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屬非策。
通盤打算。
不可不為邊圉久長之計。
溫福、桂林、斷不可稍涉因循。
但現在籌酌進兵。
不可不加慎重。
該處實在情形。
朕實難于懸斷。
惟在溫福、桂林之詳審事機。
妥協經理。
至前此溫福所奏、分路進兵。
雖有七路。
但俱以噶拉依、勒烏圍為總。
是名為七路。
歸總仍不過兩途。
溫福等、務當妥協分派。
若能于噶拉依。
勒烏圍之外。
别有可進之路。
尤為得力。
前令溫福、色布騰巴勒珠爾、統一路兵。
桂林、明亮、統一路兵。
阿桂、豐昇額、統一路兵。
伊等雖分路帶兵。
而所辦總系一事。
務須和衷協力。
共成大功。
切不可稍分畛域。
彼此貪功嫉能。
方合公忠大臣為國任事之道。
又桂林稱、革布什咱大頭人嘉噶爾邦、策爾結二人。
誠心效用。
各賞給藍翎。
并給與土守備職銜。
此二人似屬可用。
伊等于金川路徑。
必能熟悉。
令為向導。
于進兵自屬有益。
現在該處甫經收複。
當留一人在彼。
撫轄衆番。
擇其中尤明練者一人。
令随桂林軍營。
聽候遣委。
如果能奮勉出力。
不妨更予加恩。
或賞以侍衛銜。
或授為綠營守備、都、遊。
均令桂林酌量奏聞辦理。
使諸番見降順者如此蒙恩。
則衆心必生羨慕。
樂為我用。
又桂林奏稱。
小金川現在糧食空虛。
人心不固。
此必得自所擒賊番供詞。
但溫福每有俘獲。
及投順之人。
必取供奏聞。
而桂林從未奏及。
蓋未谙軍營事例。
捉生詢問。
可得實情。
嗣後如有俘降之人。
并着随時訊明錄供具奏。
至禁止番民下壩一節。
昨據溫福奏、應聽其照前下壩謀生。
事屬可行。
已允所請。
着桂林遵照辦理。
毋庸申禁。
又桂林奏、于果洲山後。
覓有間道。
可以進攻。
現令官兵于河邊大張聲勢。
牽制賊番。
另派侍衛鎮将等、由山後取道潛進。
所籌甚合機宜。
自當如此辦理。
但所稱僧格宗在河西岸。
沿河賊碉排立。
不能搭造浮橋。
現督官兵對岸用炮攻打等語。
殊未明晰。
前據稱搭橋濟師。
是我兵已至河西。
因何仍在東岸。
而圖内所繪。
則達烏、僧格宗、又俱在河西。
尤不可解。
着傳谕桂林、即速詳悉覆奏。
并核定方向。
另行繪圖呈覽
○吏部議覆、廣東巡撫德保奏稱、粵東田房稅羨銀。
向于下年冬季具題。
臣抵任後。
查乾隆三十四五年稅羨銀。
尚未解呈。
緣向未定有遲延處分。
各州縣每多延緩。
請嗣後徵收田房稅羨銀。
統限奏銷前、全數完解。
如不完解。
即将該管上司、及本員參處等語。
查例載解送錢糧等項、停擱日期者。
罰俸一年。
督催不力之府州、罰俸六個月。
今據奏稱、廣東稅羨解。
各屬遲延。
請定處分。
應如所請。
令該撫嚴饬各屬、随收随解。
如任意延緩。
即據實查參。
将該管上司議處。
從之
○以貴州按察使蔡應彪、為貴州布政使
○山東巡撫徐績疏報、昌邑縣開墾旱田三頃六十三畝
○庚辰。
谕、據裘曰修奏、直省堤埝各工。
現在次第告竣。
将來收工、懇請派員等語。
即着裘曰修、帶同楊景素、查驗收工
○谕軍機大臣等、據彰寶奏、盤獲苗溫所差頭目秤管猛等一摺。
俟解京到日。
再行诘訊。
至摺内所稱苗溫詐而且愚之語。
甚為無識。
已于摺内抹出批示。
苗溫詭谲性成。
意在探聽内地消息。
屢次所遣之人。
留而不還。
無由得信。
深知諾爾塔、羁留蘇爾相一節。
得罪中國。
故诋斥諾爾塔為惡人。
且以其行事為瞞哄匪酋。
并雲兩人各不相通。
以表其與諾爾塔不睦。
冀圖惑聽。
其實伊兩人本屬同類。
豈不聲氣相連。
此等詭詞。
正其挾詐弄巧之處。
何得轉以為愚。
彰寶不能察見及此。
實乃身受其愚。
适成其為至愚耳。
如此措詞。
不達情理。
乃平常督撫所延之庸陋幕客所為。
