馬供頓。
自可照例給發。
其湖廣、貴州、等省。
多系山路。
或支架帳房。
搭蓋草棚。
皆可住宿。
食物随路可買。
無庸過事周章。
當即行文沿途督撫。
及前派出專辦之藩臬各員。
遵照妥速辦理。
從之
○河東河道總督李清時奏、準撫臣來咨。
天津水師營滿兵。
移駐閩廣。
分作六起。
于五月初六日由運河南下。
計兵船抵東。
正值江廣糧艘挽運之時。
閘流較弱。
雖有南旺、馬場、蜀山等湖。
節節輸灌。
而各閘仍須上啟下閉。
将來兵船抵閘。
未便一律啟放。
以緻有礙糧艘。
現饬酌量各閘水勢。
将六起兵船。
分作兩塘。
先後相機啟放。
于糧運無礙。
而兵船行走。
亦不緻濡滞。
報聞
○又奏、豫省黃河北岸陽武一帶堤工。
土性松浮。
查武陟汛之丁家庵河岸。
經河水漫灘。
刷成窪形四道。
僅高大河水面七八寸。
及一尺三四寸不等。
河水稍長。
即由此漫入。
今将各道窪地。
離河三四十丈。
修築土格各一道。
内有窪形較寬者。
多築一二道。
均與灘面相平。
兩面密釘柳樁。
并用柳枝編紮成笆。
以攔土格。
共計修築土格八道。
現在一律工竣。
将來土格之内。
漸次淤平。
于堤岸益臻穩固。
得旨嘉獎
○辛巳。
谕、據護理貴州巡撫良卿參奏、署永甯州知州王?。
縱役栽贓。
誣良為盜。
請旨革審。
該管知府珠隆阿。
既漫無覺察。
迨事主控府。
又不親提查訊。
請交部議處等語。
王?着革職。
交該撫将案内有名人犯。
一并嚴審究拟具奏。
珠隆阿着交部議處
○江南河道總督李宏奏、本年挑汛。
高堰志樁。
節次長水四尺二寸。
五滾壩高出水面四尺以上。
清口口門。
上年留寬二十丈。
核計現存湖水。
尚未屆啟拆清口定志。
但目今上遊淮水。
節次報長。
應豫為宣洩之計。
現拆東壩六丈。
連舊存口門。
共寬二十六丈。
以資暢注。
再宿遷駱馬湖尾闾五壩。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