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
現在饬催。
是閩省初奉部文時。
竟全未辦及。
直待滿限逾年。
始為彙咨。
即或該貢監等觀望不前。
亦何不及早饬催。
聽其遲誤若此。
鐘音、餘文儀、前後兩任。
所辦何事。
着傳谕鐘音、餘文儀、令其即行明白回奏。
尋鐘音奏、貢監換照。
寬限二年。
閩省接準部咨。
連閏扣至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限期屆滿。
臣于是年七月到巡撫任。
旋于三十六年七月卸事。
移交撫臣餘文儀接辦。
臣以同城不能督催。
請交部議處。
得旨、但上緊督辦。
此次姑免。
餘文儀奏、臣于三十六年七月到任。
劄檄勒催。
各州縣總以各生遠出未回。
無憑催繳為詞既已逾限。
乃更稱現已饬催。
實屬舛錯請交部議處。
得旨、該部察議具奏
○又谕曰、徐績奏、據衮沂曹道松齡禀稱、曹儀廳所屬崔家壩。
因對岸新長沙灘。
逼溜北趨。
漸成兜灣。
河灘連日塌崖。
離堤數丈。
該道飛往籌辦。
并聞河臣姚立德、亦已前往。
徐績、亦即星赴該處。
督饬防護等語。
黃河既有險工。
姚立德親往查勘。
何以尚未見奏到。
但此時桃汛已過。
伏汛未來。
又不應有急于防搶之事。
或系松齡未谙河務。
所報過涉張皇。
現在有無應行籌辦之處。
即速據實覆奏。
○添建山東東昌府恩縣縣丞衙署。
從巡撫徐績請也
○丙申。
谕、據豐昇額等奏、副将佛遜等、将因病留養兵丁王登甲、至四五月之久。
忽報脫逃。
殊屬漫不經心。
現在行查确實外請将副将佛遜、守備饒祥、把總王一虎、交部嚴加議處等語。
佛遜等、俱着交部嚴加議處
○丁酉。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戶部奏、荒地招民佃墾。
定限起租一摺。
所辦尚無實濟。
前以荒蕪地畝、及低窪之處。
每易滋生蝻孽。
曾令裘曰修親往履勘。
并令會同英廉等、酌量可墾者。
令業主佃戶墾種成熟。
其實系沮洳之區。
即為開掘水泡。
以杜蟲孽而資潴蓄。
數年以來。
尚未辦及。
現在裘曰修患病未愈。
英廉承辦事務亦多。
難于兼顧。
此事于畿輔農田。
最有關系。
着交周元理、專派明幹妥員。
逐加踏勘。
将實可施工、民間樂于認墾者。
聽從其便。
其荒蕪低窪之區。
即酌開水泡。
以期日久利賴。
并派道府大員、督率稽查。
該督仍親往悉心相度。
董司其事。
務即詳細籌畫。
妥定章程。
于朕啟銮前。
将如何辦理之處。
即行覆奏。
尋奏、現委霸昌、通永、天津、清河、四道。
各按地段細勘。
又現因閱河之便。
由永清、東安、固安、宛平、大興一帶。
将官荒旗荒地、及流石莊等處察勘。
其未經河占堤壓、及沙堿尚輕、可墾複者甚多。
至沮洳積水處。
若遍開泡子。
水無去處。
積久必生魚蝦。
涸後遺子多化蝻孽。
似不若就低窪荒地開挖溝道。
引水入河。
較為有濟。
現劄各道、照此章程查辦。
其可墾地若幹。
何處宜種樹果宜種五谷。
疏通舊溝。
添設新溝。
及某溝應通某河之處。
俱官為經理。
懇限兩月勘議妥辦。
得旨、覽奏俱悉
○又谕、據劉秉恬奏、現在發往四川在省各員。
莫不必懷觀望。
視軍營為畏途。
到省後。
惟恐軍營一有聞見。
調來辦差。
每多不通聞問。
現在新安各站人員。
由省城經派來營者甚少。
因一時乏人經管。
