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上年并未聞有此語。
必系賊人知有正地進兵信息。
豫為準備設伏。
因即将計就計。
揚言相誘。
以冀堕其術中。
朕早已見及于此。
是以屢谕明亮、令其進兵時。
加意慎重。
今明亮此奏。
果如朕所料。
自斷不可冒昧輕進。
明亮既從吉地起程。
賊人諒必早有知覺。
何至數十裡中。
毫無準備。
其為設伏誘我。
愈無可疑。
蓋賊見阿桂一路。
難以動搖。
即明亮絨布一路。
亦無懈可伺。
故欲借正地一路。
誘我吃虧。
今賊之底裡。
業已盡皆窺破。
斷不可冒險而進。
明亮此時、竟當帶兵回至絨布大營。
相機另籌攻剿。
并當通谕阖營将士。
以分兵進攻正地。
原欲出賊人不意。
為乘虛抵隙之用。
今賊人乃敢設計诳誘。
豈肯為其所愚。
又豈可置兵于無用之地。
自以徹回大營為是。
如此曉谕軍營。
共相傳布。
賊衆自必聞知見其計不行。
亦足沮其心而奪其氣
○又谕、現已有旨。
令明亮徹兵、仍回絨布寨大營。
明亮接奉谕旨。
自即遵辦。
但絨布寨駐兵已久。
庚額特一路既不能急切進攻。
而斯第博堵一帶。
又難再往。
若僅為牽綴賊兵之用。
富德已足勝任。
明亮設複回兵株守。
殊為非計。
因思當噶爾拉一路。
賊此時守禦。
自必空虛。
其地又系明亮熟路。
而距絨布又不甚遠。
明亮、或于回兵時。
揚言徹赴絨布。
而遄程潛趨當噶爾拉。
或能攻其無備。
竟可得手。
設或僧格宗一帶。
尚需留兵應援。
即于七千兵内酌留。
亦尚敷用。
明亮可密籌辦妥奏聞。
或并以此密劄阿桂。
其餘各路軍營将軍大臣。
皆可不令與聞。
至所需糧饷。
先行裹帶前往。
俟到彼、再行密籌接濟。
亦可不緻有誤。
再阿桂一路。
如已進抵勒烏圍。
攻剿自非易事。
或令明亮帶所有之七千兵。
由僧格宗、美諾、大闆昭一帶。
徑赴阿桂軍營。
合兵攻剿。
三将軍并為一路。
力量聲勢更大。
賊衆自必驚惶失措。
或到彼有可相機分剿之處。
亦為便利。
着密谕阿桂。
悉心籌度。
或令明亮帶兵徑赴阿桂軍營。
或令明亮先至當噶爾拉襲攻。
阿桂可即詳細熟籌密速具奏
○督理糧饷四川總督富勒渾、浙江布政使郝碩奏、接文绶咨稱、借動成都所屬社倉谷六萬石。
碾米由灌汶一路。
滾運西北兩路軍營。
又于嘉眉二屬。
動碾常平監谷四萬石。
由雅州轉運打箭爐。
以資接濟。
自是通融之法。
但查西路及凱立葉官兵。
并沿途夫役。
每日需米五百餘石。
計軍營現存米。
尚可供三月之用。
若此時将新添之六萬石。
一齊趕運。
恐夫價米價。
乘勢居奇。
不如仍照舊、以每日五百石。
按月轉輸。
則米石不緻昂貴。
腳價亦可節省。
其南北兩路。
亦應照此辦理。
得旨嘉獎
○廣西巡撫熊學鵬疏報、乾隆三十八年。
永安、天河、上林、天保、歸順、奉議、興業等七州縣。
開墾水旱田五頃七十畝。
又上則水田二十二<?土韋>。
下則水田五十六<?土韋>。
各有奇。
○乙巳。
遣官祭火神廟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質頴奏、到鹽政衙門收支節省各項銀兩數目單内開有總理鹽務總督養廉三千兩一項總督于鹽政事務。
向來有總理之名并無兼辦之事。
舊例相沿支給。
養廉原覺無謂昨冬高晉曾奏伊名下應交銀四萬兩。
每年坐扣銀五千業已交完。
請仍照坐扣之數每年于總督養廉内扣解。
充公備用。
朕以所見近于小氣當經批令不必至此項鹽政養廉既非循名副實之道本不應一例兼支嗣後鹽政衙門動支銀兩内。
即将此項删除永着為例。
着傳谕高晉、并李質頴知之
○軍機大臣等議覆、烏噜木齊都統索諾木策淩等奏稱、烏噜木齊、額設眷兵四千向定馬步各半為額今查提标舊有各兵。
及現自内地裁缺送到者共兵四千名。
