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遵查從前遺失報匣。
據糧道錢受谷禀稱、差委撫夷在塔羅夷寺。
拏獲送報兵丁。
詢悉走錯道路。
報匣尚存等因。
嗣由戛鸠遞到報匣。
查看并無奏摺。
詢據哈國興、查系九月初五日。
遞至南底壩。
把總杜雲鶴、派兵姚沛、李應貴、遞送。
姚沛半途染病而返。
李應貴途遇野人搶掠。
遺失奏摺。
畏罪藏匿寺中。
經差兵拏獲。
解至蠻壘。
患病身故等情。
據前後二禀。
一系兵丁迷失道路。
一系野人搶掠。
情節不符。
該兵業已病故。
無從追究。
應将把總李雲鶴、責革示懲。
得旨、另有谕旨。
谕軍機大臣等、據傅恒等查奏、遞送七月二十八日所發報匣。
遲延遺失一摺。
其中情節。
殊不可解。
奏摺既已無存。
何以轉留匣袱。
其非野人搶掠可知。
即雲途間将匣鎖跌損。
匣外尚有綢袱包纏。
奏摺何由遺失。
或系該兵丁疑匣内貯有他物。
私毀匣扃。
欲圖攫取。
及匣開惟見奏摺。
又不能複令封鎖如前。
始生畏懼。
遂将摺抛棄滅迹。
攜匣潛蹤。
亦未可定。
但李應貴于被獲後。
旋即物故。
已無從诘詢。
姑可置之弗論。
其把總杜雲鶴、于緊要軍報。
僅派兵丁兩人赍送。
且又派此等膽玩之人。
實屬藐視軍務。
自應革退。
重加責處。
以示儆戒。
至姚沛半途梁病而返之語。
亦未足信。
該兵丁如果患病沉重。
即當艱于動移。
今既能回至本台。
又何難送至前站。
其為托故避差。
更無疑義。
亦應詢明從重究處。
将此一并傳谕傅恒等知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恩縣民桑其妻吳氏
○丁卯。
谕軍機大臣等、滇省現已徹兵。
一切善後事宜。
自應及此時熟籌妥辦。
所有裁汰總兵一節。
昨已谕令傅恒等、會同彰寶。
即行查辦。
因思滇省不特營鎮應議裁并。
即知府一項。
額缺亦多冗設。
有一府不過一兩屬者。
甚有竟無屬邑者。
核其所治。
尚不及腹内一劇縣之大。
而寄以知府專城。
殊非體要。
蓋由從前鄂爾泰。
辦理雲南邊務時。
意在張大其事。
而未加核實。
于地方事務。
毫無裨益。
自當就各府情形。
量為改并裁減。
以重官制而專職守。
至與緬夷貿易一事。
前已有旨。
如果該酋奉表稱臣。
誠心歸順。
尚可俯從所請。
但商民貨販出入。
諸事亦當豫定章程。
前此邊豫廢弛。
聽民往來自便。
緻多流弊。
今若準其交易。
自應酌定會集之時。
并于新街等處。
指定地面。
至期選派文職同知。
武職守備。
各一員。
酌帶兵役數十名。
前往稽察彈壓。
事畢督令商民。
即回内地。
毋許逗遛滋事。
其非交易之時。
各邊隘仍嚴禁奸民偷越。
方為兩得。
再如永昌邊外。
茂隆廠銀礦。
向有内地民人。
赴彼開挖之事。
其地距關口窎遠。
稽察有所難周。
伊等恃無檢制。
與□□罷夷等雜處牟利。
奸弊潛生。
緬地漢奸。
大率不過奸商及礦丁兩種。
自當設法嚴禁。
以清其源。
此等諒皆遊手無賴之徒。
羁栖異域。
止圖自贍其身。
罔顧利害。
甚且漏洩内地事情。
實為沿邊蠹病。
設邊内良善貧民。
亦有資此為生計之處。
似人未便一例禁防。
但滇省自用兵以來。
邊禁既嚴。
編氓自不能輕出。
伊等連年日用之需。
又何所賴。
務須查明實在情形。
如果滇民有必資贍給之處。
則當另籌妥辦。
否則竟宜永遠禁止。
庶淨葛藤。
至普洱邊外十三版納。
向俱歸附。
自經莽匪滋擾。
竟有為彼侵占者。
伊等現在是否仍隸内地。
能否無誤耕作。
照常納課否。
又雅郎阿近複有招降者。
應作何辦理。
前曾傳谕傅恒、于平定緬匪後。
