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誠其意。
斯語也。
引而未發。
此其所以為蒙引乎。
餘以為毋自欺。
仍即正心之學也。
蓋心之發為意。
則心者意之所自也。
自此而好善惡惡。
無不盡其誠。
則心常快然自足。
而好善必為。
惡惡必去。
設謂誠其意在毋自欺。
是視意與心為二。
而所謂自者。
又将屬之誰乎。
故朱子複申其說曰。
毋自欺者。
以自己禁止不為而言。
如毋不敬。
非禮勿視之類。
可謂深切着明矣。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興。
直講官奉寬、王際華、進講尚書欽哉。
惟時亮天功、二句。
講畢。
上宣禦論曰、帝舜于四嶽九官十二牧。
各有所命。
而總告群臣。
則無多言。
惟曰欽哉而已。
欽者敬也。
自古及今。
未有不以敬而興。
亦未有不以不敬而亡者。
讵惟董百官、康庶事而已哉。
故惟欽足以檃括治理。
即舜之所以受于堯。
而亦将以授于禹者也。
夫庶官之事。
皆君之事。
君之事。
即天之事。
亮天功者。
君任其總。
而臣分其績。
設謂舜責其群臣以寅亮。
而已若不與焉者。
此豈知舜者哉。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大學士尹繼善、劉統勳、奏曰、皇上聰明天亶。
研究理奧。
洞徹精微。
以心為意之所自。
以毋自欺仍即正心之學。
誠千古未發之蘊。
又以心法為治法。
括堯舜傳心之要于一欽。
仰見聖德日新。
兢業自矢。
亮功熙載。
無不本宥密單心以發為大業也。
臣等幸侍講筵。
親承聖訓。
不勝榮幸。
奏畢。
諸臣出就拜位。
行二跪六叩禮。
禮成。
上還宮
○遣官祭昭忠祠
○谕、前經降旨、派出尚書托庸、福隆安、總理送兵事宜。
侍郎英廉、亦着一同辦理
○又谕、朕幾餘不自暇逸。
典學之下。
時及臨池。
曩曾輯石渠所藏前人墨迹。
刻為三希堂、墨妙軒、二帖。
廣示藝林。
複念古帖流傳。
可補墨迹所未備者。
惟宋淳化閣帖。
镌集尤為美富。
遠出大觀、太清樓、諸本之上。
但惜初搨與賜者絕鮮。
或雲版尋殘損。
當時已為難得。
後來翻刻愈繁。
真意寖失。
有意追摹者。
末由津逮。
内府舊藏淳化閣帖極多。
而畢士安所得賜本。
搨最精好。
茲特敕選工鈎摹上石。
冀複舊觀。
第王着昧于辨别。
其所排類标題。
舛陋滋甚。
不當聽其沿訛。
以誤後學。
因命于敏中等、詳加考正。
以次呈閱。
候朕鑒定。
分識各卷。
并命搜采諸家釋文。
依字旁注。
其互異者、折衷附記于後。
以資省覽。
是于考文稽古之中。
兼寓舉墜訂訛之益。
用嘉惠海内操觚之士焉
○禮部議奏、經略大臣恭受敕印儀注。
臣部劄欽天監、擇于二月十八日卯時受敕印吉。
是日禮部、工部、鴻胪寺官。
設敕印黃案各一、于太和殿内東旁。
設彩亭二、于内閣門外。
經略大臣、及随征侍衛、俱蟒服、俟太和殿丹陛東階下。
内閣學士、由内閣捧敕印置彩亭内。
校尉舁亭。
前張黃蓋。
列禦仗。
由中路入太和門。
至殿階下止。
内閣學士捧敕印、由中階入殿内。
置黃案上。
大學士二人立殿外。
鴻胪寺官、引經略大臣、由東階升。
至殿檐下甬路東、北面立、随印官二員、從升。
西面立。
大學士入殿左門。
捧敕印由中門出。
經略大臣跪受。
轉授随印官。
興。
鴻胪寺官、引經略大臣至丹陛中路左旁。
行三跪九叩禮。
禮畢、捧敕印官前行。
經略大臣随行。
由中路至階下。
安敕印于彩亭内。
随征侍衛前引。
由各中門出。
随印、及執事各官、俱随行恭送。
至經略大臣第。
報聞
○庚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據吳必達奏、遊擊遊輔、率領弁兵追剿賊匪黃教。
