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須嚴饬守口官弁若此時緬匪或帶有貨物詭稱入關交易即當立時擒獲差委妥員解京審究。
設緬匪藉稱貿易為名潛随賊衆或二三百。
或千餘人。
希圖竄入内地滋事更當就近速派弁兵出關邀擊。
殲殪醜徒不得稍有輕縱。
綠營兵雖素多恇怯。
豈竟毫無愧勵之心如我兵攻圍賊衆負固力守暗施槍炮尚可雲彼易而我難勢不相敵若賊人來至近邊不過蜂屯蟻聚。
并無木栅可憑與之交鋒接仗。
勞逸主客之間。
我操勝勢又何畏于彼而不奮勇掩殺乎。
若彼來近邊築栅則斷其糧路亦不必攻栅而賊自困矣。
且守邊殺賊尤防戍士卒分所當然又非不惜其身命責令攻堅陷險。
若漫地剿戰再不知努力自奮。
則平日彥養若輩何為。
即令伊等自揣。
亦何至甘不如人。
徒受退縮之愆而不思勵勇直前得功受賞乎。
阿桂等教練伊等時亦當明晰開導。
使之激發天良。
共效敵忾。
以收實用。
将此傳谕阿桂、彰寶知之
○又谕、昨以普洱邊外九龍江一帶為向來賊匪出沒之所。
且召散潛竄彼處。
恐其乘間滋事已谕令阿桂彰寶留心防備。
并令将作何經理之處妥議具奏矣。
普洱離永昌甚遠。
自徹兵以後僅有總兵駐守。
喀木齊布初莅其地。
恐于邊防事宜未能深悉。
難以獨當一面。
因思孫爾桂在滇年久谙習邊情。
且曾随從進剿軍務亦經閱曆。
是以降旨令與喀木齊布對調。
阿桂等奉到谕旨。
可即饬孫爾桂。
速赴普洱。
一切防剿機宜。
悉心部署。
毋緻稍有疏懈。
其喀木齊布曾充健銳營營總人頗勇往。
今将伊調至永昌阿桂彰寶均在永昌可以就近指示。
俟秋冬之間。
選派精銳前往緬境襲擊即可令其帶兵行走當為得力。
至唐扆衡。
任普洱府有年。
熟悉該處邊外情形去歲曾親往九龍江等處巡查。
尚屬能事因調為迤南道。
俾益得駕輕就熟阿桂等可谕知該道對調之故令其即赴新任。
與孫爾桂協力妥辦期于邊防有益。
所有現在留駐兵丁是否精壯足用。
或尚須添備之處。
仍着阿桂彰寶會籌詳核。
即行據實速奏尋阿桂等奏防範九龍江一帶。
查普洱各營兵。
除分駐外。
存城祇一千餘名。
秋冬沿邊派駐。
力難充足。
應添兵一千名與邊外土練一千五百名。
給糧同駐相機堵剿報聞
○吏部議準、署江蘇巡撫薩載疏稱、蘇州、揚州、二府同知。
現未管轄軍衛其關防清軍二字應删另鑄頒給從之
○以雲南永順鎮總兵孫爾桂。
普洱鎮總兵喀木齊布對調。
○癸卯谕曰、李侍堯等奏、守備楊春榜。
在參将王希曾衙門。
自戮斃命一案審有王希曾于署水師營參将時。
修辦箭道工程估多發少。
侵用銀兩各緣由王希曾支吾不認請将王希曾。
及估報不實之守備林子彰革職究審等語。
王希曾。
林子彰。
俱着革職交該督撫與案内有名犯證。
一并嚴究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侍堯等奏、參将王希曾。
于守備楊春榜在衙門自戮身死一案究出王希曾。
有冒銷工程情由支吾不認。
已降旨将王希曾等、革職發審矣。
此案該督初次奏到時。
僅請将王希曾解任。
委員查訊。
當經降旨饬谕。
并令該督親行提訊。
務得實情該。
督此次具摺時。
雖尚未接奉前旨、但案内疑窦未明自應深究既向陳連等訊出王希曾于。
署理水師營參将任内詳修箭道等、工有估多發少情弊。
楊春榜護印。
仍照原估報銷嗣經新任查出。
楊春榜谒見言及恐後受累各情節。
是楊春榜輕生之由。
已經究有端緒。
而王希曾狡不承認。
即一面參奏。
一面将伊革職。
速行根究各種确情。
庶彼失其護符早為吐露。
可迅望案情水落石出。
乃必俟奏聞得旨。
始行革審坐緻遷延時日難保其中不别生串供掩飾諸弊。
殊屬非是況定例參劾副參以下等官。
一經拜摺即當立時摘印看守。
李侍堯久任封疆。
何竟昧于此例乎至。
總督統轄通省營務。
所屬總拴内設訪有贓私實據。
必須速究者。
尚可随參随審附摺聲明。
朕亦不以為非。
何有于一參将而鄭重纡回若此乎。
李侍堯初非不曉事之人。
乃近日辦事。
每多舛誤。
豈亦漸染見官習氣。
不肯實力任事耶李侍堯着傳旨申饬
○又谕、本日德保奏到。
廣東省本年三月分糧價單内接扣處并未黏連。
經朕于摺内抹出該撫初任封疆。
諸事縱未谙習似此陳奏事件自當加意檢點。
何至漫不經心若此。
将此饬谕知之
○又谕曰。
吳達善等。
及宮兆麟奏、古州黨堆寨苗人聚衆不法。
拒傷兵役即前往該處相機剿捕等語。
