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金山、五縣。
乾隆二十三、四、年。
沖塌不能墾複地、一百七十二畝有奇額賦
○乙酉。
禮部奏、皇太後萬壽聖節慶賀禮儀。
得旨、是。
照例行禮。
奉皇太後懿旨。
今年進止筵宴
○丙戌。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曰、周景柱、着來京。
照例以京堂補用
○以甘肅鞏秦階道蔡鴻業、為甘肅按察使
○丁亥。
谕、向來綠旗世職。
無承襲罔替之例。
每念官弁等。
果能宣力效忠。
勳猷卓越。
則國家延賞酬庸。
誼難歧視。
前經降旨、将黃芳度、張勇等、特予加恩。
令其子孫永遠承襲世職。
并令軍機大臣、會同兵部、詳查國初以來。
凡有功冊可稽者。
分别等差。
通行列名具奏請旨。
茲據覆奏、内有殉節陣亡之張國彥、徐勇、鄭之文、賈大第、鄭钰、房星、趙邦試、林芳、康泰、康海、許雲、遊崇功、羅萬倉、徐宗仁、李國勳、劉貴才、劉芳雨等、十七員。
又軍功較着之惠應诏、染化鳳、仝光英、黃熙瓒、李皇诏、李之芳、陳世凱、許正、蔣懋勳、趙應奎、潘育龍、藍廷珍、樊廷、冶大雄等、十四員。
核其事迹。
或緻命疆場。
克昭義烈。
或折沖阃外。
茂着勤勞。
均宜錫以殊施。
俾臣工共知激勸。
所有張國彥等子孫。
甚其世職有尚應承襲者。
俟将來襲次滿日。
着加恩各賞給恩騎尉。
其現在襲次已滿者。
亦着一體賞給恩騎尉。
并準其世襲罔替。
庶荩臣後裔。
得以長荷渥恩。
副朕格外嘉績褒忠之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鄂甯奏、審訊千總蘇起文。
供詞稱。
伊趕上德鎮說此是小路。
不是打仗路徑。
旁有将官四達色。
就拏馬鞭子毆打。
催令快走等語。
是德保立意潛逃。
四達色實豫知其謀。
情罪甚屬可惡。
四達色。
前經明瑞奏補都司。
現在曾否随衆進兵。
着傳谕鄂甯。
即速查明。
将四達色革職。
慎揀妥員。
拏解來京
○己醜。
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
是日起。
齋戒三日
○庚寅。
吏部議奏、山西巡撫彰寶奏請。
将大同縣知縣宋乾金。
升補忻州直隸州知州。
查該員由直隸玉田縣知縣革職。
捐複揀發山西。
于乾隆二十四年。
奏補興縣知縣。
旋調大同縣。
系捐複例應試俸之員。
未據該撫題報。
銷去試俸字樣。
例當議駁。
但試俸例。
以三年為限。
宋乾金業于乾隆二十四年補授知縣。
迄今久已逾期。
該撫既題請升補知州。
自與不能稱職。
未經題報實授者不同。
若照例議駁。
俟該省補報到日。
再行準升。
未免員缺久懸。
請嗣後遇有捐複捐納人員。
題升到部。
除試俸未滿。
照例議駁外。
其已經逾期。
而未曾題銷試俸。
非本員遺漏呈報。
即該管上司遺漏具題。
一面查取職名。
分别議處。
一面仍準升用。
以省駁诘。
宋乾金。
請即照此辦理。
從之
○是月。
欽差侍郎邁拉遜奏、清查河南南陽府屬葉縣倉庫。
見倉門有無數車輛。
運谷進倉。
傳詢該縣。
據供。
因新建倉廒。
撥谷還貯。
及訊管倉書吏。
均稱。
常平倉現存谷一萬一千餘石。
實在虧短谷七十石。
本官聞欽差在舞陽縣盤查。
因買補添還。
查該縣虧空倉谷七十石。
并不早為買補。
及聞盤查。
始行買補。
殊屬巧為彌縫。
請将該知縣程鐘嶽。
解任。
交河南撫臣查審。
得旨、覽。
又批。
七十石豈得謂之虧空。
皆因汝辦理過甚。
始有此事。
若再任性。
将無底止。
已差舒赫德前往。
汝應同彼辦理。
庶可挽回。
朕令汝所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