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百滿兵。
遣赴永昌防駐。
俟伊等于普洱進兵時。
将在永昌舊隊滿兵二千名帶往等語。
所見非是。
永昌甚屬緊要。
本年所遣京兵四千名。
理應遣往彼處駐防。
剿辦就近普洱小賊。
事屬至易。
如不甚緊要。
本年暫不必辦理。
節次谕知阿裡衮。
至永瑞帶往之荊州兵二千五百名。
昨亦降旨。
令其前往普洱。
阿裡衮秋間前往。
不過由永昌再帶滿兵一千名。
亦足敷用。
再去年所遣随明瑞之舊隊滿兵。
昨經降旨。
令其來京。
今阿裡衮等。
将永昌舊隊之滿兵二千名。
欲行帶往。
而本年所遣之滿兵四千名。
又欲令駐雲南等候。
甚屬不論輕重。
辦理普洱等處賊匪。
何需多兵。
此皆阿裡衮偏聽舒赫德。
鄂甯欲遣哈國興招安緬賊。
于一切俱不留心。
草率從事。
觀望舒赫德。
鄂甯。
所奏情形也。
若如此辦理。
斷然不可。
永昌甚屬緊要。
着傳谕阿裡衮。
将本年所遣京兵四千名。
仍赴彼處防守。
至本年辦理普洱等處賊匪。
究屬有益與否之處。
阿裡衮詳悉酌量。
如有益。
俟秋後可帶滿兵一千名前往。
會同永瑞所帶荊州兵。
一并調遣。
如無益。
暫行停止。
至彼處随明瑞之舊隊滿兵。
仍遵昨降谕旨。
令其來京
○甲午。
夏至。
祭地于。
方澤。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乙未谕、傅為詝奏、請停止禦史兼辦部務一摺。
向來各部司員補授禦史。
該堂官等有奏請仍兼本部行走者雖為熟谙部務起見。
但禦史有稽察各部之責。
若仍令兼司部事。
不無意存瞻徇。
究于政體未協。
傅為詝所請。
事屬可行。
嗣後司員改任禦史奏請留部之處着永行停止其現在禦史中兼部行走者。
并着徹回。
至摺内所奏科道輪班條奏一節。
所奏甚屬無謂。
禦史職任建言。
遇有應行指陳彈劾之事。
果能據實入告。
朕必深為嘉予。
若遽定為輪班奏事。
按人限日。
令其虛應故事。
不惟剽竊浮言。
毛舉細故。
且有撰拟條陳。
轉相購覓。
不惜贻笑班聯者。
于政務更何裨益。
況前此何嘗不試行之。
而文具相沿。
毫無實際。
傅為詝甯不聞之。
顧以必不可行之說。
摭拾具奏耶。
且禦史留部不便之處。
一二語即可明白。
乃挦扯鷹犬猛獸等。
陳編謬悠之詞。
希冀張皇聳聽。
夫朕何忍以鷹犬畜類視禦史耶。
此緣甫經遷擢。
思以此博建白之名。
而不知其自蹈陋習。
自比禽獸矣。
雖邊省見聞淺陋。
然已服官有年。
亦何至不谙事體若此。
傅為詝着傳旨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朕乙酉春巡視河工。
親臨清口相視。
複令于陶莊積土相對處。
添建木龍一具。
俾益收挑溜之用。
迄今已閱四載。
未據該督等奏及。
不知所建木龍。
于清口果否有益。
着傳谕高晉。
李宏等。
将現在情形查明覆奏。
尋奏、查乾隆三十年。
遵旨于陶莊添設木龍一架。
臣高晉。
當經儹辦。
計長五十丈正值伏秋大汛。
頗收挑溜之益。
臣李宏、于秋汛後。
複會同高晉。
查勘南岸。
新建木龍迤下。
淤出灘長一百九十七丈。
北岸陶莊積土尾段。
刷去長十餘丈。
臣等複加相度。
又将新建木龍接長十丈。
挑溜護灘。
更為得力報聞
○又谕、昨阿裡衮等奏、請本年由京遣往之滿兵四千名。
不必赴永昌。
駐劄雲南府。
俟伊等秋後普洱進兵時。
将永昌舊隊滿兵二千名。
一并帶往。
成都之滿兵一千五百名。
遣往永昌駐防等語。
永昌較普洱尤要。
本年由京所遣之滿兵四千名。
俱應在彼處防駐。
附近普洱之賊。
不過宮裡雁之餘黨。
辦理甚易。
且本年辦不辦皆可。
業經節次傳谕阿裡衮。
況即辦此等小賊。
亦不必多兵。
不過由永昌帶滿兵一千赴普洱。
會同永瑞所帶之荊州兵。
一并調遣。
亦足敷用。
阿裡衮、舒赫德、反以永昌不甚緊要。
将得力精兵。
俱欲帶往普洱。
成都滿兵。
雖不似綠營兵。
究不及京兵。
京兵俱行帶往。
如永昌有事。
由普洱調遣。
其能立至乎。
伊等何以不知輕重至此。
着傳谕申饬。
至奏稱、由彼處逃出之兵丁方汝霖供稱、楊重英被賊拏獲。
賊匪令其戴白頂。
乘馬帶至阿瓦城等語。
此次賊匪。
如果遣伊來呈遞文書。
阿裡衮暫且安慰。
将賊之阿瓦城形迹如何。
賊勢如何。
一切詳細訊明。
俟得實後。
将楊重英即行正法。
再審訊楊重英時。
将賊匪酋長見楊重英。
或起見。
或坐見。
賊匪如何動作。
伊如何見賊。
說何等語。
賊匪酋長系何等人。
在傍皆系何人。
有我天朝奸民否。
再賊匪所居房屋如何。
猶有款式否。
似我何處地方。
俱詳細審訊奏聞
○又谕、昨遣舒赫德赴永昌。
一切俱已降旨訓谕。
舒赫德起程後。
複又降旨。
我大兵赴永昌時。
賊匪不免恐懼。
遣使懇恩。
如果懇請。
或伊酋長親來。
或遣伊大頭人來。
方可代為奏請。
如僅遣小頭目來。
決不可草率了事。
已降旨谕舒赫德矣。
嗣據舒赫德奏、臣到滇省後。
會同鄂甯商議進兵。
馬匹口糧。
俱屬難辦。
且賊地窄險。
錢度、哈國興、俱熟悉彼處情形。
此時賊匪或遣使來。
可乘此機會。
交伊等辦理等語。
顯系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