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諒無不歡欣感激。
此後輸将力贍。
自能踴躍急公。
至招募民人前往新疆耕種一事。
實為内地貧民久長生計。
該督所議。
仍屬空言無濟。
關外屯政日豐。
所在皆成樂土。
且商賈懋遷往來甚便。
并聞安西一帶。
亦有向經墾熟之田。
年來複有聽其曠廢者。
小民趨利如骛。
何竟裹足不前。
闾閻生計自謀。
豈能官為經理。
其現辦招徕資送之事。
勢難遍及。
亦未便久遠長行。
況利之所在。
風聞自往。
如口外熱河。
張家口。
各處。
山東等省民人辏集。
日益月增。
并未藉有司之招緻。
又如朕巡幸所至。
老幼瞻觐。
迎銮歡呼。
趨擁動以千萬計。
皆出于黎庶誠心。
自然群聚。
若使奉官派谕。
轉未能如此衆多。
即此可悟民之趨向。
第使之知所當由。
自無待力為強緻。
豈有嘉峪關以外。
可以耕種之地。
沃壤數千裡。
但有勤力之民。
身往耕作。
不特可資糊口。
兼得藉以成家。
較之經商挾赀求利者。
幾于事半功倍。
百姓又何憚而不為。
若徒恃文告虛言。
未必能家喻戶曉。
着傳谕明山。
悉心體貼。
實力講求。
俾腹地群黎。
皆恍然知有安土可依。
熙攘趨赴。
自贻樂利。
于事方有裨益。
着另行熟籌妥議具奏
○吏部等部議覆、署浙江布政使按察使郝碩奏稱。
查匪船出入海口。
其沿邊偷越出洋者。
失察官例無議處。
既恐防範疎懈。
且遇獲案犯。
亦難保無因規避處分。
捏報沿邊私越情事。
況賊匪蹤迹能到之處。
皆兵役巡查之所能及。
請嗣後遇沿邊私越匪犯。
承審官究出系何營縣所轄。
将文武員弁開參。
承審官意存回護。
不指出确實地方者。
并予參處。
應如所請。
嗣後遇沿邊私越各案。
将失察文職地方。
及守口各官。
降一級留任。
其專汛武職。
及守口各員弁。
降二級留任。
承審官不将私越地方究明指出者。
降二級調用。
從之
○是日、禦舟駐跸袁樓
○辛酉。
禦舟駐跸史家莊
○壬戌。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以陝西驿鹽道圖桑阿。
為甘肅按察使
○是日、禦舟駐跸霞口
○癸亥。
吏部議奏、署雲貴總督彰寶。
前任貴州巡撫宮兆麟。
喀甯阿。
布政使觀音保。
按察使金祖靜等。
于署威甯州、知州、高玮等、短缺鉛觔米石。
及短發工本等款。
不行查揭。
應照例降革。
得旨、依議。
宮兆麟着革任。
彰寶着降一級留任。
金祖靜着降三級用
○兵部奏、武闱鄉會試内場。
向以墨卷送閱。
是以房考官用紫筆。
主考官用藍筆。
查藍色易于洗改。
請嗣後主考官改用赭黃筆。
印卷戮記。
及一切舊用藍色之處。
俱改用紫色。
從之
○以正白旗漢軍印務參領陳晉、為鑲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故雲南永昌府屬灣甸土知州景毓瑛弟毓璁、襲職
○是日、禦舟駐跸馮家口
○甲子。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至捷地閱堤。
定捷地、興濟、二牐為減水壩。
罷芥園減水壩工
○是日、禦舟駐跸花園
○乙醜。
谕、豫省河北彰德、衛輝、懷慶、三府。
上歲雖屬有秋。
而前此連年收成歉薄。
去夏二麥又複減收。
民間元氣未能驟複。
現屆開徵之期。
若将節年緩徵地丁。
及借欠銀糧。
令其新舊同時輸納。
民力未免拮據。
着加恩、将安陽、湯陰、汲縣、滑縣、浚縣、輝縣、新鄉、延津、獲嘉、河内、武陟、修武、濟源等、十三縣、未完乾隆三十三、四、兩年、緩徵地丁銀十二萬三千四百九十五兩零。
并獲嘉、河内、武涉、濟源、修武、原武等、六縣。
未完三十五年借給耔種銀三萬二千一百六十五兩零。
及未完口糧銀二萬六千一百六十一兩零。
未完谷一萬二千四百四十二石零。
均以本年為始。
分作三年帶徵。
俾小民完課寬舒。
追呼無擾。
該撫等董率所屬。
實力辦理。
副朕惠愛闾閻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大學士尹繼善等奏、查審土默特額驸納遜特古斯、素與伊長兄吹紮布不睦。
且圖承襲父爵。
乘伊父衰病之際。
制藥毒兄。
至今救治未愈。
除謀毒格格輕罪不議外。
應依謀殺期親尊長律問拟。
其聽從用藥謀毒格格之濟蘭泰、賽哈賴、巴勒丹格隆、俱應照律淩遲處死。
得旨、納遜特古斯、着加恩從寬免其淩遲處死。
改為應斬。
即行正法。
濟蘭泰賽哈賴巴勒丹格隆俱着淩遲處死
○又是。
去年十二月諴親王具奏額驸納遜特古斯子之乳母。
于送和碩格格食物内置毒。
格格未食。
緻使女誤食身死。
懇請查辦。
朕以此事甚屬荒唐可疑。
然不可不究。
特派羅布藏錫喇布、索琳、博清額等、面降谕旨。
令前往土默特秉公審辦。
斷不可以王女。
意存偏徇。
用藥毒人。
乃奸民伎倆。
蒙古風俗淳樸。
決不出此。
或系格格誤賴。
亦未可定。
爾等到彼。
不可屈枉于人。
務得實情具奏。
旋據索琳等奏稱、使女委系中毒身死。
提一應幹連人犯。
逐加嚴審。
衆供佥同。
朕即降旨、以索琳等辦理此事。
并未審出确證。
惟拘泥諴親王原奏。
将納遜特古斯子之乳母賽哈賴、嚴加究審。
遽以為實。
甚屬非是。
因降旨令索琳等将案内人犯。
并納遜特古斯、一并解送來京。
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辦。
并令将格格一同護送前來。
仍将索琳等交部議處。
但此事愈想愈覺可疑。
納遜特古斯于格格。
何至懷讐有用藥毒害之事。
其中不免另有别情。
屢經降旨承審大臣。
如有應問格格之言。
不妨當面诘問。
必須審辦詳明。
使外藩不至屈抑。
後據承審大臣陳奏審出大概情形。
仍系照索琳等将賽哈賴審訊具奏。
朕猶以為斷乎不可。
如果賽哈賴置毒是實。
即将賽哈賴淩遲處死。
亦非屈枉。
即納遜特古斯、亦有應得之罪。
但此案罪名甚重。
關系多命。
若惟嚴刑窮鞫。
何求不得。
必須詳之又詳。
訊出證據。
定罪方無冤抑。
複經降旨訓示。
尋據尹繼善等奏稱、此事審系納遜特古斯、今喇嘛巴勒丹格隆配毒。
将格格謀害。
此事令人愈不可解。
納遜特古斯、何故必欲謀害格格。
縱伊夫婦不和。
亦何至用此毒計。
若謂今年系格格進京之年。
恐其愬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