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水陸并進。
厚集征剿。
我經略。
及本将軍等、恭膺簡命。
督策将士。
奮勇争先。
巨炮強弓。
威武無敵。
去秋自戛鸠濟師。
即收複猛拱。
進次新街。
兩岸夾擊。
繼以舟師。
遂盡破爾栅。
奪爾船。
搴爾纛。
射殪爾頭目。
殲戮爾醜徒。
爾衆之僅存者。
喪膽奔逃。
勢加瓦解。
我大軍乘勝進攻老官屯。
數日之間。
拔爾江岸數砦。
并晝夜攻圍大寨炮矢交加爾衆力不能支。
破在旦夕。
爾懾我兵威。
自知危窘。
從阿瓦遣人至老官屯。
同彼處頭目諾爾塔赍爾書詞。
詣我軍營。
數次懇請解圍情願奉表納貢。
送還内地被留人衆。
情辭迫切。
恭順有加。
我經略。
及本将軍等、因曾奉大皇帝恩命。
以緬酋如或自知悔禍。
納款投誠。
姑免搗其巢穴。
臨時奏聞定奪。
遂暫退六軍。
據爾呈詞。
星馳入告。
蒙大皇帝如天好生。
鑒爾誠悃。
俯允所請。
降旨班師。
以全爾衆。
乃爾自上年十一月。
遣人奉書以來。
距今數月。
負教爽約。
竟不禀覆。
是何情理。
今大兵雖暫退。
大學士忠勇公。
雖遵旨還朝。
襄贊政務。
而本将軍。
尚在滇省。
本督部院亦董理糧馬軍械。
坐鎮邊地。
以觀爾動靜。
爾之奉表遲速。
本不足計。
以我中國撫有函夏。
東自高麗琉球。
及東洋西洋諸大國南則交趾以南諸國。
北則準噶爾全部。
西則回部數百城。
并入版圖。
歲時朝貢。
何物薎有。
爾彈丸僻壤。
即竭力具貢。
有何珍異。
足為比數。
原無所容其督促。
且爾貢表一日不至。
内地貿易一日不通。
爾果安于自誤。
更無庸代爾籌畫。
但爾所稱送還内地被留之人。
有何難辦有何顧慮。
而遷延許久。
信息杳然殊不可解。
設我大皇帝詢及爾遲延之故。
本将軍等、豈肯為爾掩飾欺罔乎。
抑爾前此。
敢以鬼蜮伎倆。
巧為嘗試乎。
萬一大皇帝責爾欺慢之罪。
複命本将軍等、率兵進剿。
爾自度爾國力量。
尚能當我大兵之壓境乎。
為此開誠剀切檄示。
爾速自熟思審處。
決擇禍福。
迅即具禀申覆。
送還内地人衆。
則爾國土地人民。
庶得安全。
倘仍遊移觀望。
後悔無及爾自度之。
特檄
○又谕、昨冬緬酋遣人赍書至軍營役誠時。
系哈國興。
與彼接見傳語。
聞哈國興所述阿瓦來人。
及諾爾塔言語頗有粉飾之處希圖調停了事。
是哈國興狃于綠營積習不可深信。
前以哈國興熟悉邊情。
因調為雲南提督。
若仍一味虛飾則又不如長青之足信矣。
今緬酋尚無貢表回信。
恐其遣人到邊。
仍系哈國興接見轉禀或複務為妝點。
即不能得彼實情。
設為其所蒙。
稍涉遷就。
尚複成何事體。
并恐緬酋于邊外别生事端。
哈國興複為諱匿掩飾。
則與從前之養癰贻患何異。
若竟至于此。
不惟哈國興作孽自累。
而彰寶受其愚弄。
亦并為其所累。
且伊二人得罪。
所系尚小。
而贻誤國家之事。
所關甚大。
彰寶務須留心體察。
倘哈國興積醜不悛。
惟務虛言而無實際。
則于邊疆要地。
甚非所宜。
彰寶即應據實密奏。
毋得稍有徇隐。
自贻伊戚。
将此密谕彰寶知之。
尋奏、哈國興于三月十二日。
往龍陵辦理移駐遊擊營務。
即日可回永昌。
自當遵谕刻刻體察。
稍有所見。
即當奏聞。
得旨、覽
○兵部奏、查辛卯。
年十月。
系正科武鄉試。
例應臣部佃同順天府監射。
又值恩科武殿試。
系臣部承辦。
請将辛卯年正科武鄉試。
定于十月内恩科殿試傳胪後舉行。
從之
○調戶部侍郎曹秀先。
為吏部侍郎。
倉場侍郎蔣賜棨。
為戶部侍郎。
