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棟、承繼為子。
着該撫照例給咨。
送部引見
○又谕曰、永平所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着高樸署理。
成果所遺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着德成署理。
和隆武所遺鑲藍旗蒙古副都統。
着福祿署理。
富德所遺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着達福署理。
瑚世泰現署三旗副都統。
管轄較多。
一人兼理不周。
其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仍令瑚世泰署理外。
慶桂所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着範時紀署理。
多敏所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着阿揚阿署理
○旌表守正被戕之湖北宜城縣民黃志林妻羅氏
○辛亥。
上禦懋勤殿。
勾到朝審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八人。
絞犯三人。
餘三十九人、予勾
○谕曰、德爾格忒土司魯珠布甲木錯、今春派出烏拉數千。
馱運軍糧。
具見急公。
着賞戴花翎。
并賞給信敬名号。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瑺齡奏、本年鹽池收成實數。
并新舊抵補情形一摺。
未為明晰。
據稱、該處鹽池。
自三十二年歉收以來。
計每歲俱有短額。
曆系新舊通融。
遞年接濟。
似此年複一年。
何時得以補足。
殊不成事。
該鹽政既稱上年鹽觔。
本有盈餘。
則以之抵補舊額。
其缺數自應漸減。
或再遇盈餘之歲。
逐漸祗補。
積至數年以後。
庶可陸續清理。
乃上歲餘鹽。
除抵三十六年不足之數外。
何以尚不敷鹽一千八百餘名。
複須今歲新鹽補運。
緻本年複行缺額。
是名為盈餘。
仍須那新補舊。
缺項何由得清。
殊非整理鹽法之道。
着傳谕巴延三、會同瑺齡、将前此缺額若幹。
何年盈餘若幹。
實在作何抵補情形詳晰聲叙。
并将此後應如何妥辦。
不緻複有缺額之處。
據實查明具奏。
尋奏、河東鹽池自歉收後。
曆系那新補舊。
每年所出之鹽。
足敷正額。
而餘引及帶銷之鹽。
每緻不敷。
是以通融那補。
即有盈餘。
仍舊欠缺。
查鹽池西北。
舊有小鹽池六座。
從前大池歉收。
奏請開曬。
應請仍照前例。
于來春督令各商。
自備赀本。
開煎彌補。
下部議行
○定邊右副将軍廣州将軍明亮、參贊大臣副都統富德奏、據副将鄭國卿禀稱、綽斯甲布遣頭人僧格達塔爾、到甲魯告知。
聽聞金川要發兵來打。
不知實指何處。
我們到甲爾壟壩、分付領兵頭人。
小心防範。
特來回明等語。
現在密行知會豐昇額、一體加緊查察。
惟鄭國卿、在吉地統兵策應各路。
位望未重。
不足以資彈壓。
茲撫臣鄂寶、來赴軍營。
查辦糧台。
因思兩路軍糧。
均系鄂寶經管。
請暫留革布什咱之丹東駐劄。
與吉地相去二站。
既可兼理糧運。
即吉地以北。
設有賊番抄掠。
亦可就近駕馭各土司。
谕軍機大臣等、革布什咱地方。
為明亮、豐昇額、軍營後路。
設有賊匪出而滋擾。
所關非細。
明亮等所籌亦是。
賊酋狡詐異常。
安知不以發兵來打之語。
