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八年。
癸巳。
十一月。
辛未。
上臨大學士劉統勳第賜奠
○谕曰、大學士劉統勳老成練達。
品行端方。
雍正年間耆舊。
服官五十餘年。
中外宣猷。
實為國家得力大臣。
自簡任綸扉。
兼綜部務。
秉持公正。
眷畀方殷。
并命為諸皇子總師傅。
久直内廷。
勤勞懋着。
雖年逾七旬。
精神甚為矍铄。
冀其可以常資倚任。
今晨肩輿入直。
至東華門。
忽嬰痰疾。
比聞之、即遣禦前大臣尚書公福隆安、赍藥馳往看視。
至則業已無及。
遽聞溘逝。
深為震悼。
着加恩晉贈太傅。
入祀賢良祠。
朕即日親臨奠醊。
并賞内庫銀二千兩。
經理喪事。
其任内革職降級之案。
概予開複。
伊子陝西按察使劉墉、并着谕令即行馳驿來京。
治喪守制。
所有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今日據程景伊等、奏銷修理吏部衙署、用過錢糧數目一摺。
内有行取戶部顔料、值銀八百三十三兩零。
取用工部杉木、值銀八十六兩零。
工價錢六千一百九十串零。
按依時價。
核值銀六千六百一十兩零。
亦令該部扣完還項等語。
各衙門奏請借項修葺衙門、分年扣完者。
止應就采辦物料給發匠工各項費用。
按數歸還。
若戶部顔料、工部木值、及工價錢文。
皆系部内現有之官物。
隻須核實報銷。
若亦令作價扣繳。
竟是将官物出售。
成何事體。
是因謹慎錢糧。
而生鄙吝之見也。
所有此項價值銀六千六百十兩。
即毋庸扣還。
嗣後各衙門、有借項修理奏請分扣者。
均照此辦理。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曰、禦史柯瑾條奏、秋審朝審案犯未勾者。
同一情實。
其量予矜恤。
非名言所得而罄。
恐淺見之徒。
妄意窺尋。
緻啟希幸迎合之漸。
所有未勾犯罪案由。
可否停止曉示一摺。
所見非是。
秋谳大典經九卿核定進呈。
朕親為再三披閱。
核其情罪輕重。
分别勾存。
其稍有一線可原者。
必為求其可生之理。
予以停勾。
而實在情真罪當。
斷不能曲法姑寬。
期無枉縱。
第勾到時、惟将應勾未勾之故。
詳晰谕示大學士刑部、外間無由周知是以降旨、今年朝審勾到為始。
分别榜示。
俾愚民觸目警心。
不敢輕罹法網。
庶幾辟以止辟之義。
今該禦史稱、恐啟希幸迎合之漸。
殊不知各犯情罪輕重。
初審時、外而督撫。
内而刑部。
并系就案訊供按律定罪題奏。
及至秋審時、即照原題。
節叙繕冊經九卿法司、會核進呈。
複經朕詳細閱定。
分别勾存各罪犯、何由存希幸迎合之心。
即問刑衙門亦斷不敢意為高下。
為希幸迎合之舉。
況案情皆朕臨時詳加覆核。
酌理準情期于至當。
又豈臣下所能希幸迎合。
至勾不勾各案之略覺顯然易見者。
惟羞忿自盡一項。
有僅系語言調戲。
即不予勾。
而手足勾引者。
從無幸免。
其死生分别。
似可豫料。
然當審錄之初。
俱有屍親質證。
該犯又何由施其避重就輕。
希幸迎合之計乎。
且即此一條。
或罪犯希幸迎合。
而避重就輕。
亦不過多寬數人。
所謂甯失不經。
初非若謀故之令死者含冤于地下也。
柯瑾所奏、真不曉事體。
原摺發還。
所有秋審朝審勾決摘示案由。
仍照前旨辦理。
并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據彰寶參奏、署騰越州知州吳楷、署騰越協副将永勤等、于賴君賜等、仇殺土官賴君愛等一案。
當賴君賜被逐遷居時。
不能及早查明。
将該犯移置内地。
及逞兇仇殺以後。
又不上緊嚴拿。
聽其潛入野人山寨。
以緻逾今半年。
正兇尚未擒獲。
實屬玩忽疎懈。
請旨革職。
暫留本任、戴罪緝拏。
俟明春徹防時不能拏獲。
即勒令離任等語。
吳楷、永勤、俱着革職。
暫行留任勒緝若逾限不獲。
即勒令離任。
仍留地方協緝。
以示徵儆
○谕軍機大臣等、大學士劉統勳、于本月十六日。
肩輿入直。
至東華門。
忽嬰痰疾。
回至賜第。
業已溘逝。
伊家内現無經理喪事之人。
已降旨、令伊子按察使劉墉、速即馳驿來京治喪。
其陝西按察使員缺。
候朕另行簡放。
着傳谕畢沅、即為料理起程。
将此旨随報發往、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熊學鵬奏報、廣西上林縣、拏獲逆匪首犯陸李能一案。
經朕批令将知府邢玙、送部引見。
知縣郭利濟、查其人若好。
亦送部引見。
今據李侍堯奏、逆犯陸李能、實系土知州岑宜棟、帶領土兵、購線報獲。
郭利濟、并未親身随同追捕。
未便濫行邀恩等語。
所奏甚為公正。
該匪徒聚衆滋事。
地方文武。
既未能直入追擒。
及該土州領兵購線擒捕。
地方官又未親往協緝。
已各有應得之咎。
若事後不加詳察緻令冒以為功。
非惟賞罰不能公當。
亦無以服該土州之心。
今知府邢玙、已于别案革職。
該縣郭利濟、自無庸送部引見。
至署參将登泰、前據李侍堯奏、令集朱砂隘口。
因山路叢雜。
該參将等未敢深入。
又剿殺拒捕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