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衍聖公孔昭煥合族等食。
賞銀币銀牌有差
○谕、前歲修葺太學告成。
因念阙裡廟堂。
設有犧象諸尊。
爰擇舊藏周笵銅鼎尊等十事。
陳之大成殿。
用備禮器。
茲臨幸曲阜。
祇谒先師。
閱視所列各器。
不過漢時所造。
且色澤亦不能甚古。
惟茲昌平聖裡。
宜陳法物。
以為觀美。
着仿太學之例。
頒内府所藏姬朝銅器十事。
備列廟庭。
用惬從周素願。
俟朕回銮後。
慎選郵發。
交與衍聖公孔昭煥。
世守勿替。
以副朕則古稱先至意
○又谕、前以長蘆鹽坨。
去夏偶被水淹。
且詢知今年錢價較前更為平減。
因降旨準将鹽價暫加錢一丈。
以一年為限。
仍照舊值行銷。
茲臨莅山東。
聞該處商人曆年引課無欠。
而積鹽仍有未銷。
業經降旨、将乾隆三十五年應徵正課。
分作八年帶徵。
第念東省錢價。
亦甚平減。
着再加恩。
準照長蘆之例。
每觔暫加錢一文。
以奉旨之日為始。
定限半年。
俾商力益資寬裕。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留京辦事王大臣奏、京城每日過午起風。
看來并未得雨。
今奏到得雨二寸。
跫惝未能沾足。
着寄信王大臣、如未續有透雨。
即傳旨令内務府大臣四格、帶領薩哈勒索丕、前往靜明園祈禱。
得雨後即行奏聞。
○又谕、據尹繼善等奏、審拟納遜特古斯一案。
已于摺内批示矣。
納遜特古斯、謀毒親兄吹紮布。
其情罪較謀毒格格更為重大。
即内地遇此等兩案并發之事。
亦當從重歸結。
律以殺兄之條。
既為名正言順。
且使蒙古等、知納遜特古斯、實因謀毒親兄。
自取重罪。
其死并不由于格格。
更當心服。
亦更加畏法。
前降谕旨甚明。
今摺内仍将納遜特古斯以謀毒格格定罪。
計發此摺時。
尚未奉到前旨。
總之納遜特古斯定罪。
重在謀害其兄。
此時應先将吹紮布中毒一案。
上緊鞫訊。
以成信谳。
巴爾丹格隆。
濟蘭泰二犯。
既系納遜特古斯心腹同謀。
則此事自當向該二犯窮究。
況濟蘭泰所供去歲送羊問病一節。
于吹紮布中毒之事。
已露端倪。
尤當從此追蹤細鞫。
而巴爾丹格隆。
既知配合毒藥。
自不能舍彼他求。
務須詳悉研訊。
使真屋落石出。
至敏集特多爾濟、現在逃避無蹤。
必系情虛畏罪。
現已傳谕喇特納錫第。
令将該犯迅即弋獲解訊。
毋任漏網。
其治病之喇嘛博特巴爾、及中毒之吹紮布。
應令其速行來京驗質。
使各犯更無從抵飾。
但此等兇險之徒。
設或揣度罪重。
畏懼自戕。
不能明正刑誅。
成何事體。
又不可不留心防範。
若濟蘭泰。
巴爾丹格隆。
俱即供吐确鑿。
則納遜特古斯、諒亦不能狡展。
一經成招。
即将納遜特古斯、照謀殺親兄律、拟以淩遲。
倘二犯供吐遊移。
必須吹紮布、博特巴爾質證。
未免時日較多。
前奏稱賽哈賴體甚委頓。
恐拖延日久。
瘐死獄中。
轉得幸逃顯戮。
其賽哈賴已有确供。
即可将其先行正法。
使濟蘭泰等知彼案已結。
不緻憂驚。
即納遜特古斯聞之。
亦可稍寬其疑懼。
并不妨向彼用甘言撫慰雲。
格格一案。
已将賽哈賴處死。
不複加爾之罪。
即謀毒吹紮布一事。
爾兄未死。
其情尚輕。
将來結案奏聞。
皇上自必加恩于爾。
以安其心。
庶不緻有疎虞。
俟審明定案。
仍将濟蘭泰。
巴爾丹格隆。
歸于謀毒格格一案定罪。
其納遜特古斯拟罪摺内。
祇叙及格格之案。
謀殺妻罪輕。
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