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六年。
辛卯。
冬。
十月。
戊辰朔。
享太廟。
遣諴親王允秘恭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乾隆三十七年時憲書
○谕、奉皇太後懿旨。
永貴人汪氏。
着晉封為嫔。
欽此。
所有應行典禮。
各該衙門照例舉行
○又谕、今年恭遇皇太後八旬萬壽。
恩施廣被。
歡洽耆儒。
業經降旨、将順天、及山西、河南、各省應試士子。
年臻耄耋者。
特賜舉人。
用彰作人上瑞。
今據裴宗錫奏、江南應試貢生朱桓、翟天衡、俱年在八十以上。
奮志觀光等語、朱桓、翟天衡、俱着加恩賞給舉人。
一體會試。
俾得遂志沾榮。
以昭慶澤
○又谕、今年恭遇皇太後八旬萬籌。
士子仰荷慈禧。
順天鄉試。
多有矍铄觀光者。
并山西。
河南。
江南等省。
節據各該撫奏到、年八十以上應試之人一二名不等。
耆儒嘉瑞。
宜洽恩施。
業經降旨賞給舉人。
以遂其素願。
今德保奏、廣東等入闱士子。
九十以上者三名。
八十以上者十六名等語。
壽世固多人瑞。
亦何至士林鲐耇。
與賓興者連襼成群。
此必若輩見有上年恩旨。
各萌幸澤之心。
增填年齒。
以緻多人混冒。
豈知錫慶惟從核實。
而名器難以濫邀。
似此作僞涉欺。
豈能逃朕之洞鑒。
而士習所關。
尤不可不防其漸。
其在九十以上者。
即有虛飾。
諒尚不甚相懸。
着該撫查明姓名。
确核年歲。
另行奏聞請旨。
其八十以上之人。
則斷難憑信。
不然。
何上科未聞一人。
而今年遽聚至如許耶。
自當毋庸查辦。
德保身任監臨。
既為此奏、即當詳細确查。
乃濫列多名。
率行入告。
殊屬不合。
着交部察議。
至鄉試諸生。
俱系學臣錄送。
其年貌冊籍。
尤屬學政專責。
且生員報考時。
豫為将來筮仕計。
減少歲數者。
十居八九。
舊冊具在。
曆曆可徵。
乃膠庠之中。
頓增耄耋。
何難按籍而稽。
翁方綱竟爾聽其私改。
置若罔聞。
所司何事。
且該學政于八月中奏聞考試情形。
具陳嚴月課。
懲健訟諸事。
方謂其在任尚知實心整饬。
至所稱士子知讀古書者日多。
而于詣精造微。
深切體味之功。
則尚皆有待。
乃以千古讀書人難能之事。
期之今時。
稍覺其迂妄。
而雲尚皆有待。
則隐然自寓仍需漸教之意。
今觀其于士子年貌。
聽其濫開若此。
則前摺所奏。
并非實濟。
更屬顯然。
不過因學政更換屆期。
捏詞自炫。
希圖留任耳。
翁方綱着交部嚴加議處
○又谕、昨降旨将德福革去總督。
雖略言其應行罷斥緣由。
與辦理小金川大概。
而于德福之乖謬取巧。
及小金川不得已于申讨之故。
尚未詳為宣示。
恐無知者且将為德福稱屈。
而疑朕之意或喜兵。
不可不明白申谕。
使衆共曉。
小金川乃九土司之一。
久隸内地。
曩為金川侵擾摧殘。
特興師命将。
征服金蠻。
二十餘年。
得以安居樂業。
數年前。
金川間與綽斯甲布各土司交鬨。
節經督提等遣員誡谕。
随即輯和。
朕知番俗蠢頑。
穴鬥乃其常事。
原可毋庸過問。
去年春間。
小金川土司。
指稱沃克什土司。
用法詛咒。
緻其父子同時染病。
僧格桑遂借搜取咒經為名。
引衆前往攻殺。
經該督委員查辦。
雖暫停兵革。
仍未遽解圍。
彼時阿爾泰、意欲剿撫兼行。
朕以其釁端雖暧昧難明。
而蠻觸相争。
互存曲直。
不宜有所偏向。
輕議加兵。
且僧格桑犢性未馴。
罔知利害。
因谕該督等、詳悉開導。
冀其感悟自新。
阿爾泰、董天弼、即于八月内前至土境。
僧格桑迎見督提。
跪聆訓教。
悔罪汗惶。
情願退地徹兵。
永不侵犯。
具結遵依。
遂亦宥其既往。
孰意僧格桑怙惡不悛。
抗違教約。
于本年六月。
乘間攻圍沃克什。
并占瓦寺之巴朗拉。
拒阻援兵。
尋且侵及明正土司地界。
是其藐視督提。
肆無忌憚。
豈複可以口舌化誨。
而阿爾泰等、惟思姑息了事。
意見遊移。
雖雲當臨以兵威。
不過虛張聲勢。
無論其不足以懾兇渠之贍。
即使其暫時求息。
勉強面從。
而我兵甫回。
賊衆複集。
緻令封疆大吏。
仆仆靡甯。
成何事體。
且小金川以内地土司。
敢作不靖。
暴侮鄰疆。
弁髦國法。
