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地勢而論。
跬步皆懸崖峭壁。
馬兵無所施力。
即大臣官員。
亦皆步戰。
是以綠營未嘗不可得力。
鄰近省分中。
惟貴州陝甘二省。
尚可各調二三千名。
行軍機要。
有備無患。
若令各該省先為選定豫備。
如須添兵。
一面奏聞。
一面飛調。
自無遲誤。
并可省多調京兵之煩。
報聞
○辛巳。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谕、據舒赫德奏、領隊大臣伯鄂津、膽敢派伊随甲人等種地。
又分取衆兵所種地畝中水澤。
灌溉其田。
那借牲隻耔種使用。
并将盛貯交納糧石口袋收留。
甚屬不堪。
請将鄂津交該部嚴加議處等語。
此事殊堪駭異。
朕以鄂津身系世家。
尚堪造就是以加恩予以奮勉之路。
令其在伊犁學習行走。
鄂津自應感激朕恩。
辦理一切事宜。
當知大體。
乃知此貪圖小利。
甚屬卑污。
不顧顔面。
且領隊大臣等、各有養廉銀兩。
養贍身家。
頗為寬裕。
何事窘迫至于此極。
鄂津如此行事。
實出意想之外。
不惟深恩。
亦有玷伊祖父顔面。
鄂津着革職。
在彼枷号。
俾衆共知炯戒。
伊勒圖身任将軍。
在伊犁有年。
乃鄂津如此行事。
并未查明參奏、殊屬非是。
伊勒圖着交部嚴察議奏。
伊昌阿系鄂津屬員。
因畏懼鄂津。
不敢揭報。
其咎亦難辭。
伊昌阿着交部察議
○又谕曰、福昌身系滿洲。
且為總兵大員。
乃自七月間。
駐卧龍關外。
至今半載。
一味逗遛觀望。
并未見其實心奮勉。
屢經傳旨訓饬。
今據溫福奏稱。
該鎮原屬無用之人。
不但打仗進攻。
不知紀律。
即尋常亦不能整饬營伍等語。
福昌着革職。
留于軍營。
自備資斧。
效力贖罪。
其松潘鎮總兵員缺。
即着宋元俊補授。
仍令其随桂林等帶兵進剿
○又谕、前據富明安等奏、湖北京山縣逆犯嚴金龍。
糾衆不法一案。
竟敢于私制衣帽。
設令僞号僞官。
圖劫倉庫。
是其謀反之迹。
已屬昭着。
實為罪大惡極。
今該督審拟續獲逆黨嚴在和等、将案内緣坐之嚴喜兒。
僅照謀叛親屬律。
發功臣之家為奴。
所拟殊未允協。
已據三法司另行改拟矣。
向來謀反謀叛。
文各有專條蓋謀叛乃指謀背本國。
潛從他國者而言。
其情罪較謀反迥别。
是以問拟緣坐。
亦輕重不同。
且謀叛之條。
原系沿用舊律。
方今天下一家。
豈複有此國彼國。
可以叛往之處。
又豈嚴金龍之顯然謀反者所得比附乎。
今該督以首惡胞侄嚴喜兒僅照謀叛家屬問拟。
必系胥吏人等、瞻徇同鄉。
因而避重就輕。
以逞高下其手之計。
而幕賓無識。
亦遂以多活數囚。
妄謂可積陰德。
此種锢習。
最為可恨。
富明安于刑名律例。
原未谙習。
但不細檢律條。
确切比拟。
亦屬疎略。
現已傳旨申饬。
至于奏谳重案。
乃臬司專責。
何竟率意拟轉。
不加詳核。
以緻輕重失當乎。
所有湖北按察使良秉愉。
着交部察議
○又谕、拟福僧阿奏稱、金川需用滿兵。
現将西安八旗兵内。
選派烏槍兵二千名備用。
着照所請。
調用時。
即派書麟帶往
○谕軍機大臣等、富明安奏、審拟續獲逆犯嚴在和等一摺。
所拟殊多失當。
已交三法司另行改拟。
向來謀反謀叛。
各有專條。
蓋謀叛乃指謀背本國。
潛從他國者而言。
較謀反之不利于國。
情罪迥然不同。
是以律文所載。
問拟各分輕重。
今此案首惡嚴金龍等、糾合祭神。
敢于設立僞号僞官。
圖劫倉庫。
此而不謂之反将必如何而後謂之反耶。
該督原拟。
将案内緣坐之嚴喜兒。
僅照謀叛親屬律。
拟發功臣之家為奴。
殊未允協。
不知謀叛之條。
系相沿舊律原文。
方今天下一家。
豈複有此國彼國可以叛往之處。
又豈嚴金龍之顯然謀反逆犯。
所當比附乎。
此必胥吏人等、瞻顧同鄉。
因而避重就輕。
巧為開脫。
以逞高下其手之計。
而無識幕賓。
亦遂欲多活數囚。
妄謂可以潛積陰德。
此種锢習。
最為可恨。
富明安于刑名律例。
素非谙習。
固未能貫通律意。
逐一摺斥講求。