内計馬兵一千九百五十五名步兵二千四十五名。
通算不得馬步各半之數若照兵數分攤。
四營均不能齊請将中左右三營。
各設馬兵五百名。
步兵五百名。
共計馬步兵三千名。
再由狹甘各提鎮營咨到裁缺。
既撥為烏噜木齊眷兵之額。
所有應支糧饷。
即請照烏噜木齊科則支給。
均應如所請。
至所稱其餘馬兵四百五十五名。
步兵五百四十五名。
俱撥入城守營額缺之處。
營制究屬不齊。
查巴裡坤。
哈密、各鎮協。
冊報額兵數内。
馬兵較多。
以之攤撥。
似為得宜。
惟遽令調換。
未免滋費。
應請令該都統等、将現缺馬兵數目。
知照該兩處。
遇有馬兵缺出。
随時截留。
咨送烏噜木齊。
于所有步兵内、挑送補額。
其城守營多餘步兵。
遇缺亦即移咨該兩處。
酌量抵補。
從之
○丙午。
谕曰、戶部錢法堂。
系右侍郎管理。
今梁國治、常有扈從之事。
其錢法堂事務。
仍着蔣賜棨兼管
○丁未。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浙江甯波府範懋柱家、所進之書最多。
因加恩賞給古今圖書集成一部。
以示嘉獎。
聞其家藏書處、曰天一閣。
純用磚甃。
不畏火燭。
自前明相傳至今。
并無損壞。
其法甚精。
着傳谕寅着、親往該處。
看其房間制造之法若何。
是否專用磚石。
不用木植。
并其書架款式若何。
詳細詢察。
燙成準樣。
開明丈尺。
呈覽。
寅着未至其家之前。
可豫邀範懋柱、與之相見。
告以奉旨、因聞其家藏書房屋、書架、造作甚佳。
留傳經久。
今辦四庫全書。
卷帙浩繁。
欲仿其藏書之法。
以垂久遠。
故令我親自看明。
具樣呈覽。
爾可同我前往指說。
如此明白宣谕。
使其曉然。
勿稍驚疑。
方為妥協。
将此傳谕知之。
仍着即行覆奏。
尋奏、天一閣、在範氏住宅之東。
坐北向南。
左右磚甃為垣。
前後檐上下俱設窗門。
其梁柱俱用松杉等木。
共六間。
西偏一間。
安設樓梯。
東偏一間。
以近牆壁。
恐受濕氣。
并不貯書。
惟居中三間。
排列大櫥十口。
内六櫥前後有門。
兩面貯書。
取其透風。
後列中櫥二口。
小櫥二口。
又西一間。
排列中櫥十二口。
櫥下各置英石一塊。
以收潮濕。
閣前鑿池。
其東北隅、又為曲池。
傳聞鑿池之始。
土中隐有字形。
如天一二字。
因悟天一生水之義。
即以名閣。
閣用六間。
取地六成之之義。
是以高下深廣。
及書櫥數目尺寸。
俱含六數。
特先繪圖具奏。
得旨覽
○定西将軍尚書阿桂、定邊右副将軍尚書公豐昇額、參贊大臣領侍衛内大臣色布騰巴勒珠爾奏、查羅博瓦賊人據守之地。
名色淜普。
中間及左右磡下。
共設六碉。
臣等派兵三千。
于十二日。
月黑之後。
令各兵分隊潛伏。
并令普爾普等、帶兵攻撲喇穆喇穆各碉。
複令總兵成德等、于喇穆喇穆之右。
牽綴賊勢。
普爾普等、率兵直上。
連搶兩大卡。
賊人合力抗拒。
海蘭察等、随直抵碉根。
将第一碉圍住。
撬挖碉牆。
抛放火彈。
賊匪逃竄。
各兵盡力攢射。
殪斃無數。
乘勝進圍第二三碉。
痛加殲戮。
将三碉全行克獲。
其額森特、及烏什哈達等、所攻左右三碉。
亦皆先後攻取。
并将附近平寨。
一并奪獲。
再色淜普之前。
山勢又分兩支。
均有堅碉二座。
官兵是日。
又将向西一碉搶獲。
賊匪退入第二碉内。
竭力死守。
十三日、又将向南之第一碉克獲。
其餘二碉。
地勢較峭。
臣等拟拏木寨數座。
運炮轟摧。
得此二碉。
即可直抵遜克爾宗碉寨。
計此次共獲戰碉十一座。
平碉四十餘間。
殲斃大頭人達實策旺。
及巴古布裡寨頭人二名。
官兵惟副章京索柱、委署章京福勒、陣亡。
委署章京德海。
受傷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