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據鐘音參奏、汀漳龍道楊開鼎。
前署道汀州府知府克興額。
于駕廠應修戰船。
并不即時驗收。
一任抛泊海口。
緻被漂失擊碎。
正在着落賠造。
複據該道楊開鼎。
捏稱仍堪小修。
希圖朦蔽。
混領修費。
請旨将楊開鼎。
克興額。
革審等語。
所奏甚是。
楊開鼎。
克興額。
俱着革職。
交該撫與案内應行質訊人犯。
一并嚴審究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前以阿桂、彰寶等奏、籌辦駐滿兵一事。
兩人所見。
各有不同。
因于八月初三日降旨、谕令再行詳加熟籌。
合詞具奏。
此事在朕初無成見。
不過因旗兵較綠營可信。
為地方保障耳。
永昌離省窎遠。
購買糧石。
自屬拮據。
可于雲南省城設營駐守。
或其間亦有礙難辦理之勢。
均無妨将實在情形。
據實入告。
乃迄今時逾兩月。
未見覆奏。
不知有何難于定議。
而遲緩若此。
着傳谕阿桂、彰寶。
即将現在作何籌辦。
究屬應行應止之處。
迅速具摺奏聞。
尋奏、省城駐防滿兵。
查教場地方。
足敷建造兵房。
歲需糧石。
亦敷支給。
惟現在省城糧價。
仍未平減。
若蒙興工作。
多集人夫。
市價必至增昂。
請将建營移駐之處暫停。
俟一二年後。
再将該處情形。
妥議具奏。
下軍機大臣議行
○又谕、據阿桂等奏、盤獲老官屯遣回□□罷夷老段波些等一摺。
所辦尚屬妥協。
關口遇此等□
□罷夷。
即行盤獲解汛。
長青于此。
頗覺認真。
所有實力查辦文武員弁。
及守隘獲匪之兵弁人等。
均應查明分别酌予獎賞。
以示鼓勵。
至諾爾塔。
令□□罷夷替寫多朝相家書。
遣老嘴等潛行送回。
名為索取銀物。
或藉此探聽關内消息。
實情事所必有。
今随到即經執訊。
亦可稍抑其窺伺之謀。
但夷性詭詐。
見兩次所遣之人。
俱在關口緝獲。
安知不别生狡計。
潛回向沿邊探訪内地舉動。
及與邊外□□罷夷。
暗通信息。
皆所不免。
惟在阿桂、彰寶、盡心設法訪察。
通饬各關隘随時切實稽查。
遇有蹤迹可疑。
即行盤诘查拏。
毋任稍有疎漏。
至沿邊土司。
雖系内地所轄。
但地鄰緬境。
與彼種類相近。
聲息易通。
甚或心存觀望。
彼此互相照應。
俱所不免。
此等遇有作奸滋事之處。
自不得不嚴行問罪。
然或繩之遇急。
轉緻伊等望風疑畏。
益以堅其附賊之心。
與其懲于既犯。
莫若防于未然。
此中權衡輕重。
全在伊等相度機宜。
酌量妥辦。
方為得當。
因思邊外土司。
向令防守其毗連口隘。
既以捍圉。
兼令自衛。
固屬兩便。
但伊等近在本處。
自為之心過甚。
難保其不潛滋事端。
即緬匪亦易就該地情形。
設計勾引。
或應量其距所屬地界稍遠處。
将各土司随時參互更調防守。
勿令久居一處。
得以狎習勾通。
阿桂等、當不動聲色。
妥善為之。
毋緻此輩猜疑生釁。
前因多朝相寄信多朝珍一事。
朕降旨不必将多朝珍土司革退。
亦以多朝珍無由豫知其事。
如即加之罪責。
未免使沿邊各土司。
因此生心。
殊非撫輯邊夷之道。
此次多朝璧。
未将所寄之信。
即為呈明。
自屬不合。
今令其暫居省城。
所辦甚是。
但須密為防範。
毋令乘間兔脫。
俟事定再行酌辦。
