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
倘仍不能。
我兵既占據橋梁。
令兵渡至西岸。
收取西偏村莊。
繞過老官屯。
在西岸駐守。
截斷阿瓦城接濟兵糧。
賊人落膽。
自難固守。
此時猛拱人等、請攻剿戛鸠。
自可不論氣候。
仍照前奏、先行帶兵前進等語。
此次進兵。
必先攻克老官屯。
留兵駐守。
方為計出萬全。
今傅恒等奏稱、倘不能徑渡。
令兵繞至西岸。
斷其接濟兵糧亦系一策。
我兵據江上流。
兩面夾攻固善或環攻老官屯。
令賊匪無計可出。
再取阿瓦城亦可。
但如此辦理。
必需兵三四萬。
方足敷用。
此時我兵較少。
仍應攻克老官屯後。
留兵固守再取阿瓦。
方為萬全若謂老官屯難取。
棄之而前先攻阿瓦。
斷斷不可。
賊匪在我後路。
必抄襲我兵。
阿瓦乃其剿穴。
防守視老官屯尤堅。
萬一我兵到時。
攻取稍緩。
未免前後受敵。
所關匪細。
此處應熟籌之。
朕意仍應先攻老官屯為便。
惟我兵直逼賊寨。
恐緻士卒多傷。
應造大炮攻取。
或設計攻取。
即多需數日。
亦無不可。
将此傳谕經略傅恒等知之。
傅恒等所奏、總以進兵為急。
朕甚嘉悅。
然進兵之道。
必當計出萬全。
不可不籌算周詳也。
且瘴氣亦屬可虞。
齊淩紮布、即染瘴身亡。
官員兵丁染瘴者甚衆。
亦當在意。
相時而動。
可傳谕傅恒等、遵朕節次所降谕旨、相度機宜妥辦
○是月。
江西巡撫吳紹詩奏、九江地處下遊。
于五月二十八、九、至六月初七等日。
暴風疾雨。
湖北連界之黃梅縣、後湖漲溢。
鬥母庵橫壩潰口二處。
湖水漫入。
又初五日夜。
風雨甚大。
兼之上遊川水暴注。
高于堤面。
黃梅潘興口迤上江堤。
陡被沖漫。
江水湧入。
人力難施。
以緻德化縣之封一封二兩鄉。
全被淹沒。
其附近之桑落等鄉。
亦淹至十之七八幸先期豫備未傷人口。
臣于十一日輕裝減從親赴查勘。
務使一夫不緻失所此外尚有九江府屬德安、湖口、彭澤三縣。
南昌府屬南昌、新建、進賢、三縣。
饒州府屬鄱陽、餘幹二縣。
南康府屬建昌縣。
各報一隅被淹。
詢之土人。
據稱、即日速晴水退。
立秋前尚可補種晚禾。
臣随時查察。
饬令水退之地即趕種雜糧。
倘有成災處所及期分别辦理。
得旨、黃梅被水。
正廑江西。
覽此奏水退補種情形。
略慰。
其有成災者。
即加意撫恤。
毋緻失所
○湖廣總督吳達善奏、赴滇官兵。
現已全過湖北。
湖南加站趱行。
亦得出境迅速。
現在進兵伊迩。
文報最關緊要。
已饬沿途州縣。
務選精壯夫馬。
安設各台。
又令各鎮挑派勤幹妥弁。
按台分駐。
以利遄行。
得旨、知道了。
妥辦務速。
不可遲誤
○湖南巡撫方世俊奏、現辦送赴滇官兵。
臣于六月十四日。
馳赴常德澧州一帶。
督率查催。
六月十九日。
錫伯等兵。
已全數過常。
其續派京兵一千。
分為五起。
先後趱行。
亦于六月二十七日。
全數過常。
并加照前途文武大員。
加意督催。
務必加趱數站。
以期速到軍營。
得旨嘉獎
○四川督阿爾泰奏、經略大學士公傅恒咨開、前調撥川省劈山炮四十位。
最利軍行。
應再添調四十位。
臣随于各營如數添撥。
惟由各營分路起運。
雇騾維艱。
現按站雇覓短夫。
加站遞運。
查川省亦屬邊徼。
各營一經撥動。
現存炮位無多。
滇省既無劈山炮。
似可将解去者。
酌留備用。
川省照撥解之數。
另行制造。
報部核銷。
計造炮之價。
較之往返運費。
尚覺省便。
得旨、如所議行
○經略大學士公傅恒等奏、前因自京随來通事線瑪猛、告假回隴川。
臣等谕令告伊頭目線官猛。
偵探邊外情形。
茲線官猛等來騰。
所稱老官屯立栅各情形。
與金襖無異。
又稱阿瓦與野養子打仗不勝。
将賊衆紛紛調回。
臣前因戛鸠賊人。
無端徹回。
恐會合老官屯之賊。
來野牛壩滋擾。
現老官屯守寨賊兵。
僅止五百。