而其平日為人。
尚屬誠實。
諒亦不敢有心輕縱。
但于此等有關世俗人心之逆犯家屬。
定拟罪名。
自當細檢律條。
确切引用。
何竟為幕吏所愚。
緻令罪名出。
入失明刑弼教之義乎。
至于辦理刑名。
乃臬司專責。
今引律未協。
臬司更無可辭咎。
現将劉秉愉交部察議。
富明安着傳旨申饬。
仍谕其知所警勉。
嗣後于奏谳重案一切詳慎妥辦毋再因循取戾
○又谕、據吳嗣爵奏、淮關署内被盜一案。
該處營汛不隸河标。
未據營縣禀報等語。
因交兵部查闆閘汛地屬淮安城守營。
該營參将。
系漕運督标統轄。
是疏防之咎。
在吳嗣爵原可毋庸議處。
但該處總河駐劄之地。
與闆閘相近亦應派委員弁。
一體嚴緝。
不可稍存畛域之見。
至此案以關署被盜。
事堪該異。
但細揣案情。
所劫銀兩。
系在該關管帳。
家人房内。
其中不無疑窦。
且聞外論。
亦有謂被盜情形。
恐未甚确者。
在方體浴身為關差。
斷無掩飾妄報之事。
而家人情僞難知。
或系平日别有花銷虧缺。
無可委卸。
因而裝點盜劫情狀。
以愚家主。
亦未可定。
其在專司之文武員弁。
自必樂聞此語。
冀免處分。
而吳嗣爵系事外之人。
諒不緻代人粉飾。
且關署被盜。
事屬罕有。
其真僞亦難掩衆人耳目。
無難詢察而知。
着傳谕吳嗣爵。
就近留心密訪。
有無前項情事。
即據實奏聞
○又谕、朕以約咱一路。
與美諾相距不遠。
現已攻破東山梁碉卡。
逼近賊巢。
不可無續進策應之兵。
是以谕令書明阿、王萬邦、何人可以先到。
即飛調二三千名。
速赴約咱。
其餘再行分給。
旋據桂林奏到。
尚需兵八千名。
适符朕之豫料。
即交軍機大臣、議将續調之陝甘貴州兵五千名。
全赴約咱一路。
聽桂林等調用。
其尚需三千名之數。
并令文绶于陝甘兩省。
再派兵三千名。
迅速赴川。
至曾頭溝一路。
溫福指派書明阿。
帶領固原兵一千名。
會同五福進剿。
昨因桂林等一路。
需兵緊要。
令陝甘貴州續調之五千兵。
全赴約咱策應。
是固原兵即不能分往曾頭溝。
而桂林等自得約咱後。
又攻破其東山梁等處碉卡。
現在分路進取賊巢。
其兵力自屬多多益善。
若能攻得美諾。
擒獲逆酋。
則其餘各路。
不待攻而自解。
倘桂林等約咱進攻之兵。
略需時日。
而曾頭溝為小金川後戶。
或從間道進兵夾擊。
以擊賊勢。
亦未為不可。
着溫福與桂林等、彼此知會熟商。
應作何分路進兵之處。
妥協辦理。
惟是溫福奏稱、巴朗拉與約咱。
相去二千數百裡。
未及會商。
而桂林昨奏亦有相距巴朗拉。
往返幾五千裡之語。
溫福、桂林、同辦一事。
必須聲息時通。
方可彼此會籌全局。
酌定機宜。
若按摺報遞。
京六百裡程限而計。
則二千餘裡。
亦四日可達。
何至難于得信。
恐此兩路文報往來。
其沿途驿站。
尚未能如摺報之馳送迅速。
此于軍務。
甚有關系。
昨已令阿爾泰。
回駐章谷策應。
查辦軍站之事。
自可兼顧。
并令李本。
派委妥員。
将此兩路軍營台站。
照摺報一體稽查催趱。
務令文移往返。
毋稍濡滞
○定邊右副将軍大學士溫福奏、查山川形勢。
本為軍行要務。
番境崇山疊嶺。
其程途遠近。
道路險易。
從前約略成圖。
不無舛謬。
臣前赴南路軍營。
行至清溪而返。
所有章谷、約咱、等處情形。
無從得知确切。
至木坪、堯迹、一路。
僅于經過雅州時。
詢知大概。
仍未深悉。
若僅仿照舊圖繪畫。
終恐失實。
西路自汶川以外。
均為番地。
由卧龍關、山神溝、鄧仍、以至巴朗拉。
此外即小金川賊人占據之地。
臣經曆各處。
留心體察。
就此一帶。
詳細繪圖。
并将巴朗拉所有賊人碉卡。
一并繪入呈覽。
至巴朗拉以外。
沃克什。
小金川各寨。
據地方官所送輿圖。
及詢之經過之人。
略知梗概。
另繪一圖進呈。
其間山川形勢。
及各處道路。
佥稱險竣。
因其說不一。
未敢遽為繪入。
将來攻得一處。
即将一處山川道路情形。
陸續補繪進呈。
報聞。
卷之八百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