并不必複向多朝珍輾轉窮诘。
但暗為留神體察可耳。
将此傳谕阿桂等知之
○又谕、本日據鐘音參奏、汀漳龍道揚開鼎。
汀州府知府克興額。
将駕廠應修戰船。
并不驗收。
以緻被水沖擊。
玩忽誤公。
複捏稱仍堪小修。
希圖混領。
請旨革職究審一摺。
所辦甚是。
已降旨革審矣。
崔應階身為總督。
且兼署撫印時。
明知該員等如此任意誤玩。
乃僅檄司着落賠補了事。
并未據實參劾。
殊不可解。
該督向來辦事。
頗能認真。
是以加恩特升總督。
前因審辦李阿闵案内夥犯各案。
摺内并無聲請敕部之語。
即以該督不能留心檢點。
恐精神漸不如前。
曾經降旨詢問。
旋據覆奏、年逾七旬。
精力有減無加。
恐緻贻誤地方。
請于安徽、湖南、稍簡之區。
或在各部寺閑散衙門行走效力。
朕尚以得人甚難。
且該督未有過端。
不欲無故降用。
是以未經允行。
乃數月以來。
于朕行幸熱河之後。
違例請揀佐雜人員。
又秋審冊内所辦審案。
将應拟絞罪之黃紹祖等三人。
錯撥發遣。
經部斥駁。
并傳旨切加訓饬。
已屬節節贻誤。
今于楊開鼎等、怠玩朦蔽。
又不據實參究。
僅饬賠修了事。
其為錯謬尤大。
與該督平日認真辦事之處。
判若兩人。
是其精力不能振作。
已可概見。
海疆海寄。
豈複堪資委任。
崔應階。
着傳旨嚴行申饬。
仍即令其來京陛見。
再降谕旨。
其總督印務。
着交與鐘音暫行署理
○壬午。
谕、昨閱秋審江蘇招冊。
黃耕莘等、在汛塘搶奪洋船案内。
有把總聞世豪。
身系弁員。
乃于該犯等搶貨散逸。
不即督率兵衆。
竭力追捕。
反敢聽囑受賄。
扶同捏報。
情罪甚重。
後知事已敗露。
始将錢文退還。
又非畏罪抱贓出首者可比。
原拟僅發伊犁。
名雖充當苦差。
仍得安居坐食口糧。
豈足以示懲儆。
着将聞世豪。
即行解京。
交該部詳核案情。
另行定拟具奏
○又谕曰、大學士阿爾泰。
已有旨準令來京陛見。
四川總督印務。
着德福前往署理。
其湖南巡撫印務。
着吳達善兼署
○又谕曰、薩載。
着來京陛見。
江蘇巡撫印務。
着李湖護理
○谕軍機大臣等、緬匪生性奸猾。
聞我今歲進兵。
伊複差人投誠。
亦未可定。
着傳谕前隊領兵之海蘭察。
常保住等、若進兵時。
賊匪又差人投誠。
即曉谕雲。
爾緬酋言語無信。
我若進兵。
爾等即來投降。
我兵徹回。
爾即翻改前言。
如是者并非一次。
今後斷不能信矣。
且将軍大臣等。
令我領兵前進。
惟知剿洗。
爾等懇請于我何益。
若果系誠意來降。
我将軍在後。
爾但遣大頭目來。
我等遣人送至将軍處。
以待辦理。
曉谕後若遣人來。
即送至阿桂處。
海蘭察等、仍帶兵前進。
奮力酌量除剿。
即賊匪差人投降。
斷不可允。
并着傳谕阿桂。
于啟程之前。
将兵弁詳加開導。
令其各知奮勉
○又谕、今歲十一月初。
派兵襲擊緬匪。
此時阿桂等、諒已将一切事宜。
次第籌備。
所有進兵時緊要機宜。
現降清字谕旨、傳谕伊等遵辦矣。
因思我兵未啟程之前。
如緬匪遣人将蘇爾相等送回。
則軍營應有酌量區處之道。
若不豫為指示。
恐伊等胸無成竹。
未必能措置邆且。
若待請旨。
再行往返。
多需時日。
又成後着。
因先期詳悉示谕。
蘇爾相留老官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