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進士出身。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溫福等奏、打仗情形。
仍在阿喀木雅近處。
尚未前進。
現在兵力甚強。
賊番若在碉卡藏匿。
或尚難于痛殲。
今西寨賊衆。
直前救援。
僅斃二十餘人。
北山二百餘賊前來。
僅斃十餘人。
且敗走賊番。
皆由碉卡而出。
何以竟不追趕剿殺。
若以綠營兵不甚得力。
則軍營現有滿洲兵二百名。
又有巴圖魯侍衛章京等。
皆何為者。
總之辦理賊番。
愈速愈妙。
即山險路窄。
抵死固守。
亦應鼓舞官兵。
别尋路徑。
設計辦理。
若遲延日久。
衆心必漸疎懈。
不但僧格桑速期殄滅。
即索諾木亦須并辦。
溫福等、尚其同心努力。
及早成功
○又谕曰、溫福奏、将來進剿金川時。
桂林設法招誘索諾木兄弟到營。
執而擒之。
一則懾以兵力。
一則誘以寬詞。
自不得不如此籌辦。
前谕宋元俊統兵出其不意。
進據噶拉依之險原屬制勝要策。
但宋元俊既未能乘勢直進。
而桂林又令仍回僧格桑協剿。
亦可聽之而已。
近日小金川守隘之賊。
及與大兵打仗者。
多系金川幫助。
是索諾木竟敢顯然黨逆抗拒。
甚為可惡。
此時若不翦除。
則番地駐兵。
必不安妥。
将來小金川、沃克什諸境。
究必為其所占。
是我所費力剿定者。
輕以授之逆酋。
轉遂其蠶食之願。
實為非計。
溫福等斷不宜複涉遊移。
朕非不知辦此稍難。
然實有不能中止之勢。
現在貴州、陝、甘、續調之六千兵。
計日将到軍營。
并谕文绶、再備三千。
聽溫福等調用。
設以為兵尚不敷。
即奏明再為添調。
或數月未能辦竣。
即略需時日。
亦所不計。
至兩次所撥軍需六百萬兩。
原系寬為儲備。
即為動用稍多。
亦所不惜。
而其事則必不可不辦。
溫福、桂林、若能保索諾木日後不複滋事。
或别有善策。
可以永弭後患。
不妨據實保奏。
朕惟冀邊圉之永靖。
并非必欲窮兵也。
再溫福奏、小金川投誠番人沙爾嘉勒供詞。
有金川幫助領兵頭人名阿克舒之語。
而前次金川投誠番人彤錫、亦供有幫守阿喀木雅、金川頭人達什策枉、及南路調來之頭人噶什咱阿諾爾。
此即金川助惡拒命之明據。
自當傳檄索諾木、指名令其執獻。
既可折逆酋并未幫兵之詭說。
而聲罪緻讨。
更覺有詞。
亦現在之必應辦及者
○辛卯。
谕軍機大臣等、據孫爾桂奏、召散、召功、現在孟艮、猛勇、俱有緬匪在彼钤制。
請于今冬就近加調臨元、開化兵二千名。
同普洱兵一千名。
并原設土練一千三百名。
出其不意。
襲擊孟艮猛勇二處。
或擒或剿等語。
所奏似亦近理。
召散、原系逋誅罪魁應行剿捕之犯。
且去年暫停襲擊。
緬匪不能窺我虛實。
今冬若乘賊人猝不及防之時。
向普洱邊外出兵掩襲。
或可擒獲召散處以極刑。
藉申國威而饬法紀。
并令緬賊知我進剿之舉。
不肯歇手。
自必聞風震懾。
于事亦屬有益。
但應作何妥密調派、務合機宜之處。
難于遙斷。
孫爾桂已準來京陛見。
俟其到京時。
朕當面詢指示。
并令軍機大臣、詳晰問明。
再行定局。
至此舉果否是操勝算。
其臨元、開化、二鎮。
是否有勇銳堪調之兵。
及調集綠營。
能否足資實濟。
孫爾桂之奏。
與彰寶所見若何。
着傳谕彰寶、令其悉心熟籌。
據實覆奏。
孫爾桂摺。
并着鈔寄閱看。
尋奏、查普洱邊外茨通等處。
前歲駐兵二千。
上年駐兵一千五百。
原系近營添撥今孫爾桂、請加調臨元、開化兵二千。
較尋常冬防。