奪獲槍炮等物。
現在賊又逃入生番山界之大埔藏匿等語。
此等逆匪。
本幺<?麻骨>烏合。
豈能制辦各種軍械。
至大炮鑄造不易。
更非賊匪所應有。
其為搶劫營汛而得。
自不待言。
今但條列奪獲賊中械仗如許之多。
而不究從前被劫何以若是之甚。
則吳必達所謂查辦台地情形。
又屬何事。
且賊匪既敢肆焚掠。
所在汛地。
防範宜嚴。
而營中既收貯軍器。
尤關緊要。
豈竟漫無守禦。
轉藉寇兵。
甚至炮位亦為所得。
是伍籍中盡皆庸懦無用之徒。
尚複成何營制。
若雲各種器械。
均系逆匪之物。
試思賊竄迹靡常。
何暇從容成造。
即鳥槍藤牌諸件。
尚不能猝辦臨時。
而大炮一項。
更非一朝一夕所能鑄。
該處官兵。
平日豈絕無知覺。
而任其潛聚私造。
無忌憚若此。
又據雲、賊衆逃匿深山。
何從積有糧食。
竟爾贍用不匮。
吳必達于此等關鍵。
俱未置論。
殊不可解。
着傳谕崔應階、即速逐一确查。
據實嚴參。
不得稍為掩飾。
再賊衆不過數百人。
所調官兵。
幾數十倍而赢。
乃濡遲已閱數月。
尚聽賊衆東奔西突。
茫然不能得其要領。
據雲逃入生番山界。
亦屬含糊。
若大埔祇與番界毗連。
則尚系内地。
即當統率官兵。
迅往追擒。
若已逸入番界。
則前旨曾令曉谕生番。
饬其協力擒獻。
量予賞赉。
并告以官兵但捕賊匪。
并不擾及番地。
一面即統兵深入。
賊衆自無從喙走。
吳必達摺内。
并未措置及此。
剿匪一事。
何由速竣。
昨已交葉相德專任其事。
并予吳必達一月之限。
着崔應階、速饬該提鎮遵照前旨。
迅行妥辦。
務期首夥各犯。
克日就擒。
毋稍延緩。
并将吳必達等現在剿賊情形。
一一詳悉奏聞。
并谕吳必達、葉相德、知之
○又谕、據巴祿奏稱、派往雲南之厄魯特等、均給鐵甲。
又派兵七十名照料等語。
鐵甲所以壯軍容。
難以用之戰陣。
且程途甚遠。
焉用赍此無用之物前往。
且照料百餘名厄魯特。
又何至需兵七十名。
巴祿、系曾經出師之人。
豈尚見不及此。
看來巴祿并未盡心辦理。
即伊前此告赴軍營。
亦不過聊且塞責。
原非出于實意。
再齊哩克特、系蒙古人。
亦曾在軍營行走。
于此等事理。
豈得不知。
巴祿、齊哩克特、俱着傳旨申饬。
所有馱甲之費、及七十名兵丁口食銀兩數目。
交巴祿查明具奏。
即着伊賠補
○兵部等部議準、貴州巡撫良卿奏稱、黔省各營。
先後調撥進剿緬匪兵、一萬三千名。
所有防隘、及陣亡、病故、遣回、各兵。
遺損軍裝器械。
應補制修整。
其現在留駐永昌兵九千餘。
前經咨準督臣阿裡衮覆稱、業于滇省新制軍裝内撥給。
毋庸再籌。
餘陣亡、咨黔募補等兵三千餘。
查黔省召募赴滇補伍新兵案内、制造鳥槍腰刀等項。
除分給外、尚餘十之五。
應以照數補給。
所餘、留貯各營。
造冊存案。
遇損失需補時。
照綠營自備軍裝例換給。
按原值、于各營公糧内扣留歸款。
其弓箭、鳥槍、藤牌、旗幟等項。
營中現無制存。
應動項給辦。
以備調撥。
從之
○補行乾隆三十二年、山東省軍政。
卓異官四員。
有疾官一員。
年老官三員。
分别議叙處分如例
○賜恤江南鳳陽衛鳳中常州原頭幫漕船、渡江遇風淹溺旗丁、如例
○辛酉。
谕曰、于文煥、着前往雲南。
聽候經略大學士公傅恒差委。
遇有總兵缺出。
酌量奏請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
葉相德奏、辦理賊匪黃教。
應分南北兩路。
分頭合剿。
并即日帶兵進山剿捕一摺。
所奏甚好。
已于摺内批谕矣。
前以葉相德在總兵中、頗知奮勉自效。
是以降旨令其專任辦理搜剿之事。
應倍加策勵。
克期率兵掩捕。
務令首夥一并就獲。
盡絕根株。
以副委任至意。
先經降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