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仍恐不免拮據。
所有仁和、錢塘、烏程、歸安、安吉、長興、德清、武康、八州縣。
并坐落烏程等州縣之嘉湖衛。
坐落仁和等縣之杭嚴衛。
各被災極貧戶口。
着再加恩。
加赈一月。
令農人得盡力春耕。
不緻少有失所。
該撫其督率所屬。
實心查辦。
毋使胥吏稍有扣克浮冒。
務俾窮民均沾實惠。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上年江西濱臨江湖各州縣。
田畝間被水災業經加恩分别赈恤。
并将應徵額賦。
酌纾緩徵。
第念被澇稍重各屬。
值此青黃不接之時貧民未免艱于謀食。
着再加恩。
将南昌、新建、進賢、鄱陽餘幹。
星子、建昌、都昌、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澤、十三縣。
被災九分十分之極貧。
加赈兩個月。
次貧加赈一個月。
其被災較輕酬縣。
例不應赈。
但當歉收之餘。
蓋藏亦未能饒裕。
并着酌借耔糧牛具。
俾得及時播種。
毋誤春耕。
該督撫等、其董率所屬。
實力妥辦。
勿使官吏侵漁。
俾惠澤均沾。
副朕愛養黎元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去年湖北。
漢陽。
黃州府屬。
因夏雨稍多。
江水漫溢。
沿江各縣。
被有偏災。
業經加恩分别赈恤。
并谕借給耔種。
趕種晚禾。
俾裕口食。
現在東作方興。
麥收未屆。
闾閻生計。
猶恐不免拮據。
所有黃梅、廣濟、漢陽、漢川、四縣。
及坐落四縣之武昌、武左、黃州、蕲州、四衛。
并蕲州衛坐落宿松。
德化、等處之屯田。
皆屬被災較重之區。
着再加恩。
将成災九分之極貧。
加赈兩月。
其九分之次貧。
與七分八分之極貧次貧。
均加赈一月。
其中有需再借谷種者。
仍令酌量借給倉谷。
以濟春耕。
該處連年被澇。
前借耔種。
尚有未完舊欠。
并着緩至秋成之後。
再行徵收。
俾民食益得寬裕。
該督撫等、務嚴饬所屬。
妥協經理。
實力稽查。
毋任官吏中飽。
俾歉地黎民。
均沾闿澤。
該部遵谕即行
○谕軍機大臣等、向來各省督撫、奏報民谷數黃冊。
例應于年終彙奏。
今江西一省。
直至本日。
始據海明奏到。
較各省獨遲。
該撫初任封疆。
于體例未能谙習。
尚屬可原。
但各省應辦彙奏事件。
成規具在。
随時留心查檢。
自不緻有參差。
嗣後于循例陳奏各摺。
務遵照如期妥辦。
毋稍延緩。
将此傳谕知之
○壬午。
上奉皇太後幸重華宮侍宴
○谕、江蘇各府屬州縣内。
上年困雨水過多。
間有被災之處。
即經饬令各督撫、加意撫恤。
蠲赈兼施。
俾無失所。
現在春初展赈将停。
距麥秋為期尚遠。
當此青黃不接民食猶恐稍艱。
着再加恩。
将高淳。
溧水。
江浦。
六合。
宜興。
荊溪。
金壇。
溧陽。
海州。
九州縣被災九十分之極貧。
加赈兩月。
九十分之次貧。
八分之極貧。
均加赈一月。
如有尚需官借年具耔。
并着酌量借給。
令農民得以乘時播種。
該督撫等、務體朕加惠黎元之意。
饬屬實力奉行。
毋令吏胥少有侵冒。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安徽各屬上年因春夏雨多。
或江湖泛漲。
濱水之地。
被有偏災。
疊經降旨、加恩赈恤。
并令該督撫等善為撫綏。
令窮黎各得安業。
第念時屆春初。
赈期已畢值此青黃不接。
闾閻仍不無拮據。
着再加恩、将懷甯、桐城、宿松、望江、貴池、銅陵、東流、當塗、蕪湖、繁昌、無為、巢縣、含山、和州、十四州縣。
被災九十分之極貧。
加赈兩月。
九十分之次貧。
八分之極貧。
俱加赈一月。
其安慶、建陽、廬州、各衛、均随屯坐州縣。
一體加赈。
其有尚需官借牛具耔種者。
并着查明。
酌量借給。
俾農民鹹及春耕之時。
盡力南畝。
該督撫等、其董率有司實力經理。
毋任不肖吏胥。
從中侵蝕。
以副朕轸恤災黎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經略大學士傅恒等奏稱、鑲紅旗護軍薩靈阿。
于進虎踞關之第二日。
衆人起程以前。
竟自先行。
及到營查問。
又并不見薩靈阿。
該管章京、帶領護軍等、尋找四五日。
并無蹤影。
逃走是實。
除據領隊侍衛興兆所報。
行文彰寶。
令其嚴行查拏外。
請将該管營總賽保、副鳥槍護軍參領永安、委署護軍參領蘇博、翎長台善、交部分别議處。
領隊侍衛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