多調千餘。
未為勞費。
臨元、開化二标兵。
亦勇健堪用。
但召散、蹤迹詭秘。
是否長踞孟艮。
或往來無定。
皆未可知。
今拟進擊孟艮、并及猛勇。
設該犯未即就擒。
勢難深入窮追。
臣思冬初瘴退。
各關隘防兵。
仍舊不露聲色。
密加偵探。
如機有可乘。
即統兵進擊。
但應走何路。
總于起程時。
一面奏聞。
一面啟行。
始能迅擊無備。
再今歲辦理襲擊。
除防所現有健兵二千七百。
俟交秋再加選調四千數百名。
共合上屆豫備七千五百之數。
堪資進擊。
報聞
○又谕曰、溫福等奏到、小金川投誠番人沙爾嘉勒供稱、聞說南路官兵。
離僧格宗不遠。
僧格桑、将美諾之兵。
盡掣往僧格宗把守等語。
是美諾現在空虛。
若能不由僧格宗。
另覓間道。
出其不意。
直抵賊巢襲擒僧格桑。
自是極好機會。
着傳谕桂林、即速酌量情形。
若可如此掩擊。
較之專攻險隘。
實為事半功倍。
再聞僧格桑之妻。
已往布朗郭宗。
該處系澤旺所居。
僧格桑、令其妻妾往彼。
必豫為逃入金川之計。
澤旺不能管教其子。
緻僧格桑抗拒天朝。
罪應緣坐。
即或念其為逆子所拘。
兇渠梗化之事。
實未與謀。
亦止可貸以不死。
斷不可複令其仍管土司。
前曾谕令阿桂、分兵剿擒澤旺。
檻送京城候旨。
着傳谕溫福、選派兵練。
令阿桂、豐昇額統領。
速往布朗郭宗。
擒獲澤旺。
并俘橧格桑妻妾。
毋任逋逃。
至阿桂現攻之普爾瑪等處。
令色布騰巴勒珠爾、前往攻剿
○戶部議覆、浙江布政使王亶望疏稱、浙江常平倉谷。
出陳易新。
每于春間粜借。
秋後徵還。
仍将所買米谷腳價。
于次年開印起。
限六個月咨部核銷。
歲歉價昂。
聲明緩買。
但其中有緩至四五年尚未買足者。
若待通案齊全。
始行彙報。
而先買州縣。
勢必輾轉咨查。
每多懸宕。
請嗣後報銷現年買補時。
将節年緩買續買若幹。
動用腳價若幹。
造冊同現買之案。
一并報銷。
應如所奏。
照地丁錢糧例。
年清年款。
至各直省緩買谷石。
有歸入下年買補案内造報者。
亦有俟買補齊全、造報核銷者。
均應照此辦理。
以昭畫一從之
○壬辰。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前谕文绶、于陝甘各營内、選派兵丁五千名。
備川省調取。
昨據該督覆奏、已經豫備齊全。
複谕令該督、俟溫福等咨取時。
即令起程遄往。
今據溫福奏到。
現在兩路進剿。
需兵接濟。
已飛咨調赴等語。
着傳谕文绶、即行妥協照料。
迅速起程。
至官兵攻剿小金川。
克日搗穴擒渠。
并須乘勢進剿金川。
自不可不厚集兵力。
現在川省調到各處之兵。
及本省所有兵練。
已不為少。
但分路派撥。
自屬多多益善。
核計陝、甘、二省兵額。
共有七萬六千餘名。
為數尚多。
自可再行酌備着傳谕文绶、于陝甘兩省各營内。
再選派勇銳兵丁五千名。
将應帶火藥仗械等項。
一并妥辦。
并揀派帶兵大員将弁等。
照前豫備。
如再需添調。
即令星速前赴軍營備用。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并谕溫福、阿桂、知之
○癸巳。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軍機大臣等、據巡漕禦史朗圖奏、領運千總閻洸、汪星五呈稱、該幫船隻。
行至甲馬營地方。
有盜持刀上船。
每夜在幫前後潛蹤。
借歇借食。
舵水等不敢拒絕等語。
此事殊可駭異。
糧船銜尾進幫。
經過地方員弁。
皆有防護之責。
