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黃駿昌等七員。
俱着照原銜降一等賞給頂帶。
少卿顧汝修等、五十一員。
俱着照原銜降二等賞給頂帶。
革職按察使熊繹祖等五十員。
俱着賞緞各一端。
其未經進有詩冊。
随班行禮之李天培等四十九員。
除候補候選者。
現在需次得官。
毋庸賞給外。
其餘亦着每人賞給緞一端
○又谕、今歲為朕六旬慶辰。
在籍侍郎錢汝誠等、來京叩祝。
宜量加賞赉。
以洽慶忱。
錢汝誠、彭啟豐、史奕昂、呂熾、着每人賞給表裡各六端。
儲麟趾、宮煥文、朱必階、葛峻起、彭樹葵、葉一棟、沈廷芳、梁同書、着每人賞給表裡各四端。
革職巡撫馮钤、着賞給按察使銜。
以彰推恩敷錫之至意
○又谕、前經降旨、本年屆朕六旬萬壽。
所有蒙古王公。
諒必均來慶賀。
但八月天氣尚熱。
不必全行來京。
所有年班應行入觐者。
着來京慶賀。
非年班應來者。
不必前來。
今見所到内紮薩克。
喀爾喀王公内。
有年班應來之人。
如令伊等各回遊牧。
俟年終再行來京。
道路遙遠。
往返勞頓。
着加恩。
将此次來京者。
即作為年班。
年終不必複來
○丙戌。
萬壽節。
上詣奉先殿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
○上詣皇太後宮行禮
○禦太和殿。
王以下文武各官。
進表行慶賀禮
○禦太和殿。
王以下文武各官。
蟒袍。
并着賞穿金黃朝。
恒親王、年已逾七旬。
亦着加恩賞穿金黃蟒袍朝服
○命署兵部尚書豐昇額。
在軍機處學習行走
○丁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奉皇太後禦暢春園
○幸圓明園
○谕、本年六月内。
軍機處、封寄古州鎮總兵哈國興谕缇道。
令沿途驿站。
探聽投遞。
乃遲至兩月。
始據覆奏。
竟系各驿站将前旨直遞古州。
複從該處發回。
哈國興、于八月初四日。
在湖南辰州地界接到。
已逾四十餘日之久。
雖哈國興未經馳驿。
且告假由伊本籍赴黔。
以緻中途相左。
但該鎮經由地方。
自必住宿坊店。
其曾否經過。
何難一問而知。
乃竟昌昧傳郵。
不加詢察。
按程而計。
其誤當始于河南。
而以下各站。
亦均難辭咎。
本應查明、交部察議。
念系舛誤有因。
姑從寬免。
此後各省遇有探聽投遞印封。
其經由驿地。
務須訪查明确。
如期妥交。
不得以非馳驿官員。
無從稽考。
希圖卸責。
如再漫不經心。
緻有遲誤。
定将有驿各官。
照例議處。
斷不輕貸。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曰、李宗文。
現已來京。
所有周煌兵部侍郎員缺。
即着李宗文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前以阿桂等奏請。
派兵分駐隴川。
襲取猛密一事。
谕令哈國興。
将所議進兵之路。
兵行之法。
是否合宜。
據實覆奏。
今據伊所奏兩路情形。
及探聽賊匪信息之處。
或攻其無備。
或在猛密一帶搜剿。
情形較阿桂前奏。
稍為明晰。
不似阿桂前三不明。
看來或可如此辦理。
其襲取事宜。
節經傳谕甚明。
着阿桂等。
仍遵朕後一次所降之旨。
妥協經理。
至哈國興在滇年久。
于邊外情事。
素為谙習。
将來自應令其帶兵前往。
阿桂等、酌量進兵程期。
一面奏聞。
即就近檄調該鎮赴滇。
以資委用。
其古州總兵事務。
仍遵前谕、令拜淩阿前往駐劄兼署。
至阿桂前奏、俟十二月起程之說。
為期太遲。
今年臘月内即交立春節。
距瘴發之候甚近。
若時日太促。
于軍行一切。
殊非所宜。
自當在十月杪。
十一月初。
定期進兵。
則往返從容。
方為妥善。
着阿桂等再行悉心籌辦。
定議奏聞。
哈國興摺、并鈔寄閱看。
并谕哈國興知之
○以參革貴州安化縣屬覃韓偏刀土巡檢陸明德子宗榮、襲職
○戊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工部議覆、閩浙總督崔應階疏稱、福建省。
各鎮協營。
制造炮車架蓋。
用過工料運費。
朦混造報。
不行遵駁更正各員職名。
造冊送部查議。
臣等今将各營員。
照例分别處分請旨。
得旨、此案議處人員。
均屬咎所應得。
但一時概令降調。
未免人數過多。
所有議以降一級調用之宋世爵等、俱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王祥、着改為補官日革職留任。
餘依議。
卷之八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