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遂平縣民李大山妻夏氏
○癸未。
上奉皇太後幸壽安宮、幸早晚膳
○賜宗室王公。
内廷大臣、及諸外藩回部鄂對等宴
○甲申。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前經降旨截留漕糧二十萬石。
存貯天津北倉備用。
近因武清。
固安等州縣。
被水較重。
已谕令就近撥給。
今聞直隸被水各屬。
赈務需米者頗多。
所撥截留漕糧。
尚恐不敷接濟。
着再加恩、于通倉撥米二十萬石。
交總督楊廷璋、饬屬妥協辦理。
俾待食貧民。
均沾實惠。
副朕轸念黎元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直隸被水各屬。
收成稍歉。
現有應行赈恤之處。
着撥部庫銀五十萬兩。
以資分給。
但聞銀庫舊例。
前經雍正年間。
果親王奏定。
凡遇應發銀兩。
除俸饷外。
俱有應扣平餘。
此在工程等項需用銀兩。
原不必悉照部法支放。
若地方偶有災歉。
特撥帑銀赈恤。
惟期闾閻實被恩膏。
毋許不肖官吏。
絲毫扣克。
其事較俸饷為尤重。
豈可于部庫撥給時。
分兩稍有輕減。
此次所發五十萬兩。
着該部即于庫貯元寶内如數發往。
嗣後如遇赈恤之項。
俱照此行。
着為令
○谕軍機大臣等、黃登賢、前在京師。
條奏添建倉廒、及請将嶽州幫船、分撥荊沔等四衛兌軍二摺。
戶部議駁甚是。
且伊面奏、回任欲往丹徒、丹陽、查閱運河。
尤屬事外幹與。
當經傳旨申饬。
今黃登賢七月中奏摺。
或尚未接谕旨。
不及覆奏。
猶屬可原。
今則相距将及兩月。
且已經回署。
豈有尚未接奉之理。
何以本日之摺。
祇報抵署日期。
而于前降谕旨。
竟無一語奏及。
殊不可解。
若黃登賢明知前奏之非。
故為隐而不言。
以圖混過。
則其不是更大矣。
着再傳旨申饬。
并着黃登賢将因何不行覆奏緣由。
據實回奏。
尋奏、臣條陳建廒撥船二摺。
并面奏欲行看河一事。
已屬不谙事體。
及奉到廷寄谕旨。
又不即行陳奏。
實屬昏愦。
請交部嚴加議處。
得旨、該部嚴察議奏。
尋議。
照應奏不奏私罪律。
降三級調用。
從之
○賜霍罕伯克那爾巴圖敕谕曰、朕披覽來表。
爾繼爾祖厄爾德尼為霍罕伯克。
笃誠遣使。
奏請朕安。
甚屬可嘉。
使臣拜默特來時。
朕加恩賜宴。
茲特賜爾蟒緞龍緞。
爾其祗受。
再爾奏稱。
謹記爾祖厄爾德尼訓詞。
較前倍加效力等語。
朕甚嘉悅。
嗣後爾當益矢笃忱。
恪遵法度。
約束屬下。
毋使滋事。
惟宜輯睦鄰封。
不可恃強淩弱。
一切凜遵喀什噶爾。
葉爾羌大臣等命令。
安常守分。
以期永沐朕恩
○乙酉。
上奉皇太後幸壽安宮。
侍早晚膳
○賜宗室王公。
内廷大臣、及諸外藩回部鄂對等宴。
翼日如之。
○谕、明春恭奉皇太後巡幸山東。
由通州水路至德州登陸。
仍自濟甯水路回銮。
所有禦舟後親随船十餘隻。
仍照今歲自天津回銮之例備用外。
其餘随從之大臣官員人等、俱由陸路扈行。
該督撫、即饬屬留心體察。
毋任胥吏人等、借端封禁船隻。
緻滋煩擾。
着将此宣谕直隸。
山東。
督撫等知之
○又谕、今春巡幸天津。
山東撫臣富明安、至行在觐谒。
以明歲恭逢皇太後八旬萬壽。
普天同慶。
奏請登嶽祝厘。
且言該省臣民。
五年來望幸之情。
實為誠切。
籲懇至于再三。
朕因奏聞。
聖母以泰山廟宇鼎新。
欲親詣拈香展敬。
朕亦以阙裡久未臨谒。
便道往莅。
于禮為宜。
而往返俱由水程。
兼可适高年頤養。
面谕該撫、俟秋成後再行降旨。
茲該撫奏、山左二麥既獲。
大田豐稔。
比戶盈甯。
爰允所請。
于獻歲春和。
恭奉安輿。
撰吉啟跸。
以胪歡忭而迓慈禧。
惟是連歲恭逢慶典。
業于春巡津澱時。
俯順輿情。
俾共伸巷舞衢歌之悃。
來年巡跸所至。
非但甸畿境内。
不宜複事繁文。
即東省入疆以後。
亦不當綴景增華。
緻滋糜費。
朕省方問俗。
念切觀民。
惟以闾裡恬熙。
群情愛戴為樂。
若備陳彩飾。
紛燿川塗。
不足美觀。
而徒耗物力。
實所不取。
該督撫、其善體恪遵。
毋違朕命。
将此宣谕知之
○又谕、據禮部奏、各省緣事降革人顧汝修等呈稱、欣遇萬壽慶辰。
恭進詩冊。
懇随班行禮。
以展誠敬。
業已允其所請。
念伊等遠來慶祝。
宜量加恩赉。
俾沾恺澤。
所有降調侍讀學士盧文弨等十七員。
俱着加恩各加一級。
其緣事革職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