乃任盜賊随幫滋擾。
白日肆行無忌。
并不即為查拏。
成何事體。
着傳谕周元理、徐績、即速嚴饬所屬文武。
上緊緝拏務獲。
盡法處治。
以肅法紀。
并将沿途疎懈員弁。
查明參奏
○又谕、據巡漕禦史郎圖奏、領運千總閻洸汪星五呈稱、該幫船隻。
行至甲馬營地方。
有盜持刀上船。
每夜在幫前後潛蹤。
借歇借食。
舵水等不敢拒絕等語。
此事實堪駭異。
業降旨周元理、徐績、饬令嚴行拏究矣。
各幫船設有領運千總。
所以防衛糧艘且每船俱系旗丁。
兼藉以禁禦匪盜。
與民間船戶不同。
何至遇盜犯上船。
當時不能擒縛事後不敢聲張。
并任其住宿船頭。
不即掩捕。
轉懼其為仇之理。
而千總等目擊其事。
任其住宿船頭。
竟爾朿手無策。
聽群盜之肆行出入。
徒令各船鳴梆執燈。
為坐守計。
尚複成何事體。
即或該弁等、所帶兵役無多。
不敷擒捕而沿途俱有營汛兵丁。
亦當通知協緝。
無任盜犯遠揚。
何以山東甲馬營被盜後。
直至天津地方。
事隔多時。
始以一報巡漕禦史塞責是該千總玩忽縱盜之咎。
更不能辭。
并恐所報情節。
亦未必盡确。
着傳谕嘉谟、即将此案被盜實情。
詳悉查明。
分别參處具奏。
仍饬管運員弁。
上緊訪緝務獲重究。
郎圖摺、并着鈔寄閱看
○以給事中喀爾崇義、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給事中高樸為左副都禦史。
詹事覺羅巴彥學、為通政使
○以步軍翼尉圖桑阿、為鑲白旗漢軍副都統
○甲午。
谕、據永德參奏、署懷集縣程之昌□鳥、因該縣斬犯梁積矮、在途脫逃就獲。
并不嚴究雇替情弊。
匿不通詳。
希圖規避處分。
請革職審究等語。
程之昌□鳥、着革職。
與案内有名人犯、交該督一并嚴審究拟具奏。
至摺内稱、此案詢據該府郭聯奎先有訪聞饬查。
旋準督臣咨行嚴究等語明系因李侍堯先據肇慶協禀報。
咨行粵西始行發覺可見該省上下相朦吏治毫無整頓。
該府郭聯奎、于所屬諱匿重犯脫逃之案。
并不早為揭報。
殊屬袒徇。
着交部嚴加議處永德、近在同省。
于該督未咨之前。
不能及早查辦。
亦難辭咎。
并着交部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據永德參奏、署懷集縣程之昌□鳥、匿報斬犯梁積矮一案。
已将程之昌□鳥革職。
交該督嚴審究拟。
該撫摺稱、詢之知府郭聯奎、先有訪聞旋準該督李侍堯、據肇慶協報文咨行嚴究等語。
是永德雖有風聞。
并未發覺。
若非該督咨查。
仍欲颟顸了事。
上下相蒙若此。
吏治廢弛。
亦可概見。
并降旨将郭聯奎、永德、交部分别議處矣。
永德自簡任封疆以來。
辦事拘迂。
才識未能開展。
恐與繁劇省分不甚相宜。
是以由江蘇而河南、湖南、遞為改調。
近複調至粵西。
該省政務。
雖較他省為簡。
而巡撫之整饬吏治。
經理地方。
責任則同。
未可因小省事簡。
聽其廢弛贻誤。
永德到任。
已逾半載。
其辦理一切事務。
是否不至竭蹙。
于廣西巡撫尚堪勝任與否。
李侍堯知之必真。
着傳谕李侍堯、即就平日見聞。
據實密奏。
不得稍存瞻顧。
尋奏、粵西事簡。
永德辦理。
尚不至于竭蹙。
但性情稍急。
遇事推求。
未免不理于口。
然平日辦事。
尚在認真。
如近有興業縣、暨貴縣私枭滋事二案。
該縣俱欲颟顸了事。
均經永德提犯委員審辦。
并不以鹽務非伊專責。
稍存歧視廣西巡撫簡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