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七年。
壬辰。
十二月。
辛酉朔。
禮部議準、奉天府府丞吳绶诏奏稱、奉天府文廟丁祭時。
猶沿用民間鼓樂。
請頒發太學樂舞器具圖。
依式制造。
并由奉天府選佾生數人。
咨送太常寺肄習。
俾得轉相傳授。
以備聲容。
從之
○壬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谕、禮部參奏、四川學政馮應榴、據綿州知州黃叔顯、朦混申詳、請将革生陳純開複一案。
所奏甚是。
該生因點放花筒。
傷斃二命。
其已革衣頂、不準開複之處。
既先經禮部咨覆刑部。
并行知該學政遵照。
乃該州遽以刑部準其收贖之條。
藉為例得開複之據。
率詳請複。
非尋常錯誤可比。
黃叔顯、着交部嚴加議處。
至學政馮應榴、有整饬士風之責。
于革生請複案件。
自應詳查前後部文。
酌核辦理。
乃亦據詳竟行咨部。
豈宜複留學政之任。
着徹回。
一并交部嚴加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文绶奏、覆訊阿爾泰各款定拟一摺。
前已傳谕富勒渾、令其迅速馳驿赴川。
秉公審辦。
現在案内尚有應行诘問各款。
當詳細窮究。
俾無遁情。
未便仍照文绶所奏覆訊之摺、仍行籠統其辭。
但圖就案完案。
轉不足以服阿爾泰之心。
着将文绶摺、即行鈔寄富勒渾、令将應诘之款。
逐層研審。
訊取确供。
一并定拟具奏
○又谕曰、舒常奏、攻克日旁山口東邊碉座。
拟于俄坡、日旁、兩路。
擇一易于得手之處進剿。
所辦甚是。
綽斯甲布一路。
原為牽制賊勢。
使其徹兵自衛起見。
将來迅搗美諾。
僧格桑既已殄滅。
即當進剿金川。
如量度此路必應進兵。
再為厚集兵力。
熟籌妥辦。
此時不宜冒險深入。
至有疎虞。
自應如舒常所奏、躧探道路。
審擇而行。
○吏部議準、湖南布政使吳虎炳奏稱、降調官赴部候補。
未定限期。
或在任所遷延。
倚藉僚屬。
交接紳士。
滋生弊端。
嗣後應催令将經手未完事件、依限趕辦。
交代清楚後。
定限三個月。
給咨赴部。
或回籍候補。
設實遇患病。
展限三月。
倘有無故逗遛。
逾限一二月者。
補官日罰俸一年。
三月者、降一級。
四月者、降二級。
五月者、降三級。
半年者、革職。
地方官不催令起程。
應罰俸一年。
徇情濫結者。
降二級調用。
從之
○癸亥。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據阿桂奏、十一月十七日。
派撥将弁官兵。
分路進攻都恭山坡碉卡十餘處。
殺賊二三十名。
追戮奔竄之賊五六十名。
十八日。
将日木則、紮爾瑪、等處一帶碉寨。
及拉咱寨、丹紮、噶察、丹嘉等處碉卡。
盡行攻克。
又分兵順河進取東山一面之茨寨、榮寨、殺賊百餘名。
前後共收獲降番六百餘口。
攻克碉寨七百餘間。
占據山梁三道。
十九日亥刻。
用皮船渡河。
分為兩路。
潛至僧格宗碉房。
一面攻壓。
一面繞截賊人去路。
賊人于寨後拆牆逃潰。
官兵追殺二十餘名。
帶傷逃竄者甚衆。
攻得大戰碉一座。
平房小碉一百五十餘間。
奪取槍炮刀矛火藥鉛子牛羊糧食甚多等語。
僧格宗距美諾不遠。
為小金川險要門戶。
賊人負嵎拒守甚堅。
阿桂能殚心籌畫。
調度有方。
将士等均各奮勇争先。