交阿桂由來卡一路前往。
就近查辦。
今既已徹兵。
此事亦應籌及。
但阿桂不能複由彼路。
則普洱一帶。
又當另派能事大員。
往彼清理。
并使沿邊各土司。
永得安居樂業。
又前據傅恒奏、附近永昌。
騰越。
八土司。
經緬匪擾害以後。
戶口凋零。
俟軍務告竣。
設法招徕。
善為撫輯等語。
想傅恒等、此時自己妥議及此。
着亦入于善後事宜款内。
一并酌辦奏聞。
至今秋進兵征剿時。
恐逆酋窮蹙。
竄匿南掌。
暹羅。
等處。
曾谕傅恒檄知南掌國王、協力邀截擒拏。
其暹羅因系甘恩敕竊據。
未經檄谕。
而李侍堯、則曾奏明就便檄示何仙鎮目莫士麟、一體防輯。
今既徹兵竣事。
應将緬人屢次遣大頭目至營。
籲乞投誠。
情詞恭順。
已經奏聞俞允。
經略等已班師情事。
谕知南掌國王。
以完此局。
其河仙鎮目莫士麟。
另谕李侍堯照此檄示矣。
以上各條。
皆朕日來偶然籌憶所及。
不可不妥善經理。
因詳晰谕令知悉。
此外如尚有相類之事。
亦須此時措辦者。
着傅恒等、與彰寶、再四熟思。
悉行酌定。
毋緻稍有挂漏。
計傅恒行程。
此時應過永昌。
接奉此旨。
不必複費往返。
即着阿桂、彰寶、馳就傅恒、會同妥議覆奏、拜摺後。
傅恒仍緩程回京。
阿桂等再赴永昌等處。
商辦回兵諸事。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今秋進剿緬匪時。
恐逆酋窮蹙。
竄入暹羅。
因欲傳谕該國。
一體邀截擒拏。
第以暹羅既為甘思敕所占。
其人系彼國亂臣。
不必向彼傳檄。
旋經李侍堯奏稱、河仙鎮目莫士麟、恭順曉事。
地與暹羅毗連。
曾允其另檄莫士麟、留心防緝。
今已降旨徹兵。
而緬酋亦适遣大頭目、至經略軍營。
屢乞投順。
情極誠懇。
已先所請。
停其征剿。
昨曾明白宣谕中外。
并将傅恒節次所奏、緬匪遣人進貢、及與将軍等請安各摺發鈔。
李侍堯想俱接閱。
可将徹兵大概情形。
就便檄示莫士麟、一體遵照。
以完此局。
又所探暹羅近日情形。
着傳谕李侍堯即行覆奏。
尋奏、本年七月内。
遣遊擊蔡漢。
前往河仙鎮。
現在尚未回粵。
俟其到日。
查詢暹羅情形。
另奏、即由本港洋船順途赍檄。
示谕莫士麟徹兵緣由。
報聞
○以刑部尚書素爾讷。
工部尚書程景伊、戶部左侍郎英廉、工部右侍郎曹秀先、俱充經筵講官
○以江西南贛鎮總兵王濤、為廣西提督。
陝甘督标中軍副将蔣萬欽、為南贛鎮總兵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據雅德等奏、通判福慶。
拏獲肆竊逃旗曹三、即塔那、究出行兇舊案。
解送刑部審拟等語。
所辦甚好。
已于摺内批示矣。
此等兇犯潛逃在外。
十有餘年。
又複夥衆偷竊。
肆行無忌。
該通判能将首夥各犯。
訪聞拏獲。
甚屬能事。
着雅德等将該員照拏獲新疆逃犯之例。
送部引見。
将此傳谕知之
○以故甘肅洮州廳屬土千戶楊紹祖子班爵、四川建昌道屬咱哩土千戶古聞遠子應洪、魯密本滾土百戶拉布子桑濟丹巴、白路土百戶阿施子申租、湖北金峒土千總覃舜邦子廷薦、湖南麻寮所土把總唐祚祿子開玺、各襲職
○蠲緩浙江仁和、錢塘、安吉、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等、八州縣。
本年水災貧民漕糧。
其舊欠蠲剩銀米。
并予緩徵
○己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回部英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