想未必敢來。
但賊計詭詐。
臣等仍當留心整備。
批、好。
大約懵駁今年當滅。
皆我軍之善機也。
又奏、據線官猛等稱、五月盡間。
伊差人往猛卯買米。
聞猛卯江外猛尾地方。
有緬匪小頭目素林角烘、帶數十人在彼駐劄。
即派線瑪猛等、帶戶漢八十一人。
前往劫殺。
素林角烘、踉跄敗歸。
并将所獲牛馬。
帶至騰越候驗。
并據線瑪猛稱、自猛尾回途。
遇見線甕團戶漢。
詢之小猛有地方。
有緬目節蓋、在彼收稅。
戶漢等前往劫殺。
搶得牲隻貨物甚多。
又聞得苗溫、三月内在莽噶地方。
被大兵剿敗。
向懵駁索兵。
并未添給。
查向來線官猛、線甕團、甚畏緬匪。
今乃敢突入搶殺。
其氣甚壯。
此皆由感激輸誠。
思自為戰。
緬匪滅亡之兆。
亦可概見。
又批、若如先前之軍營。
安能有此。
又奏、查猛尾、猛育、原系木邦所屬。
離臘戌約三站。
設緬匪照常在彼抵禦。
線瑪猛等、亦斷不能到彼。
懵駁于苗溫索兵時。
又不添給。
非别有抵禦。
力難兼顧。
即因知野牛壩現在造船。
揣我兵不進木邦一路。
故不防備。
得旨、似此則木邦一路。
竟不必進兵矣
○又奏、前賀丙帶猛拱□□罷夷底拉等二名來騰、當經奏明酌賞放回。
并令賀丙同至止丹候信。
茲于六月十九日。
賀丙差頭人戛線、赍送猛拱大頭目脫猛烏猛、夷禀一件。
及賀丙夷禀一件。
當即譯看。
脫猛烏猛禀内。
系投誠之語。
仍差底拉等送交賀内轉報。
而賀丙禀内稱、戛鸠江駐劄之緬匪。
約六月十三日。
可以走完。
脫猛烏猛、即可來見。
臣等複面詢戛線。
據稱、緬子原有一千餘兵。
駐在戛鸠。
現要回阿瓦。
牛馬已上船。
惟頭目盞拉機、尚未起身。
其緣何徹回之故。
不能深悉。
查底拉原供内、有助殺緬匪之語。
脫猛烏猛禀内并不言及。
此明系該夷目、因緬子退回阿瓦。
遂不欲大兵到伊境内。
首鼠兩端。
是其常計。
臣等仍将兵馬調齊。
相機酌辦。
批、此或有之。
彼若接濟糧米。
無騷擾我兵後路之事。
則亦不必問及。
但須詳視其情形。
毋堕賊計。
又奏、查盞拉機駐兵戛鸠。
匆匆調回。
斷非無故。
或因野牛壩現在駐兵造船。
伊等揚言欲回阿瓦。
陰欲順流會下遊之賊。
前來滋擾。
又批、亦未可定。
想來彼欲聚守老官屯耳。
又奏、臣已由六百裡加緊。
知會傅顯等、令其偵探。
如果賊來窺伺。
即帶兵剿殺。
臣等并調集兵馬接應。
斷不緻有疎虞之處。
又批、好。
一有信息。
速行奏聞。
又奏、若賊人竟回阿瓦。
是欲固護巢穴。
作以逸待勞之計。
如此則我兵大舉。
轉無阻滞。
可直抵阿瓦省沿途兵力。
倘賊計均不出此。
或與野養子洞烏打仗。
須兵抵禦。
故爾調回。
臣等不時差人偵探。
俟有确信再奏。
得旨、擾亂我兵後路驿站。
不可不防。
得信即奏
○又奏、據線官猛稱。
前差人至邊外來撇地方探聽猛密一路信息。
适猛密土司罕洛差□□罷夷二人來雲。
本欲投誠。
心懷畏懼。
不敢輕至内地。
若線官猛能保其不死。
現備米石。
俟大兵到境。
情願供應。
并将貢獻象牙等物。
臣等現谕線官猛、發給猛密覆信。
令差頭目來營。
以備詢問。
查猛密距阿瓦較近。
不可不留心查察。
将來我兵抵境第如該土司實在輸誠。
即收其米石牲隻。
以濟兵力。
并将該土司、或其子帶随軍營。
防其攜貳。
倘心存觀望。
即行剿滅。
以絕後患。
得旨、甚好機會。
欣悅覽之
○貴州巡撫良卿奏、上年馱馬缺乏。
稽遲鉛運。
臣同道府等、均幹吏議。
共知猛省。
殚力籌催。
趕赴例限。
所有積滞京鉛。
現已趱運清楚。
嗣後不緻再有贻誤。
得旨、知道了。
汝辦理諸事不妥。
即如閩兵過境。
雖應督饬速進。
何緻令民擡舁而行。
成何事體。
雖不罪汝。
但此項不可開銷達部。
令天下傳以為笑話也。
卷之八百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