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未。
豁雲南永昌、曲靖、思茅等府廳乾隆三十二年。
稅課缺額銀一萬一千五百兩有奇
○戊申。
上奉皇太後幸壽安宮侍膳
○谕、前因割辮一案。
其事始于江浙。
該督撫等不于春間發覺之初。
即時具奏。
實力根求。
以緻蔓延滋擾。
螞降旨将高晉明德等。
交部嚴加議處。
今閱明德覆奏、在江蘇卸事日期。
因令檢核原案。
則蘇州被割發辮。
及獲犯數起。
皆系三月間事。
而明德于二月二十四日。
已遵谕來京。
是此案與該撫無涉。
所有前經部議降級之處。
着即寬免。
朕于臣工一切處分。
無論巨細。
皆度理原情務令被議之員。
中心怗服。
不使稍有屈抑。
即已付吏議而事後一經核實。
亦立予豁除期協平允。
從不稍存回護之見。
并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又谕、伊犁等處種地兵。
收獲糧石已至分數。
俱經加恩将官員兵丁議叙賞赉其烏噜木齊民人遣犯等。
雖非屯田可比如果竭力耕作。
收糧至分數者。
自應于多收糧石内。
酌加賞給。
該管官員。
亦應一體議叙。
着溫福等。
即行查奏。
請旨辦理。
嗣後新疆各處種地民人遣犯。
收糧如至分數俱照此例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楊廷璋奏、滄州知州翁燿拏獲盜犯首夥七名。
内有四犯該州未準關文即能豫先盤獲。
實屬勤能可嘉等語翁燿于兇盜案件。
不待關緝移文。
即能先行查獲。
尚屬能事。
着送部引見但摺内稱、此事拏獲在本年三月間。
系方觀承任内之案。
何以不即辦理。
遲延至今始行具奏。
殊不可解或翁燿為人。
方觀承索所不喜。
雖經藩臬兩司詳禀。
不為據情入告。
及楊廷璋接任。
兩司複為懸求。
抑或藩臬等前未辦及。
直至此時始為具禀。
楊廷璋因而叙入陳奏。
朕辦理庶務。
從不肯絲毫稍存疑義。
必須詢考明白。
着傳谕楊廷璋。
令其查明奏聞尋奏、翁燿具報獲犯後。
曾經兩司面禀。
彼時方觀承。
拟俟審明定案。
再行具奏。
故未即辦理。
至該員先經方觀承題升延慶州。
部駁未準。
續因辦差開複。
升授今職非素所不喜。
報聞
○又谕、據明德奏哈國興查出木邦等處各營逃兵五十餘名。
先後解審正法一摺。
兵丁臨陣脫逃自應盡數查拏。
立置典刑。
以肅軍紀。
但滇省兵丁怯懦素習。
曆任督、撫、提、鎮、等。
釀成贻誤。
亦已有年。
今有事用兵。
情狀始行畢露。
若此時再不加意振作。
則将來邊防重地。
既不能盡置綠營而不用。
又不能概斥滇人。
不令充補。
似此退怯不前。
甚且紛紛竄逸。
锢習不悛。
尚複成何營制。
此等兵丁。
與其懲創于事後。
何如整頓于事前。
着傳谕阿裡衮等。
此時在軍營者。
固當加意整勵。
即内地各營。
亦應實力董饬俾明于有勇知方之義。
庶不緻終歸無用新授提督之哈國興及各該鎮總兵等。
身司統率。
俱有訓練戎行之責。
現在作何設法約束操演。
使營伍共知奮勵。
力改前愆。
以壯軍威而懲積玩。
即速會商詳議。
據實具奏。
仍将伊等于各标營現在作何辦理情形。
附摺奏聞
○己酉。
皇太後聖壽節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壽康宮行慶賀皇太後禮王大臣于慈甯門衆官于午門行禮
○奉皇太後幸壽安宮侍宴
○谕、國學崇祀先師規制法程美備是饬我列聖右文重道。
尊禮有加。
朕臨禦初。
即诏易黃瓦儀惟其隆。
迩以殿庑歲久弗葺。
特發帑金二十餘萬鸠庀鼎新敕大臣董厥成。
輪奂視舊增益工就告蒇。
而門殿諸額。
向沿明張璁陋議。
非所以肅觀瞻明折中也。
既依會典定名躬為榜書并宣谕厘正大指。
茲複親制碑記具修建原委。
且于幾暇手書付锓。
表示鄭重将以明年仲春。
詣學釋奠落成之。
彰盛典焉遐稽阙裡廟堂。
有後漢時犧象諸尊。
以為觀美。
爰擇内府所藏周笵銅鼎、尊、卣、罍、壺、簠、簋、觚、爵、洗、各一頒置太學陳之大成殿中。
用備禮器。
夫孔子志在從周。
楹間列姬朝法物。
于義惟允。
所司其敬凜将事典守勿替。
以克副朕意
○谕軍機大臣等。
據崔應階參奏同知張铎。
于續辦烏槍工價銀内。
每千兩扣銀二十兩。
堅不承認一摺。
已降旨将張铎革職。
交與該督嚴行究審矣。
昨永德來京陛見。
據奏、伊在浙時已經訊出書辦得贓。
及承辦之員。
短價浮銷各情節。
因令軍機大臣。
将此案緣由詳悉詢問據稱伊在藩司任内。
書辦虞九洲。
初辦制槍詳文稿。
系照提标移冊一萬。
三千餘杆。
經永德改稿。
止請造四百四杆。
詳委同知張铎承辦後又改委同知廣福。
已訊據虞九州供稱、廣福許每杆給銀三分。
托為照應。
所以報銷文内、遂添叙餘請陸續制造字樣。
并經訊明初辦四百四杆之理事同知書辦費浚川則稱原詳稿内本無餘請續制之語。
系廣福自行添入調驗原稿果有旁添筆迹。
又訊據續辦三千餘杆之杭捕廳書辦居大川供出。
此案有已滿藩司書辦虞廷榮。
料理院司衙門撫房王明齋。
督房韓如山餘景賢夏聲等俱經供認得過廣福銀十二兩應允照詳題請又理事廳書辦潘正音一犯。
往拘時自行抹脖現在收禁醫治又訊鐵匠姚萬山供。
向張铎領銀。
每千兩扣銀二十兩。
并傳問該員稱每杆用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