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得旨嘉獎
○又奏、兩路官兵。
現進攻賊巢。
小金川可指日蒇事。
剿定後、應擇小金川要隘。
設鎮駐兵。
控制金川。
至金川索諾木、襲據革布什咱、将來如何退出。
俟與桂林會合後籌辦。
得旨、此時正以剿小金川為要。
餘俟成功再圖可也
○丁卯。
祭先師孔子。
遣大學士劉統勳行禮
○谕曰、阿桂着授為參贊大臣。
仍加恩将伊子阿迪斯、阿彌達、寬免回京
○谕軍機大臣等、昨溫福等奏、俟将南北兩山賊衆。
全行洗盡。
即可攻取資哩等語。
可知資哩即在山口。
我兵若将南北山梁占據。
自高處施放槍炮。
向下攻打。
賊雖善守。
亦斷無不得者。
又昨據伍岱參奏馬彪、烏什哈達、不遵号令。
贻誤事機。
而于溫福等會奏摺内。
又稱烏什哈達、棄所占山岡而回。
溫福即欲辦理。
烏什哈達、情願前往。
旋已奪回等語。
溫福等三人。
皆在一處。
而伍岱參奏馬彪等摺内。
并無溫福、阿桂之名。
可知其彼此不睦。
現當進兵滅賊之時。
同事大臣。
若不和衷。
于事大有關系。
阿桂雖系提督。
要非他人可比。
既同溫福、伍岱、聯名奏事。
難以诿為不知。
着傳旨詢問溫福、阿桂、昨伍岱所參馬彪、烏什哈達奏摺。
因何不列溫福、阿桂之名。
令其明白回奏
○又谕曰、伍岱參奏馬彪、烏什哈達摺内。
密奏溫福自以為是。
不聽伊言。
以緻衆兵寒心等語。
朕以溫福性躁。
一時不能攻得資哩。
催促官兵前進。
以緻衆兵寒心。
亦未可定。
至伍岱曾從兆惠、經曆西路軍營。
又授為都統參贊。
或遂輕視溫福。
又或伍岱竟有過失。
惟恐溫福參奏。
故為先發制人之計。
烏拉齊之惡習如此。
均未可定。
在将軍參贊。
理宜和衷共濟。
方可以任事圖功。
今若以伍岱所參之摺。
即寄溫福閱看。
伊必轉滋疑惑。
是以伍岱所奏夾片。
已經焚毀。
但溫福在軍營。
實在如何舉動。
從前讷親在金川時。
并未親臨戰陣。
坐守營盤。
是以将伊正法。
今溫福日與賊人交仗。
豈如當日讷親安坐營中。
任性迫促官兵乎。
阿桂雖系提督。
然是滿洲世仆。
且在軍機行走多年系朕加恩棄瑕錄用。
溫福所行之事。
伍岱尚且奏及。
何以阿桂反不奏聞。
今伍岱所奏彼此有何争競。
其何以不睦之故。
着傳谕阿桂。
據實密奏。
看來二人在一處。
于軍務大為無益。
不如派伍岱、随在桂林隊内亦可。
将此一并密谕阿桂、作速據實覆奏
○又谕、據桂林奏、連日攻剿噶爾金前面山梁情形。
并于夜間設伏。
擊敗偷營賊衆。
及躧探路徑。
繞越碉卡各情形。
所辦俱好。
賊番屢次乘夜潛來偷劫。
必系金川所為。
甚為可恨十五夜間。
截殺五十餘賊。
雖足稍挫其鋒。
使知警畏。
惜未能盡殲其衆。
即此幫助小金川一節索諾木之罪。
已難輕逭。
前谕桂林、選派勇幹之員。
持檄往谕。
斷不可少。
至索諾木既與僧格桑、勾通一氣。
亦未必不防官兵之并為剿擊。
固無慮此時之豫洩事機。
緻賊酋知覺準備也。
現在溫福攻剿資哩。
已得其對面山梁。
所有資哩賊寨。
計日可破。
今桂林複尋覓間道進攻。
果能得其要隘。