将解饷各員截留濟用。
又系無任微吏。
諸事時形掣肘等語。
殊出情理之外。
此等惡習。
不可不亟加整饬。
朕因川省現在辦理軍務。
差委需員甚多。
是以節次引見人員内。
視其尚堪策勵者。
俱陸續發往。
以供任使。
此等人員到川後。
富勒渾即當量其人材高下。
先盡其中勤幹者。
派往軍營。
其餘留省坐辦。
方為合理。
乃将發往之員。
概留省城。
并不令各員、與劉秉恬一通聞問。
富勒渾所辦、殊屬非是。
至劉秉恬于此等人員。
接準吏部知照。
何妨指名向富勒渾咨取。
諒富勒渾、斷不敢扣留不放。
何竟見不及此。
是二人竟屬分辦。
非朕本意。
二人皆誤矣。
至所稱欲将畏縮不前之人。
查明參奏。
通省大半如此。
參之不勝其參。
此語殊覺失當。
劉秉恬如果見各員中、有規避不赴軍營者。
即當指參一二人。
以示懲儆。
不應僅付空言。
設果通省官員、畏葸者過半。
又何難概加參劾。
即行揀發前往。
亦不緻于乏員。
何乃束手無策。
至于如此耶。
劉秉恬與富勒渾、雖一在軍營。
一在省城。
而所辦同系一事。
況劉秉恬系實授川督。
富勒渾不過暫行署理。
仍系代其辦事。
即發川各員。
在省在營。
均系伊所正屬。
原不必視有分歧。
而富勒渾系代劉秉恬辦事之人。
更不應少分畛域。
若将到川人員。
盡留省會。
止圖自便。
而不顧劉秉恬之驅使無人。
公忠之義安在。
況富勒渾于軍務告竣後即回本任。
又豈能将川省之員、攜往楚省乎。
大臣為國任事。
總宜和衷共濟。
不當存絲毫私見。
況伊兩人。
皆朕所特簡倚畀者。
若因此稍積猜嫌。
緻誤公事。
又豈朕屬望伊兩人之意乎。
至節次發往川省人員。
不但揀選特交劉秉恬者。
應在軍營辦差。
即随時命往之員。
均當感激報效。
視軍務為重。
踴躍赴營。
若徒耽逸憚勞。
畏難就易。
為臣子者。
如此居心。
尚可望其将來成材乎。
着劉秉恬、将畏避不赴軍營各員中之最甚者。
據實劾奏一二人。
嚴加懲究。
庶足以饬吏治而儆惡習。
并将此明谕劉秉恬、富勒渾、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徐績奏報、崔家壩等處河堤形勢一摺。
因思黃河果有險工。
姚立德既親身前往。
何以未見奏到。
或系松齡未谙河務。
所報過涉張皇。
當經傳谕姚立德、将河堤實在情形。
并有無應行籌辦之處。
據實覆奏。
本日據姚立德奏到、則該處堤工。
并非險急。
果不出朕所料。
至所稱恐廳汛張皇料理。
激溜生工。
駐工相度數日。
并與何煟劄商。
意見相同。
止令挂柳幫戗。
并酌貯料物。
以資防備。
不許輕于進埽。
所見甚是。
着傳谕姚立德、督饬道廳等留心妥辦。
勿緻張皇多事。
或有未能真知灼見者。
即與何煟商酌行之
○定邊将軍大學士溫福、參贊大臣都統海蘭察奏、臣等由達紮克角山梁。
奪獲得斯東賊寨。
随攻對面高峰木栅。
因連日雨雪。
未能攻克。
二十五日亥時。
于雪霧中。
乘賊不備。
分兵進攻。
額森特等、直抵碉根。
殺賊二十餘名。
奪卡拆碉。
富興等、抵木栅近處。
賊在高處放槍抛石。
又限于泥濘。
随行徹回。
賊來沖截。
我兵迎戰。
殺賊四十餘名。
餘皆敗竄。
谕軍機大臣等、溫福等、此次剿殺賊番。
官兵皆各奮勉。
但殺賊究少。
今天時已熱。
雪漸消化。
若相機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