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宣洩。
何以即緻沖汕。
自系前此辦理不善。
着英廉、和爾精額、會同查明議奏。
○谕軍機大臣等、刑部等核拟張文科等、謀捆張文甲、丢河淹斃一本。
細閱案情。
張文科、張文聯、緻死張文甲、雖同系聽從母命。
但張文聯、當伊母逼令捆縛張文甲兩腿時。
曾經代為求饒。
尚有不忍死其兄之心。
第因服制所關。
拟以淩遲。
未免情輕法重。
已于本内改為斬候。
俟秋審進冊時。
再行酌奪。
至張文科、一聞伊母緻死其弟之言。
即騎壓張文甲身上。
用繩反縛其手。
旋同張文聯、擡赴河邊。
将張文甲推落河中溺斃。
其女幺妹、見而哭罵。
頓起殺機。
緻死滅口。
是張文科連斃二命。
其心實為殘忍。
祇以分屬尊長。
問拟絞候。
實覺太輕。
着傳谕刑部堂官、将張文科入于本年秋審情實。
法司按律核拟。
自不便意為重輕。
朕惟酌理準情。
務求平允。
将此谕令刑部堂官知之
○又谕、今日邁拉遜、瑚世泰、俱來至熱河謝恩。
邁拉遜、由侍郎升授都統。
親赴行在陳謝。
與前此謝墉、李友棠、全魁等之趨赴謝恩者。
均屬理所宜然。
至瑚世泰、轉補滿洲都統。
祇須具摺謝恩。
況程景伊、既因帶領引見至此。
邁拉遜、又複前來。
部中辦事需人。
瑚世泰、更不應為此仆仆。
此時距朕進哨之期尚遠。
轉升人員正多。
恐其相率效尤。
殊屬無謂。
着傳谕留京辦事王大臣、凡大臣等之升任者。
準令前來。
其調轉及兼署之員。
祇須繕摺奏謝。
不必親赴熱河
○又谕曰、周元理奏、五月二十二日以來。
永定河水勢雖有增長。
大溜直走中泓。
迅趨下口。
兩岸堤工穩固一摺。
覽奏稍慰廑念。
至所稱各處河水。
旋長旋消。
初一日辰刻。
金門閘過水六寸。
巳時即已斷流等語。
金門閘宣洩永定河盛漲。
其情形與南河之毛城鋪相似。
永定河挾沙而行。
與黃河水性亦同。
向來毛城鋪于過水後。
即将口門、及河流去路。
随時疏浚。
以免淤停。
實為利導良法。
金門閘、自當仿而行之。
着傳谕周元理、督饬河員。
于金門閘過水之處。
即為挑浚。
務使積淤盡滌。
水道暢行。
以資疏洩。
嗣後金門閘、每遇過水。
永遠照此辦理。
仍将永定河水勢長落情形。
随時奏聞。
尋奏、臣遵奉親往履勘。
口門停沙。
不過二三寸。
随督汛員。
集夫挑挖。
河流去路。
亦一體淘浚。
嗣後一經過水。
即照此辦理。
數日内水勢益落。
工程俱極平穩。
即秋汛亦可保安瀾。
以後将長落情形。
随時奏報。
得旨嘉獎
○又谕曰、溫福等趕築炮台。
俯擊碉根、及溝中之賊。
籌辦甚是。
阿桂、豐昇額、兩處。
量其地勢。
有可仿此辦理者。
亦當依法為之。
又據奏、脫出小金川番人阿忠等供稱、賊酋令喇嘛每日念經。
咒詛官兵。
此所謂邪不勝正。
惟當各持定見。
不以幺<?麻骨>外道為意。
其術自無所施。
官兵等若已聞之。
将軍等當以此明白切示。
若無所聞。
嗣後遇有此等供詞。
但密存之。
勿令營中傳說。
緻惑衆聽
○又谕、昨據阿桂奏、當噶爾拉軍營。
有可分路進攻之機。
請将現調黔兵二千名。
前赴當噶爾拉軍營應用。
一面行知劉秉恬、轉饬黔省帶兵将領馳赴等語。
業已谕令将黔兵全數。
即行調赴阿桂軍營矣。
今思溫福一路。
地勢寬闊。
亦尚需添助兵力。
前據圖思德奏、黔省備調之兵。
原系三千。
尚餘一千名。
未調。
此項兵丁。
前既豫備挑撥。
一切應付事宜。
自俱料理妥備。
着傳谕圖思德等、即将原備調撥之一千兵。
派委帶兵将備。
迅速起程。
令其遄往溫福軍營備用。
毋得稍有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知之
○又谕曰、劉秉恬奏、溫福一路。
所占地勢廣闊。
亦有急需兵力之勢。
請将黔省豫備兵一千名。
一并調取。
所奏甚是。
已飛谕圖思德、令将此項官兵。
迅饬起程。
馳赴軍營應用矣。
軍營消息。
賊番每易探知。
今聞我軍需銀兩、績撥寬餘。
各路官兵。
源源繼進。
更足令逆酋喪膽。
番衆離心。
但古人用兵。
大率号稱十萬。
以張軍聲。
如添調一千。
不妨号作五千。
将軍等當善為籌計行之
○戊戌。
谕軍機大臣等、春甯、特成額、着帶荷包奶餅。
往溫福、阿桂、軍營分賞。
并查看打仗情形。
即回具奏
○戶部議奏、捐職各員。
或由貢監生報捐。
或由小銜加捐大銜。
既有後給之照可憑。
其從前各照。
實屬重複。
恐滋私授頂替諸弊。
嗣後貢監生捐納職銜。
令将原領部監各照呈繳。
按現在年貌、填給執照。
仍填明原捐貢監年月事例備查。
如應試者。
即将新捐職照呈驗。
其由小銜加大銜者。
照此辦理。
從之
○己亥。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侍早晚膳
○谕、據陳輝祖奏、審拟升任監利縣周世緒、于高王氏被盜諱匿。
署縣鮑祖望、知府九格、聽囑弊混一摺。
其案内假印騙錢之曹金安等、分别問拟之處。
俱屬罪所應得。
已批交該部核拟矣。
至該府九格、當周世緒饋遺請托時。
果能據實具詳揭參。
方為持正出色之員。
乃受賄徇情。
将曹金安假印一事。
任聽幕友營私弊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