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四年。
己醜夏。
四月。
癸醜朔。
享太廟。
遣諴親王允秘恭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鄂甯奏、古田縣奸民蕭日安、制賣布旗。
聚匪惑衆。
及匪黨彭朱山、張長等、诓誘民人入夥一案。
已于摺内批示。
此等奸民。
敢于潛匿鄉村。
制旗造印。
糾衆人夥。
不軌顯然。
此皆聞有黃教之案。
敢于造謀滋事。
其情罪甚為可惡。
所有現在就獲各犯。
自應迅速嚴審。
盡法處治。
不應拘泥成例。
分别首從辦理。
緻奸民無所警畏。
着傳谕鄂甯、即行審明正法。
仍查明鄉民所割首級是否實系蕭日安。
并饬該地方官、嚴緝餘黨。
務盡根株。
毋使稍留餘孽。
至福州府宋豐綏、一聞該縣禀報。
即星馳前往擒拏多犯。
頗屬能事。
其查拏會緝各縣。
亦均為出力。
着鄂甯于審明定案之後。
即逐一查明在事各員。
有應送部引見者。
即出具考語給咨送部。
有應量予議叙者。
查明奏請議叙。
以示獎勵。
着鄂甯就近詳晰查辦。
并将此谕令崔應階知之
○又谕、據崔應階奏、擒剿黃教情形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
黃教不過幺<?麻骨>賊匪。
如果上緊擒獲。
何難就擒。
乃官兵剿捕數月。
尚聽其東西左竄。
此皆在事文武官弁、不能合心實力。
希圖草率了事所緻。
如所稱石森刀砍黃教頭足之語。
殊不足信。
黃教如果身受重傷。
焉能遠竄。
且雲因其負痛聲喊賊衆即複回相護。
以緻不能生擒。
其言更近于支飾。
又摺内稱、賊欲往大目降劫殺。
可見賊匪黨羽尚多。
若果窮蹙無依。
方奔避之不暇。
安有餘力出外搶劫乎。
至賊酋匿迹山林。
雖近番界。
但聞生番從不容留外人。
即熟番亦不敢輕至其地。
黃教又何能闌入生番境内。
看來賊衆。
隻在生熟諸番夾界間藏槃。
果能急蹑嚴拏。
自更無從喙走。
皆由文武各員散漫因循。
耽延時日。
緻兇渠久稽顯戮。
尚複成何事體。
總之黃教一日不獲。
此案一日不了。
若此時稍事玩忽。
縱其漏網。
将來或複煽聚滋事。
伊等能任其咎耶。
将此着崔應階、即行檄催葉相德等、迅速搜擒務獲。
毋再遲緩。
并将現在是否實力剿捕之處。
查明據實速行奏聞。
至吳必達曾否徹回内地。
葉相德摺内竟未提及一字。
崔應階奏到之摺。
亦未叙及。
殊不可解。
着崔應階一并查明具奏。
○甲寅。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乙卯。
常雩。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丙辰。
谕曰、高晉參奏、上元縣知縣蔡薰、于看守不行揭報屬員彌補虧空之署颍州府事明福、并不嚴加防範。
以緻明福自缢身故。
請旨革職。
知府劉墉、道員姚成烈、胡純基、楊魁、按察使暻善、布政使梁圖治、俱有承審之責。
不能留心體察。
一并附參。
聽候部議。
并自請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蔡薰管押重犯。
并不監禁嚴防。
又不小心看守。
緻明福在寓乘間自盡。
非尋常疎防獄囚可比。
蔡薰着革職。
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高晉、梁國治、暻善、姚成烈、胡純基、楊魁、劉墉、俱着交部嚴加議處
○蠲免湖北孝感、安陸、雲夢、應城、應山等、五縣。
武昌、武左、二衛。
德安所。
乾隆三十三年旱災額賦有差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元城縣民徐二牛妻鮑
○丁巳。
谕、據永瑞等奏、開化鎮調駐思茅兵丁張國林、因奸殺命一案。
請将約束不嚴之千把等員交部等語。
永瑞等、系統兵駐劄普洱大員。
凡有調駐該處兵丁。
皆伊等所當約束彈壓。
乃張國林、敢于軍營淫兇殺命。
則伊等平日之軍紀不饬。
諸事廢弛可知。
豈轉得诿為無過。
永瑞、五福、并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兵丁在營。
該管将弁。
均有約束之責。
亦豈僅止千把末弁。
并着查明一并交部議處
○以甘肅肅州道王亶望、為山東按察使
○戊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豁免福建出洋遭風漂沒兵米二百七十石有奇
○己未。
谕曰、鄂甯前在雲貴總督任内。
辦理軍務俱未妥協。
是以降補福建巡撫。
以勵後效。
昨聞戶臘撒地方。
去年有被緬匪滋擾之事。
令阿裡衮等查奏。
今據奏到、則上年二月。
因額勒登額退兵。
繞道潛行。
緻尾随之賊。
竄入戶臘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