兩路俱可乘勝直入。
攻剿美諾。
勢如破竹。
若即擒獲僧格桑、處以極刑。
則諸番自然震懾。
軍務即可告蒇。
但恐逆酋逃入金川。
而索諾木竟敢負嵎抗命。
勢不得不移兵征剿。
現在陝、甘、貴州、等省續調添調之兵。
俱陸續到營。
惟覺滿洲兵太少。
朕意或将豫派之京兵二千。
即令起程前往。
自為得濟。
但派遣京兵。
即使兼程遄進。
此時亦不能迅至軍營。
供現在攻剿之用。
且京兵行動。
聲勢甚大。
以此朕心尚未能遽定。
況用兵之事。
實非朕本懷。
不特金川險僻。
不欲窮兵黩武。
即辦理小金川一節。
朕初意即不肯加兵。
是以于阿爾泰、格外矜原。
若其誤全出于阿爾泰一人之意。
則與向年讷親之偾事何異。
是阿爾泰早經正法。
又豈能僅予罷斥。
旋複授為散秩大臣乎。
着将此詳谕溫福、桂林、即将現在情形。
通盤籌畫。
若索諾木藏匿罪酋。
又不退還侵地。
不可不聲罪緻讨。
即當奏請京兵遄往。
合力剿擊。
俟伊等覆奏到日。
以定行止
○又谕、前據溫福等奏、攻打資哩。
現在占住北面山梁。
盡力攻擊。
距今又六七日。
尚未将曾否攻得情形奏聞。
官兵自十二月二十九日。
攻圍資哩以來。
已經一月有餘。
該處為賊人門戶。
自必悉力拒守。
今日久未能攻克。
恐不免師老氣沮。
于軍務殊非所宜。
昨閱小金川投誠之布爾佳供詞内。
有在木闌壩居住。
若官兵攻過資哩。
一到木闌壩。
全家都活不成之語。
查圖内有木南壩。
似即木闌壩之轉音。
其地與達木巴宗。
不過一水之隔。
距美諾亦不甚遠。
朕意若一面圍困資哩。
一面分兵、竟取木南壩。
若一至木南壩。
即已繞出資哩之後。
兩面夾擊。
賊衆勢将自潰。
而美諾賊巢。
亦更無可阻拒。
較之攻剿資哩正面、冒險撲碉者。
勞逸懸殊。
如其資哩之賊。
出而救護。
正可盡力截殺。
俾無噍類。
至圖内木南壩。
向系沃克什地界。
今土司色達克拉兄弟。
俱随在軍營。
其路徑皆所熟悉。
若用伊等為向導。
自屬妥便。
着傳谕溫福、即行相機妥辦
○戶部議準、前任大學士管四川總督阿爾泰奏稱、南川縣産茶茂盛。
每年配額引有餘。
請自乾隆三十六年始。
增茶腹引百張。
給商運銷。
照例徵課。
從之
○兵部議準、大學士管兩江總督高晉奏稱、武職官子弟。
例不準在任所本營食糧。
但随任者多。
兼有弓馬人材出衆者。
必限令食糧本籍。
無力回籍者。
阻上進之路。
請嗣後準于隔屬别營入伍。
責成備弁。
秉公挑選。
瞻徇、參處。
從之
○戊辰。
祭大社。
大稷。
上親詣行禮
○谕、據徐績奏、軍犯李作良、自配逃回利津原籍。
經該犯之父李海、赴縣首禀。
例應如罪人自首免罪。
但該犯屢犯竊案。
在配又不能安分。
殊屬玩法。
仍拟斬決等語。
此等軍犯。
逃回原籍。
自屬怙過不悛之徒。
本無足惜。
但現經伊父首禀。
于律既有如罪人自首之條。
自可量從末減。
李作良着從寬免死。
仍發原配地方。
嗣後有似此者。
俱照此例行。
但因首告而貸死。
已屬法外之仁。
祇可一次。
若到配後。
仍不知懲艾。
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