以順天府府尹歐陽瑾為倉場侍郎。
服阕順天府府尹窦光鼐。
為原官
○以湖北按察使德福。
署湖南巡撫。
荊宜施道秦鑅為湖北按察使。
山東登萊青道郝碩。
為浙江按察使
○是日、駐跸半壁店行宮
○甲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據喀甯阿奏、貴州桐梓縣刁民趙式璧等、藉端聚衆滋事。
署典史童士奇。
駐防把總李翊。
既不能先事堤防。
複不能立時拏究。
已屬畏葸無能。
而童士奇。
又将護副将李中隆交收之首犯等。
不即收禁。
緻令潛逃。
均非尋常不職可比。
李中隆。
明知該典史庸懦不堪。
辄将要犯交發亦難辭咎。
又案内首犯。
訊有生員李方榮等同謀。
該教官毫無覺察。
殊屬溺職。
請将童士奇。
李翊。
革職拏問。
教谕徐經。
訓導甘型聖。
革職。
護副将李中隆。
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童士奇。
李翊。
當知縣辦差公出城内事務。
皆伊二人專責乃于奸民聚衆不法。
不能立時拏獲。
而童士奇。
又将副将所交已獲要犯。
玩縱脫逃均屬可惡。
童士奇。
李翊。
俱着革職拏交刑部治罪。
徐經甘型聖。
俱着革職。
李中隆。
着交部嚴加議處。
其該管上司。
并着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前以黔省地方。
自良卿等骩法營私諸事廢弛。
吏治民風。
敗壞幾不可問。
不可不力為整頓。
因喀甯阿謹守無能。
是以降旨、簡調宮兆麟。
并傳谕令其速赴新任。
該省現有桐梓縣奸民聚衆一事。
前經奏到時。
恐非喀甯阿一人所能審辦。
業已傳谕吳達善等會同盡法懲治。
茲複閱喀甯阿所奏前往該處查辦情形一摺。
案内首從各犯。
現獲十八名。
未獲者尚多。
先将現獲各犯。
押赴省城。
嚴行究審。
一面饬拏逃犯務獲。
一并從重訊拟等語。
此案奸民趙式璧等、聚衆百餘人。
屢次鬨鬧。
挾制官長。
實乃目無法紀。
不可不嚴行懲治。
此時雖有吳達善等。
在彼審訊而緝捕要犯綏靖地方等事乃巡撫專責。
喀甯阿已令來京。
宮兆麟應即速赴新任。
上緊勒緝要犯。
毋令一人漏網。
會同欽差。
将案内首從各犯。
徹底根究。
盡法嚴懲。
以示炯戒。
至黔省吏治民風。
廢弛不堪。
宮兆麟到任後。
務須極力整頓。
一改從前積習。
其喀甯阿另摺所參之童士奇。
李翊等、已明降谕旨。
着一并鈔寄。
并谕吳達善等知之。
仍将查辦情形。
速即具奏尋吳達善等奏、此案已獲犯六十名訊知起意為首。
系李方榮。
趙式璧等、乃助惡之人。
餘或被脅同行。
或在場觀望。
共百餘名。
現刑訊根究。
俟明确後具奏。
即将起意為首各犯正法。
分别枭示。
又據供二月初八日遞詞時。
李副将谕令在典史衙門暫住。
次日算帳。
是都司李中隆。
既不即時鎖押。
次日又不查拏。
以緻各犯免脫。
實屬庸懦不職。
請旨革職拏問。
又據供。
起釁由紳士蘇酉山。
經手數太多伊等不平。
不肯上納。
是否官吏串通濫派。
亦應查明治罪。
現調桐梓縣連年辦理協濟馬匹案卷。
及經收給發底簿。
行提紳士書役等、赴省查辦。
得旨、是。
此處應嚴查實情。
不可姑息
○又谕、據楊廷璋奏、直隸辦送雲南振旅官兵。
系照曆年辦理徹回兵丁之例。
每兵三名。
給車一輛。
跟役搭坐。
而河南省此次供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