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九年。
甲午。
六月。
癸未朔。
吏部議覆。
浙江巡撫三寶疏稱。
海甯州城西北三十裡之長安鎮。
居民稠密。
為來往米布貨物聚集之區。
又為私鹽出沒要隘。
素多竊匪。
巡緝宜嚴。
該處雖設有千總一員。
專司巡緝私鹽。
因系武弁。
民人非其所屬。
請将該州州判。
移駐該鎮。
俾其就近彈壓。
以資佐理。
仍照舊定為在外請補之缺。
并鑄給印信。
其衙署。
即将該州判現在之署。
變價移建。
應如所請。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西臨川縣民鄒誠祖妻車氏。
河南封邱縣民王滿囤妻孟氏
○甲申。
侍衛桂林奏。
接準将軍阿桂劄稱。
科多一帶。
逼近賊境。
南路設駐兵丁。
應從納木覺爾宗起。
格宗之兵。
即移歸該處。
而科多。
日古魯。
防兵。
均移駐河南塔克撒。
榮寨達實喜等處。
其自美諾至納木覺爾宗路迳。
改從河南。
由舍隆。
達實喜。
一帶行走。
始為周密。
此時河漲溜急。
賊人諒難過河滋擾。
查僧格宗一帶。
山勢陡險。
前橫大河。
我兵仰攻。
不能得勢。
比來潛放夾壩漸多。
焉知非金川派來賊匪。
藉此出沒。
以窺我虛實。
似非盡系窘蹙窮番。
隻圖覓食。
況當噶爾拉一帶。
地居扼要。
倘賊番突來肆擾。
官兵限于地勢。
恐有挫失。
今如此一轉移間。
則我兵已得地利。
賊番失所憑依。
自無他慮。
臣現在分路相度地勢。
安設官兵。
囑令敖成。
汪騰龍。
分别趕辦。
并令侍衛哈青阿。
往來照料。
谕軍機大臣等。
桂林奏。
南路應在納木覺爾宗。
及塔克撒。
榮寨。
達實喜等處。
移兵防守。
并已囑令敖成。
汪騰龍。
上緊趕辦。
所辦甚好。
現當河漲之時。
我兵移駐河南。
據其要害。
賊自無由潛出滋擾。
惟當嚴饬派出防守之員。
督饬各兵。
認真守禦。
勿稍偷安疎懈。
又據稱。
比來潛放夾壩。
漸覺日多。
焉知非金川派來賊匪。
藉此出沒。
以窺我虛實。
似非盡系窘蹙窮番。
止圖覓食者所為等語。
此見亦是。
但阿桂進剿得利。
若直抵勒烏圍。
則賊番自顧不暇。
并此必不敢輕出。
此等夾壩賊匪。
情節甚為可惡。
着将軍等留心。
于平定金川後。
派兵搜捕。
剿洗盡淨。
勿使稍留餘孽
○軍機大臣等議覆。
前因鐵甲不能适用。
酌議各省駐防。
及綠營兵丁。
一體改造棉甲。
交各織造。
分年制辦。
查棉甲一項。
惟京城滿洲兵丁。
及各省駐防多兵處所。
間有調遣出征之事。
給用原屬得濟。
若駐防兵少地方。
向為調撥所不及。
即可無須棉甲。
至綠營兵丁。
本未谙用棉甲。
即制給亦屬虛置。
臣等酌議。
駐防内如荊州。
青州。
廣州。
涼莊。
西安。
甯夏。
察哈爾。
俱系兵多地方。
應各制給棉甲三分之一。
共六千四百八十五副。
其餘均無庸添造。
從之
○乙酉。
豁除江蘇江甯縣。
乾隆三十八年。
占廢坍沒屯田二頃九十五畝有奇額賦
○丙戌。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
侍早晚膳
○吏部議奏。
戶部右侍郎兼管順天府府尹蔣賜棨奏稱。
向例。
凡本族同在一省。
為本管上司下屬。
不拘服制。
概令官小者回避。
又道府等官。
如有同胞及同祖兄弟叔侄。
同在一省。
為同知。
通判。
州縣。
等官者。
雖非該管本屬。
亦令官小者回避。
原因道府職尊。
近支官既同省。
易為囑托。
故杜其漸。
惟近姻密戚。
如母之父及兄弟。
妻之父及兄弟。
已之女婿。
嫡甥。
及本身兒女姻親。
中表兄弟。
子婦之親兄弟。
凡系本管上司下屬。
例亦令官小者回避。
其隔屬非本管者。
不令回避。
請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