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九年。
甲午。
五月。
癸醜朔。
谕。
向來秋朝審人犯。
如通計數及萬人。
即敕部将三次緩決者。
分别減等。
以示法外之仁。
今自乾隆三十六年以來。
距今歲秋谳時。
約計人犯。
又有萬餘。
其三次以上緩決者。
至期原在應行查辦之列。
但為時尚有數月。
此際仍須滞系囹圄。
現因京師及近畿地方。
甘霖未霈。
農田待澤方殷。
已降旨将刑部。
及直隸省。
軍流以下罪名。
減等發落。
至此等緩決人犯。
不但三次者。
今秋應予減免。
即緩決一二次者。
其情罪本輕。
再隔數年。
亦仍歸于寬減。
若令早為查辦。
使刑獄一清。
自更足以昭欽恤而召和甘。
着刑部堂官。
即将曾經緩決一二次以上人犯。
逐一查明。
酌量所犯案情。
以次辦理奏聞。
分别減等。
副朕矜慎祥刑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
據伊勒圖奏稱。
巴爾品患病甚重。
策伯克多爾濟遊牧之事。
請派侍衛特英額。
前往協理等語。
巴爾品現既患病。
着積福。
前往更換巴爾品來京。
伊在何處接奉此旨。
即由彼前往。
辦理策伯克多爾濟遊牧之事。
并着傳谕伊勒圖。
慶桂。
知之
○甲寅。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
據李湖奏調撥滇兵三千名。
于四月二二三等日。
分别起程。
尾随黔兵。
前赴威甯。
至十九日。
已全數發竣。
并因廣南營分稍遠。
其原備兵三百名。
往返調撥。
恐緻後期。
即将經過之曲尋。
尋沾。
等協燥各兵。
酌挑足數。
赴站歸隊等語。
此次滇省辦理兵差。
甚屬妥速。
李湖。
着交部議叙。
其辦差各員内。
有實在出力奮勉者。
并着該撫查明。
咨部議叙
○又谕。
向來旗丁餘米。
準在通州變賣。
以資日用。
現在各省糧艘。
陸續抵通。
若旗丁于兌足正供之外。
尚有多餘米石。
情願出售者。
仍着加恩。
準其在通州粜賣。
在旗丁等既所樂從。
而地方糧石益充。
于市價民食。
均為有益。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
此時正地一路。
既不需多用兵丁。
其糧饷即可無庸專辦。
且阿桂現在進兵。
其西路一帶。
需人辦事之處較多。
劉秉恬。
不必前往南路辦理。
仍留西路。
将應辦之事。
酌量妥辦。
至正地用兵無幾。
需糧有限。
李本。
現駐吉地。
況有桂林。
為之統率。
足資經理。
約計正地一路。
不過土兵三四千。
緣營兵二千。
隻須核此兵數。
應用之糧若幹。
陸續籌運。
即可接濟。
着傳谕桂林。
即就近饬知李本。
妥為籌辦。
勿緻贻誤
○乙卯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管理左翼宗學公永玮奏。
請令近派宗室王公之子。
入宗學肄業。
得旨。
所奏是。
設立宗學。
原為教育宗室子弟。
如近派不令入學。
轉不得肄習。
殊非立學意。
況近派宗室入學。
熟習清語騎射。
或用筆帖式。
或挑侍衛。
伊等又多升進之路。
自屬美事。
除恒親王弘晊。
果郡王永瑹等。
皆系最近支派。
毋庸入宗學外。
其餘宗室等。
俱着挑選入學肄業。
并将此永着為令
○丙辰。
黑龍江将軍傅玉奏。
索約勒濟圍場。
曆年俱系黑龍江将軍。
會同達爾漢親王。
查勘辦理具奏。
今達爾漢親王色旺諾爾布遺缺。
伊子旺濟勒多爾濟。
既已承襲。
應否同臣辦理圍場事務。
請旨遵行。
得旨。
旺濟勒多爾濟。
着一同辦理
○丁巳。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四川總督富勒渾奏。
本月初九日。
糧夫運米五十斛。
行至日古噜溝。
遇見夾壩。
将米遺失三十三斛。
查該處為科多赴僧格宗必由之地。
屢有賊番出沒。
自應及早變通。
以免滋擾。
茲據桂林咨寄。
請将僧格宗糧運。
改由南路摺稿。
所辦自為妥當。
已分饬總理司道等。
查照辦理。
廣西提督王進泰奏。
本月十九日夜。
帛噶爾角克碉地方。
有賊番百餘。
從山梁直撲營卡。
巴木通。
亦有賊從左右山梁沖下。
俱被官兵用槍打退。
賊複駐紮山卡。
斷絕水道。
當經官兵沖拏。
賊始潰逃。
谕軍機大臣等。
據富勒渾。
王進泰等奏。
夾壩滋擾情形。
賊番當此窘迫之時。
尚敢潛出劫奪。
實為可惡。
前此尚疑夾壩之事。
或系小金川乏食窮番所為。
今觀此等出沒情形。
自與小金川番人無涉。
必系逆酋縱令出外。
乘間滋擾。
且從前擒獲賊番供詞。
功噶爾拉大頭人莫撒斯等。
派賊番往僧格宗一帶。
偷放夾壩。
此等賊人。
實堪切齒。
俟平定金川後。
務當專派勝兵數千。
将各處夾壩賊匪。
盡行剿洗。
勿使稍留餘孽。
夾壩賊匪。
與前準噶爾瑪哈沁相似。
即将來辦理善後事宜。
亦必将此盡去根株。
不可略存姑息。
況此等賊匪。
現在尚敢屢次擾竊。
實屬罪無可逭。
非若金川賊番之窮蹙來投者。
尚可宥其一死。
藉以招降。
切不可稍有遊移輕縱。
至賊番現放夾壩之處。
俱令吃虧而去。
尚系近日兵丁。
稍知振作。
不似從前之怯懦無能但所稱每次見賊百餘人。
仍系綠營虛詞捏報。
殊不足信。
使果如所言。
有如許賊衆。
綠營兵丁。
安能與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