彰寶懵然不覺。
朕豈肯竟爾颟顸閱過耶。
着将此饬谕彰寶知之
○又谕曰、溫福等奏、南北兩山打仗情形。
及索諾木、澤旺、使人禀話。
伊等酌量曉谕等語。
看來阿桂處殺賊甚多。
所辦甚屬奮勉。
溫福雖亦攻剿。
未能痛殲賊番。
此必伊處略覺費手。
然亦當設法前進。
以冀成功。
至伊等曉谕索諾木來使。
令将僧格桑獻出。
已屬錯誤。
且又賞給緞疋。
其誤尤甚。
索諾木未助惡之前。
以是語曉谕尚可。
今同惡相濟。
已屬顯然。
又何可佯為不知。
與之言語乎。
再逆酋所使之人。
未必實為索諾木所使。
或僧格桑使其冒稱索諾木。
均未可定。
倘實系僧格桑所使。
伊豈肯即行遵谕。
即使索諾木遵檄縛獻。
則索諾木轉為有功之人。
将來金川之事。
辦乎不辦。
此等賊匪狡詐百出。
斷不可信。
今雖為竭計窮。
籲求免死。
豈能保其永遠不複反乎。
總之事已至此。
務将索諾木一并擒獲。
兩金川地方全行平定。
方可永除邊患。
再索諾木、澤旺、聞知色布騰巴勒珠爾、豐昇額、一至軍營。
即使人來。
賊中因何得信甚速。
或試探消息。
或實來請安。
均未可定。
溫福必當留心。
不可堕其狡計。
再索諾木禀内。
有掌管佛教之語。
看來此等番人。
狡而信佛。
色布騰巴勒珠爾、本系蒙古。
若因賊匪崇尚佛教。
略為姑息。
是即為其愚弄。
朕令伊等前往。
原為滅賊安邊。
并非令其将就完結。
豈可徒為草率之局乎
○又谕、美美卡、至沃克什舊寨一帶。
為金川緊要門戶。
賊人必悉衆拒守。
攻之稍覺費力。
而僧格宗一路。
賊酋因達烏路險難達。
久将賊兵掣向美美卡等處防拒。
自不虞我兵之越道冞入。
現據就獲之小金川賊番供詞。
僧格宗寨内。
隻存婦孺。
是該處守禦空虛。
已可概見。
今桂林既統兵進次其地。
或可乘其不備。
悉銳進剿。
攻取自覺稍易。
若攻得僧格宗、直搗賊巢。
則美美卡各處。
亦當不攻自潰。
如此則兩路聲勢既合。
剿擒逆豎。
非難事矣。
至索諾木敢助惡幫兵。
其罪實無可逭。
此時若仍佯為不知。
必轉為其竊笑。
且金川在衆土司中最為桀骜。
或不一并翦除。
則番境必不能久輯。
而駐兵亦不能控馭相安。
是并剿金川。
實有難于中止之勢。
昨日所降谕旨甚明。
且乘勝進剿金川。
不煩另集師旅。
實為最便。
此時即多費帑金。
亦所不惜。
不愈于養癰贻患。
緻将來另起爐竈乎。
着傳谕溫福等、即為熟籌妥辦。
毋涉遊移滋誤。
至桂林昨奏達烏、僧格宗、相隔河岸之說。
未為明晰。
已谕令另行繪圖奏進。
今複細閱原圖。
達烏、僧格宗、俱在河西。
中間并無水隔。
何須搭橋始渡。
而美諾寨則正在河東。
若如桂林昨奏官兵在東岸之說。
可循河岸徑取美諾。
又何必轉向河西攻剿僧格宗、複渡河而東。
再攻美諾乎。
此必原圖舛誤之故。
着桂林按實在水道山形。
及賊碉卡方向。
詳細确核。
展繪大圖。
迅速呈覽
○又谕曰、富明安奏、前準桂林咨、撥解火藥鉛子。
業經起運在途。
茲複準來咨。
令将解川藥鉛。
沿途停止等語。
桂林所辦非是。
火藥鉛丸。
為軍營要需。
多多益善。
現在尚須并剿金川。
更宜寬裕備用。
且楚省既經陸續起解。
豈宜令其中途停止。
桂林近日辦理軍務。
諸凡妥協。
此一節未免錯誤。
着将此饬谕桂林、并令富明安查明前項藥鉛。
如已運回各營。
自可毋庸再解倘系中途停止。
尚未解回本營。
仍着運交川省收用
○調雲南按察使韋謙恒、為貴州按察使。
以雲南鹽法道圖桑阿、為雲南按察使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商水縣民趙二豆女趙氏。
卷之九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