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在虧空有無。
非令汝遇事生風。
過當苛刻也。
奈何。
奈何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天津水師營兵。
除移駐閩廣涼州外。
計出旗者六百九十二名。
其中為民者三百五十八名。
願歸綠營入伍者。
三百三十四名。
前議分派直隸督。
提。
及各鎮标。
俟有馬戰守兵缺出頂補。
又水師營所駐新城地方。
議以大沽營遊擊移駐。
并于各标營。
抽撥兵三百名。
均經軍機大臣議準。
查大沽營。
應移駐新城兵一百八名。
其餘應在各标營抽撥。
不若就近将水師營出旗候補之兵。
即令先補新城額設兵數。
餘兵。
仍照原議于督、提、及各鎮标營。
俟有缺出。
頂補。
得旨嘉獎
○天津鹽政高誠奏報、盤查山東運庫錢糧。
均無虧缺。
得旨、知道了。
地方年成光景。
如何不奏
○兩江總督高晉奏、遵旨密察江西撫臣吳紹詩。
精力如何。
有無贻誤地方。
查該撫居心醇正。
現舊病全愈。
辦事更加奮勉。
不緻贻誤。
得旨、好。
知道了。
人材難得。
如果不誤事。
朕豈樂于更用哉
○又奏、江西南昌鎮總兵邱若龍、整頓營伍。
實能留心。
惟該鎮與撫臣吳紹詩。
系屬同鄉。
往來甚親。
且聞彼此換帖。
有愚兄愚弟之稱。
在文武和衷共濟。
固屬美事。
第外省奔競成習。
恐文員見撫鎮交好。
或向鎮臣窺探意指。
交結逢迎。
是邱若龍于南昌鎮任。
頗為不宜。
請将該鎮與别省總兵對調。
得旨、所奏甚是。
徐即有旨
○江南河道總督李宏奏、本年清口東西壩。
因湖水盛漲。
将壩口先後拆寬七十二丈。
自八月開工接築。
至九月二十八日。
共築城壩工五十六丈。
留口門寬一十六丈。
現在洪湖高堰志樁。
存水四尺二寸。
甚為合宜。
再洪澤湖。
上承淮水。
發源于河南桐析縣。
漸注江南霍邱等縣。
向以上江壽州屬之正陽關。
為淮水上下關鍵。
該處設立水志。
專委正陽關巡檢。
于每年秋汛水發時。
按日探報。
俾下遊先事豫防。
本年大汛經臨。
有時上遊報長數尺。
而下遊長水無多。
有時上遊久已報消。
而下遊仍然加長。
水勢消長。
上下全不符合。
臣現拟前往正陽關親履查勘。
得旨、知道了。
又批。
若系所報有不經心詳查謊報之處。
即應咨處易人
○安徽巡撫馮钤奏、常平倉額貯谷。
遇有動用。
例應随時買補。
安徽一省。
額貯倉谷。
自乾隆二十六年後。
節次災赈動用。
及蠲免民欠耔種口糧。
共缺額谷六十一萬八千零。
除業經買補外。
尚缺谷五十一萬八千零。
本年颍州府屬。
秋收豐稔。
已撥司庫銀。
分發各州縣采買。
查本年安省沿江地方。
間成偏災。
未經被水各屬。
仍屬豐收。
現在含山縣之運漕。
桐城縣之棕陽。
舒城縣之三河。
各鎮。
米谷聚集。
價值平減。
未便因偶有成災處所。
緻使倉額久缺。
拘泥停買。
得旨嘉獎
○山東巡撫李清時奏、東省應修城垣四十四處。
業經奏準動帑興修。
查各處城基。
原屬堅固。
止須刨槽添換磚石。
不必那動舊址。
現在最應嚴查者。
一在底面高寬。
不得偷減尺寸。
一在燒磚不得雜用沙土。
及燒未透熟。
易緻剝落。
一在裡皮中心灰土。
不得減少。
若不及時督辦。
俟告竣後始經查出。
即将承辦之員參處。
而已成之工。
不能複為拆造。
斷難經久。
現饬各道府巡查。
并多委試用知
縣。
分段監工。
臣仍與藩司不時親勘。
得旨、好。
實力為之。
卷之七百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