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微不至。
并非若前代之徒資力役。
科派闾閻者可比。
百姓具有人心。
自無不感發天良。
急公趨事。
乃奸民蔣正中、吳捷元等、竟敢捏稱谕旨。
哄騙鄉愚。
倡率阻撓撥夫。
圖歛錢入己。
藐抗已極。
自應盡法懲創。
以儆刁頑。
國家不得已而用兵。
原以綏邊境而安黎庶。
小民服勞執役。
分所當然。
其善良之踴躍奉公者。
固宜加以體恤。
而不法之徒。
造言撓梗。
必當立正典刑。
俾知儆惕。
斷不可稍存姑息。
所有起意為首之蔣正中、吳捷元二犯。
審明之日。
着即一面正法示衆。
一面奏聞。
其餘四犯。
亦即從重定拟。
趕入本年秋審情實。
以示炯戒。
着将此遇軍報之便、傳谕富勒渾知之
○又谕、前據各路軍營。
查奏節次逃兵。
随交富勒渾、上緊查拏。
茲據富勒渾奏稱、現據各屬拏獲二十名。
是各處逃兵。
俱可陸續就獲。
斷不緻漏網稽誅。
而已經弋獲之犯。
軍紀所系。
法在必申。
亦不能因人數稍多。
曲為寬減。
随征兵衆聞之。
自應各知畏懼。
現在各路、有無續報脫逃。
溫福、阿桂、豐昇額等、一并查明。
據實覆奏
○戊寅。
谕軍機大臣等、各路軍營随征土兵。
雖亦常得其力。
但究系番衆。
難于深信。
伊等不過随官軍一體出力。
特以番人效力。
因而逾格撫循。
斷不可稍露一切專仗土兵之意。
使若輩驕矜。
視官軍為不足畏。
況每次攻剿時。
率衆争先。
原不專藉各土司兵練。
将軍分路派兵。
須酌量配搭而用。
勿使伊等自負其能。
又不宜漏洩端倪。
令涉疑猜。
怠于勇往。
此事甚有關系。
不可不加意審慎。
又前經降旨、将屯兵增給月饷。
均知感激奮勉。
伊等原系降番改隸。
與兩金川言語相通。
何不于中擇其曉事數人。
谕将伊等受恩之處。
作為屯兵之意。
傳播賊中。
可以離散衆心。
俾無固守之志。
或亦用間攻心之一策。
着傳谕溫福等知之
○吏部議準、護陝西巡撫布政使畢沅奏稱、長安縣鬥門鎮、朝邑縣大慶關鎮、俱各離城甚遠。
地易藏奸。
應各添設主簿一員彈壓。
鳳翔、榆林、二府。
案犯無多。
請将鳳翔經曆、榆林照磨、各兼管該府監獄事。
該二府司獄、應裁、即将衙署估變。
改建新設主簿衙署。
俸廉役食。
按品改撥。
員缺由外揀補。
從之
○以詹事全魁、為通政使
○予故太子少傅工部尚書裘曰修、祭葬如例。
谥文達
○己卯。
谕、嗣後遣往新疆之廢員内。
若因公挂誤革職者。
如果行走勤慎。
着該管大臣等、保送帶領引見。
俟朕酌量加恩。
若原犯私罪。
該管大臣等、止将伊年滿情由奏聞。
遣回原藉。
毋得濫行保舉
○谕軍機大臣等、據彰寶奏、猛遮土目。
管送宮裡雁屬下投誠之桂家頭人叭立齋等、率領大小男婦、四百餘丁口。
懇求内附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矣。
該夷等向與緬子為仇。
今既窮蹙來歸。
自應準其投誠。
無可疑惑。
現在邊内閑曠之地盡多。
自可妥為安插。
俾得安居樂業。
但須與緬子地界隔遠。
不使交通滋事。
至叭立齋等、在緬地稽滞多年。
緬匪情事。
自應略有聞見。
彰寶可即詢之叭立齋等、緬酋近日行為若何。
内地前歲徹兵之後。
彼有何議論。
近日閉關不與交易。
賊酋是否着急。
其将諾爾塔徹回。
差得魯蘊至老官屯。
究系何意。
據稱、聞緬子将各處土練徹回之語。
緬酋遽爾盡行徹兵。
又屬何心。
着彰寶逐一詢問叭立齋等、令其詳悉對答。
再該夷衆系投誠之人。
彰寶務設法随常詢诘。
勿似審事之稍示恐吓。
使無畏懼。
庶可得其實情。
仍将詢明緣由、即行覆奏。
再李湖前奏、彰寶染瘴病劇。
甚為懸注。
接彰寶四月二十八日所發奏摺。
已在李湖具奏之後。
見其辦事尚能如常。
所患自不至甚重。
稍用慰懷。
但摺内并未言及病體若何。
仍然廑念。
今據奏、病已漸減。
始為欣慰。
此時彰寶、諒已接奉初次所降谕旨。
普洱現無應辦之事。
該督自必遵旨回省。
務即善為調攝。
以冀全痊。
彰寶當卧病時。
仍複力疾辦公。
具見留心任事。
李湖一聞彰寶有病。
即趨赴普洱。
亦深知大體。
均屬可嘉。
彰寶、李湖、着各賞小荷包四個。
用示優獎。
将此傳谕知之。
尋彰寶奏、叭立齋等投誠。
暫令搬至思茅城内安置。
臣回省時親詢。
據供、我們與緬子有仇。
逃在猛街薩芒山。
躲避五年。
常想投誠。
因猛勇、孟艮、猛□□瓦、猛街等處。
俱有緬兵把守。
今年猛街土司傳說。
現在緬子徹回各處土練。
攻打莫藍、莫連、無人堵截。
故趁此時内附。
至阿瓦、隔薩芒山甚遠。
彼處情形。
實不得知。
即今緬子去攻莫藍、莫連。
亦不知因何起釁。
臣以其新附。
或未盡吐實情。
當交迤南道賀長庚安置。
今飛劄賀長庚、令将叭立齋送省。
再加詳詢另奏。
報聞。
○庚辰。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辛巳。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本月二十日。
在京所發本報。
應于二十一日己午之間。
遞至熱河行在。
今于二十三日辰刻、始行遞到。
較常遲隔兩日。
查系因懷柔、密雲、一帶水發所阻。
現值三伏。
雨水原所時有。
懷柔、密雲、各處橋梁道路。
自應随時查察料理。
以利遄行。
未便任其阻滞。
但該縣等職分輕小。
其于武職員弁。
未免呼應不靈。
壩昌道駐劄昌平。
距懷柔不遠。
該道并無緊要事務。
必須在署坐辦。
若令暫駐懷柔。
亦與昌平無異。
着傳旨令盛住、即移駐懷柔。
并于密雲一帶。
往來查察。
如遇軍報本報。
或偶因雨水間阻。
懷柔原有繞道可行。
密雲白河。
亦有上哨淺處可渡。
該道即督率地方員弁。
悉心照料妥辦。
毋緻再有延誤。
嗣後朕夏間駐跸熱河。
總派壩昌道、留駐懷柔一帶辦理
○又谕曰、溫福、豐昇額等奏、派兵進攻情形。
均未得手。
且兩處俱有賊番潛出林箐。
邀截我兵。
實為可恨。
金川人戶無多。
各隘守拒。
已覺竭蹷。
焉得複有餘衆。
每處四五百人。
出而滋擾。
似系守拒之賊。
見何處攻擊稍疏。
抽移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