此而不聲罪緻讨。
朝廷威令安在。
況撫馭番蠻。
懷畏自當并用。
若于梗化之人。
不大加懲創。
則懦弱幾無以自存。
而犷悍者必效尤滋甚。
漸至徼内土酋。
跳梁化外。
何以綏靖邊圉。
至于佳兵之戒。
朕所深知。
豈肯稍存好大喜功之見。
如前此平定準部回城。
皆由叛賊之負因逆命。
伐在必申。
即近年征讨緬甸。
亦因懵駁之屢抗顔行。
事難中止。
然察其水土惡劣。
官兵非可久留。
随命整旅而還。
不複再議大舉。
即賊酋狡計激怒。
亦不肯堕其術中。
是朕不欲黩武之心。
與知難持重之意。
實無不可共白于天下也。
若今僧格桑之冥頑不率。
非擒戮無以肅憲典。
而欲擒兇豎。
非攻剿無以抵賊巢。
是此小金川之兵。
誠有不得不用者。
然猶不欲特發京兵。
勞師遠涉。
惟以阿爾泰未娴軍旅。
恐誤機宜。
因命溫福兼程赴川。
董率調度。
以冀克期集事。
無使我兵練等久勞行陣。
此朕審慎籌度之衷。
與必應翦刈之勢。
更無不可共白于天下也。
且朕春秋已逾六旬。
禦宇三十六載。
經事已多。
臨事知懼。
豈不欲甯人偃武。
順适幾餘。
況既雲用兵。
運籌每萦宵旰。
而軍書夜閱。
甯不疲勞。
即如前日董天弼間道進攻。
久無奏牍。
辄為廑念不置。
至于廢寝。
朕又何所樂而必欲用兵乎。
而用兵之事。
于朕躬有益乎。
無益乎。
此愈無不可共白于天下也。
至德福前在阿克蘇時。
一聞烏什之事。
即倉皇無措。
思棄阿克蘇而回。
因将伊革退。
留于新疆效力。
而派明瑞統兵。
剿定其城。
意彼經前番儆戒。
或稍知悔改。
是以棄瑕錄用。
複不次超擢。
授為巡撫。
頗覺奮勉有為。
因命其兩署督篆。
其初至雲南時。
所奏各摺。
尚似實心整頓。
方謂其足以任事。
為國家得力之人。
因即命為四川總督。
令馳驿遄行。
往助阿爾泰、協力妥辦軍務。
乃伊既至四川省城。
并不計及小金川之當作何籌辦。
轉具摺陳緬賊情形。
謂不宜進兵襲擊。
其識見乖謬。
實出意料之外。
夫襲擊一事。
與大舉不同。
并非欲直搗阿瓦。
亦非欲徑取猛密。
其速辦緩辦。
原屬無關緊要。
第因賊匪敢于反悔詭詐。
豈可竟置之度外。
不過出其不意。
躏彼近疆。
乘勢誅掠焚燒。
令賊匪知我并未歇手。
稍為畏懼。
且涉冬而往。
開春而還。
亦不緻輕冒瘴疠。
何至過于顧慮。
以為必不可行耶。
至所稱恐其報複。
尤屬荒唐可鄙。
緬匪所恃者。
地險而氣惡。
惟能以逸待勞。
并非勇于戰鬥。
從前數次之闌入内地。
皆由彼時沿邊無備。
而趙宏榜。
李時升。
朱侖。
又庸劣不堪。
兼之滇省綠營兵弁。
恇怯無用。
緻賊匪得以尾追直入。
今數年來。
邊防頗為整饬。
且特派大臣。
統八旗勁旅在彼。
若賊匪敢于輕離巢穴。
侵及邊境。
正可奮勇出擊。
悉力殲擒。
使之喪膽。
何反虞其乘機掠我土司耶。
至其所畫之策。
則欲令哈國興屯駐邊外。
差傳諾爾塔到營宣谕。
更為愚謬無識。
以諾爾塔之狡谲。
哈國興用何法招之使來。
且彼未經挫衄。
又何畏哈國興。
而能一呼即至。
揆之情理。
實所必無。
并恐諾爾塔不來。
而哈國興轉為誘往。
昨年彰寶所遣之都司蘇爾相。
為賊拘留。
特一偏裨耳。
思之尚為切齒。
今哈國興以總鎮大員。
設為賊羁而不返。
豈不失體損威。
德福身系封疆大臣。
獨不思以國事為重。
而逞其臆見。
自诩為能操勝算乎。
然察其所奏。
名為不必襲擊緬匪。
其心實不肯辦理小金川。
故為指東擊西。
以售其诋欺之術耳。
如果确有所見。
發自天良。
則彼自今年三月。
接署雲貴總督。
距其七月間自永昌起程。
已将半載。
何不于在任時及早敷陳。
直待行抵成都。
方為此奏。
若以為事體重大。
必須面達。
則彼八月初。
甫至黔省。
途中雖并程馳傳。
亦須俟朕行圍事畢。
出哨後始得陛見。
已屆九月中旬。
即使朕允其所請。
迅速傳谕溫福。
計溫福接到時。
業經進兵襲擊。
已屬無及。
德福豈不籌度及此。
其意不過以幸得總督實缺。
急圖完局徹兵。
安享豐厚。
而又不敢明言。
故借緬事以巧施曲說。
此等伎倆。
豈能于朕前嘗試乎。
至其明白回奏之摺。
一味支離。
理窮辭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