連日攻奪各處要隘碉寨。
殲戮多人。
賊番喪膽。
所至降潰。
複乘其不備。
黑夜分路。
潛師襲擊僧格宗。
賊人棄險驚逃。
乘勝克捷。
深合機宜。
朕心深為嘉悅。
阿桂、及在事将弁兵練。
并着交部從優議叙。
以示獎勵
○又谕曰、明亮、着加恩授為副都統。
遇有缺出即補
○又谕曰、阿桂奏、雲南鎮雄營外委王攀龍、前進攻真登梅列高峰大碉。
首先沖躍。
凡遇打仗之處。
無不在前。
又貴州大定協左營外委詹玉書、前在紮哇窠遇賊時。
身受矛傷。
猶砍傷賊衆。
此次攻打邦甲。
被賊攻圍。
毫無退怯。
又能殺賊直前。
均為出衆奮勇。
請給與千總頂帶。
并賞戴藍翎等語。
外委王攀龍、詹玉書、于每次接仗之時。
沖碉殺賊。
實能鼓勇争先。
自宜破格超擢。
以示獎勵。
王攀龍、詹玉書、俱着加恩以守備補用。
仍賞戴藍翎
○又谕曰、明正土司甲勒參得沁、帶領所屬人等、奮勉出力。
着加恩賞戴花翎。
并賞給佳木拜屯名号。
以示獎勵。
○又谕、向來提督總兵缺出。
俱就記名、及應升人員内簡放。
第現在川省西南兩路。
連次克捷。
軍營打仗出力将領甚多。
苦祇循例以年資擢用。
伊等不過在營循分供職。
竟得安坐超遷。
而行間效力之人。
轉不能與。
殊非獎勵戎行之道。
前經降旨、将馬全調補甘肅提督。
其江南提督員缺。
令邱若龍補授。
今據何煟奏、邱若龍現已病故。
江南提督員缺。
着段秀林調補。
不必即赴江南新任。
甘肅提督、現有法靈阿署理。
馬全亦不必即赴甘肅。
仍暫留江南提督之任。
所有浙江提督員缺。
此時暫緩簡放。
俟有軍營勞績出衆人員。
候朕酌量升用。
至江南狼山鎮總兵戴福、現亦病故。
所遺員缺。
着張和調補。
其正定鎮總兵事務。
着都明阿暫行署理。
其員缺。
一并候旨簡放。
○又谕、自上年征剿小金川以來。
其派調随征土司等、俱踴躍從公。
同綠營官兵、一體出力。
自宜優加渥澤。
以示鼓勵。
惟向例土兵、土練、于接仗時。
遇有陣亡受傷者。
照綠營兵丁減半賞恤。
至土司、土職、部中向無議恤之條。
但念同一盡瘁戎行。
不得并邀恩恤。
其情殊為可憫。
所有土司、土職、遇有陣亡受傷、應如何酌定加恩賞恤之處。
着該部即行詳悉定議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僧格宗、系賊巢門戶。
地勢極為陡險。
今我兵于黑夜分道冞入。
毀碉殲賊。
從此直搗美諾。
小金川之事。
自當克日告蒇。
皆由阿桂籌畫調度。
悉合機宜。
是以陷銳摧堅。
要寨應手而得。
着賞禦用黑狐冠。
以示獎異。
所有應行優叙之将弁兵練。
阿桂可查明功績等次。
咨部辦理。
其所奏進取僧格宗時。
巴旺布拉克底頭人雍忠爾結等、與我軍定議前進。
頗見誠心效力。
并交阿桂酌加賞赉
○參贊大臣署四川提督阿桂奏、南路由章谷起。
東面山後。
即系小金川汗牛地方。
計長百數十裡。
皆與賊界相近。
必須留兵防守。
翁古爾壟、至僧格宗。
六十餘裡。
其中納圍、納紮木等處。
系通金川大路。
防守亦屬緊要。
現在南路進攻之兵。
不過數千。
因酌徹達烏等處守兵、并無關要隘地方兵。
添為剿擊之用。
至綽斯甲布、革布什咱、兩路之兵。
原為牽制金川賊勢。
今既攻克僧格宗。
正進攻美諾之時。
舒常奏請添兵。
勢不能行。
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