恐吓南路土司。
而暗逞其聲東擊西之計。
但綽斯甲布頭人、既以此語禀報。
自當先事嚴防。
丹東為翁古爾壟、及宜喜、适中之地。
鄂寶、着在丹東駐劄策應。
但鄂寶帶兵無多。
于防剿尚未能得力。
前曾有旨、派湖廣續調兵一千。
交鄂寶酌量分撥應用。
嗣因豐昇額等、将來進剿需兵。
又谕令将此項楚兵。
亦赴宜喜、今鄂寶到丹東後。
若果訪有賊番潛擾之事。
不可不添兵防禦。
又當務其所急。
即可一面通知阿桂、豐昇額、并行知楚省帶兵之員。
仍将楚兵一千。
派赴丹東。
并令文绶妥速料理。
一面奏聞。
至覺木交地方。
前已派令顔希深、在彼督辦糧務。
兼有李時擴、統兵彈壓。
自已足資照料。
并着鄂寶将彼處應辦事宜。
劄知顔希深等、令其實力妥辦。
無稍疎虞。
尋鄂寶奏、吉地所屬之甲魯珠爾德等處。
現在雖無賊匪潛擾。
然兵力尚單。
已于宜喜軍營内。
酌派添兵三百。
前往分防駐守。
報聞
○定西将軍尚書阿桂奏、遵旨查詢金川地圖。
據土兵等言、谷噶道路。
不甚艱難。
而赓噶又言、該處山勢陡險。
坡磡甚大。
惟從凱立葉、作固頂進攻。
易于得利。
謹将谷噶、凱立葉、繪圖載入。
谕軍機大臣等、阿桂所奏、攻剿金川進兵道路。
其凱立葉一處。
亦屬未定之詞。
今已進兵收複小金川。
自可計日成功。
即須分路進剿金川。
其路徑不可不及早籌定。
着阿桂即速留心探訪。
核實密為酌辦。
仍即具摺奏聞
○壬子。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軍機大臣等、戶部議、李湖具題永昌、騰越、大理、三府州稅課缺額銀兩。
聲請豁除一摺。
所駁甚是。
已依議行矣。
年來邊務未靖。
永昌、騰越以外各關口。
原應嚴禁偷漏。
不許緬匪私通貿易。
但永昌等處、均在關内。
其内地商販。
仍可照舊貿遷往來。
并不專藉夷貨。
第恐承辦各員。
因有從前豁免之例。
遂借閉關為詞。
隐遂其徵多報少之弊。
亦屬事所必有。
不可不核實妥辦。
彰寶現駐永昌。
無難就近徹底确查。
着傳谕該督、照戶部指駁情節。
及各該處稅課。
實在因何何虧短緣由。
确切嚴查。
據實具奏。
仍将此處應如何調劑妥辦。
使邊禁稅額、兩無妨礙之處。
會同該撫、逐一詳細籌議奏覆。
尋奏、永昌騰越各稅口。
商賈販運貨物。
均系内外互易。
從前足額時。
外地則棉花最多。
内地則绫綢錦緞黃絲布疋等類。
現今邊務未竣。
通夷之各關口。
嚴行封禁。
間有來者。
不及十之一二。
以緻課額虧短。
該司道等、按冊清查。
俱屬盡收盡解。
并無朦混不符。
應請仍準豁免。
至大理一府。
缺額二百六兩零。
雖附近永昌。
微有短少但路通鶴、麗、西藏、商賈去路尚多。
并不專藉夷貨。
應令該知府賠補。
至現在關禁正嚴。
稅額短缺。
細籌兩不相礙之處。
實無調劑良法。
惟有将府州應收之稅。
責成迤西道、按季查察。
不使胥役滋弊。
如有捏飾。
查出嚴參。
其大理一府。
照舊抽解。
短則賠補。
下部議行
○又谕、昨據明亮等奏、綽斯甲布頭人、告知副将鄭國卿、有聞金川賊酋派兵來打之語。
已谕将軍等、一體留心防範。
今思賊酋狡詐百出。
其雲派兵往此一路。
必系指東擊西之詭計。
且賊番若果欲至綽斯甲布、滋生事端。
則于侵擾木果木軍營時。
何難别遣賊番、窺伺宜喜等處。
彼時既未潛來。
豈有當此添兵進剿、聲勢甚盛之時。
轉敢輕出嘗試。
況賊酋注意欲侵何路。
自必密為計議。
焉肯漏洩。
使鄰境得知。
其意不過布散此言。
使将軍等聞之。
派兵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