所辦尚為迅速此等匪苗滋事。
自應即時擒捕。
立寘重典以示懲儆。
今宮兆麟一聞禀報。
即親往該處。
督同該鎮協拏吳達善等。
亦已同往會商妥辦。
自能措置合宜。
頑苗敢于抗拒。
其罪自不容誅但野性犷愚。
易生驚畏。
若辦理稍有不善緻各寨聞風勾結。
合力救死。
其勢轉難解散。
此時止宜就黨堆一寨。
糾衆傷人各犯嚴行拏獲立寘重典以警其餘。
設敢負固不服。
不妨即為剿洗。
此外各寨宜曉谕撫輯。
俾知官法所及止治頑梗生事之徒其守分良苗概不株累以安其心自皆懷德畏威。
不敢輕動即間有一二附近黨堆無知苗衆。
随聲逐隊原可無庸徹底根求。
正合脅從罔治之道。
非若内地民人糾衆附和之案必當窮其黨羽。
毋任漏網也吳達善等平日尚屬曉事自當就該處實在情形妥協籌辦。
一切機宜皆須随時措置。
朕亦難為懸定指示。
總之辦理此事有應擒捕者。
速宜就獲。
毋稍稽延有應撫谕者處以鎮靜毋使疑駭。
設或苗衆竟敢自作不靖彼此勾連漸成事端。
則又當用兵剿蕩勿稍姑息。
不得因有此旨。
妄生揣度遂思化大為小。
化有為無遷就完事也。
至起釁之由。
盡歸罪于龔學海亦未必然。
總由良卿數年來吏治廢弛敗壞已極。
如安順刁民控告桐梓奸徒聚衆之案。
不一而足。
良卿實死有餘辜。
但龔學海辦理不善之處。
俟本案辦完亦當查究看來龔學海系尚氣好事。
不知大體之人即如丹江兵米一案。
不禀上司。
遽揭部科其心已可概見。
總因降官之後。
急欲有以自見冀圖複用龔學海過于求細滋釁之語。
系魏涵晖在省據伊子魏傳曾所禀。
其言自出于公論。
非由同官等之事後诿過也但龔學海系魏涵晖正屬。
平日見其舉動即應早為提策或申報上司乃竟聽其任意妄行。
是魏涵晖之不能駕馭屬僚亦難辭咎。
并着于結案後查明參奏至現在辦理情形若何。
仍即速行奏聞将此傳谕吳達善等并宮兆麟知之
○甲辰夏至祭地于方澤。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曰、永德不勝滿洲副都統之任着仍留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華山所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員缺仍着常保住署理。
俟蒙古副都統缺出即行補授多敏着調補正藍旗滿洲副都統所遺荊州副都統員缺着保定府城守尉舒明阿補授舒明阿所遺保定府城守尉員缺着河南城守尉福森布調補
○又谕曰、興兆着革去護軍統領特通額着革去副都統。
在散秩大臣上行走
○乙巳。
谕曰葉相德。
前在福建将備任内擒拏匪犯蔡榮祖一案頗為勇往奮勉是以加恩錄用。
不數年間擢至提督。
昨歲派令帶領舟師赴滇協剿。
冀能感激竭誠策勵弁兵。
力圖報效嗣聞其在軍營病故。
特予恩赉優恤。
原念伊為國宣勞。
雖非臨陣捐軀亦當厚其飾終之典。
俾衆人共知激勸也及軍營侍衛等回京。
詢悉閩省水師兵丁進征時。
種種恇怯無能。
甚至一聞槍炮辄行股栗竄伏該提督職司。
統領。
目擊衆兵如此不堪。
竟不知董導約束。
申嚴紀律。
以警其餘。
是其器滿自盈。
不改綠營惡習。
惟事逐隊随行全未實心出力。
大學士傅恒回京。
亦奏其若在必當參處。
軍行賞罰務期核實使葉相德尚在且當重治其罪。
豈宜複令濫邀優典所有葉相德病故以後。
一切加恩議恤之處着概行追還不必給予
○谕軍機大臣等、據雅德等奏審拟李明忠。
控告孔吉善強買房地一案雖審系李明忠所争房地已據孔吉善撥還。
李明忠情仍不甘捏砌重款肆行告讦此等刁。
健之風。
固不可長。
但此案事關已革侯馬蘭泰家人。
且該犯所控有饋送知州吏目禮物等款。
幹連地方有司。
如止據該管府尹審斷完結。
恐不足以服其心着交與盛京将軍恒祿。
刑部侍郎朝铨。
會同該府尹等、将案内應訊人犯。
再行研訊确情定拟具奏
○是月。
署浙江巡撫熊學鵬奏稱、玉環地方墾地日廣。
額收谷至二萬一千餘石。
除支給兵丁。
尚餘一萬五千四百石。
向系餘谷易銀解司但其地阻海。
不通商販遇歉歲即須借粜請嗣後餘谷。
毋庸易銀盡貯常平倉。
俟足五萬石後再照舊辦理得旨允行
○署貴州提督李國柱奏、黨堆寨苗人聚衆不法聞信後。
即帶領營弁十六兵五百馳往查辦得旨嘉獎
卷之八百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