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窮員攤扣無幾。
以緻帑項久懸。
大臣之道。
當如是乎。
且如每遇奏報安瀾。
議叙首及總河、并兼管之督撫。
至賠項獨不議及。
功則居之不疑。
過則诿之于下。
情理又安在乎。
所有河工賠例。
仍着該部另行妥議具奏。
尋議嗣後遇堤岸保固限内。
陡被汕決。
查明該管各員。
實系防守謹慎。
并無疎虞懈弛者。
将用過錢糧。
除照例準銷十分之六外。
其餘應賠四分。
按其責任重輕、酌定賠數多寡。
總作十成計算。
河臣總理河務。
一切董率機宜。
是其專責。
應賠二成。
督撫兼管河防。
責任綦重。
應賠一成。
河道系專司河務大員。
修防乃其職守。
應賠二成。
廳員駐劄河幹。
工程錢糧。
皆所經手。
應賠二成。
知府、州、縣、俱系地方正印。
有協守之責。
應分賠一成。
參、遊、專司估計。
督率防護。
守備、協辦工程應分賠一成半。
文武汛員。
駐工防守。
責亦難辭。
應分賠半成。
如無兼管督撫、及額設參遊等官省分。
即将應賠銀兩。
在于總河以下、文武各官名下。
按應賠成數。
分别攤賠。
從之
○又谕、前據圖思德奏、署保山縣知縣王錫、虧空兵糧米谷一案。
據王錫呈出賬目。
皆供應彰寶行署用度。
共銀四萬餘兩等語。
此事實堪駭異。
因彰寶業已回京。
傳谕詢問。
伊堅稱實無其事。
并将伊在永昌、交中軍動用清摺呈出。
因命侍郎袁守侗、馳驿赴滇查辦後。
再行降旨。
并以李湖在彼。
豈無見聞。
因何不及早據實查勘。
谕令李湖明白回奏。
今據覆奏稱、嚴究王錫虧空根由。
據呈出供應賬目。
自三十八年八月起。
至本年五月止。
彰寶署中取用食物等項。
計四萬餘兩。
系伊家人楊三李二等收進。
供指鑿鑿等語。
是此事已有實據。
不必更俟袁守侗奏到矣。
除李湖、已批交該部嚴察議奏。
并将朕朱批原摺。
發鈔宣示外。
彰寶、即着革職拏問交刑部。
俟袁守侗審案奏到。
嚴審定拟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昨計及作固頂一路。
下通黨壩。
傳谕将軍等、饬令五福率兵由黨壩進攻。
今五福已從黨壩會合阿桂。
與朕所降谕旨适合。
實系極好機會。
就進到之圖而論。
東北一帶賊碉。
盡為官兵攻占焚燒。
所存惟西南一角得式梯等數處。
看來亦易攻克。
指日即可直抵勒烏圍。
閱所奏各番供單。
賊番紛紛投出。
足見境内衆心渙散。
而逆酋等尚将物件、用皮船私運噶喇依雖雲瞞着百姓。
豈能盡掩人耳目。
更足以啟群疑而生惶惑。
是賊衆滅亡之機。
日見彰着。
又閱圖内方向。
黨壩瑪讓普籠兩處。
與明亮駐兵之所。
僅隔一河。
自可即漸會合。
則攻剿尤為得力。
此時想已合兵矣。
又據奏黨壩土舍。
派出土兵、搶占戰碉。
殺死賊衆。
頗覺出力。
其陣亡之小頭人土兵、及受傷之人、着阿桂等查明、照例恤賞。
該土司屢次派兵。
恭順奮勉。
并着查明咨部恤賞
○刑部議駁、廣東巡撫德保奏、潮陽縣已革貢生蕭邦鴻、呈請捐贖流罪。
查蕭邦鴻、因與已革監生姚光明、口角細嫌。
辄敢糾衆持械互毆。
均非安分之徒。
原拟流罪。
應不準其捐贖。
得旨、部駁甚是。
依議。
此案姚光明、蕭邦鴻、系糾衆械鬥首犯。
拟流實所應得。
該撫辄為奏請捐贖。
殊屬寬縱。
德保、着交部議處。
○又谕、臨清舊城房屋。
經賊焚毀者甚多。
其大寺、則為逆匪王經隆梵偉等所占。
自亦不免殘破。
因憶舊城河西岸、有三官廟。
皇祖賜額無為觀。
乾隆三十年。
朕南巡回銮。
曾至其地。
并賜以禦書扁聯。
又甎閘上大王廟。
有皇考禦賜安瀾濟運額。
又東岸漳神廟。
朕于乾隆二年。
曾賜以福佑通漕扁額。
以上各寺廟俱無恙否。
其大寺又系何名。
寺内有無皇祖時所賜扁額。
現在殿宇。
是否頹毀。
并着楊景素、即行查明。
詳晰覆奏。
尋奏、舊城三官廟。
大殿、後殿、并禦書扁對。
均已被毀。
甎閘上大王廟。
殿宇扁額。
現俱完好。
漳神廟正殿、配殿、一切房宇、及各扁額。
亦皆燒毀。
現俱購料照式興修。
至大寺本名大甯寺、系前明所建。
并未賜有扁額。
報聞
○戊辰。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據阿桂等奏、大兵攻過格魯古丫口、接通黨壩。
即日進搗賊巢一摺。
稱派兵從羅博克鄂博溝内。
令海蘭察等、直搶格古魯丫口。
賊人滾石放槍。
死力支拒。
經巴圖魯侍衛薩爾吉岱等、首先帶兵。
向上奮力迎擊。
賊人喪膽逃遁。
我兵勇氣倍加。
進殺餘賊。
搶占丫口。
乘勢直上。
将陡烏當噶大戰碉攻克。
海蘭察、額森特等、一面直壓至桑噶斯瑪特。
一面由陡烏當噶下至山腿。
将溝内一帶寨落焚燒。
是時烏什哈達等、于海蘭察等過溝後。
拏起木栅。
将達斯劄以上各寨賊。
圍截于内。
海祿等、将溝内碉寨、一概攻獲。
遂将作固頂、至穆爾津岡等處、沿河各寨。
悉行剿洗焚燒。
接通黨壩。
官兵現已兩路會合。
大兵橫越過四道山溝、五道山梁、直壓至促浸河邊。
連日繼夜。
殺賊數百。
擒獲活口六名。
搶獲大戰碉五十餘座。
寨落三百餘處。
平碉夷寨鳥槍刀矛火藥。
不計其數等語。
覽奏深為欣悅。
此次官兵等。
見距賊巢甚近。
均各奮勇直前。
踰溝越嶺。
晝夜鏖戰。
所至克捷。
皆由将軍阿桂等。
審度形勢。
調度有方。
甚屬可嘉。
所有将軍贊等、以及在事打仗出力将弁。
均着交部從優議叙。
其奮勇出色各員。
俟阿桂等查明奏聞。
另加恩獎。
現在官兵逼臨促浸河岸。
即日進搗勒烏圍賊巢。
伫盼紅旗捷奏。
阿桂等摺并發。
俾衆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王亶望奏捐監事宜摺内、稱現在收捐之安西州、肅州、及口外各屬。
扣至九月底止。
共捐監一萬九千十七名。
收各色糧八十二萬七千五百餘石等語。
固屬承辦認真。
其情理多有不可解處。
甘肅人民。
艱窘者多。
安得有二萬人捐監。
若系外省商民。
就彼報捐。
則京城現有捐監之例。
衆人何以舍近而求遠。
其不可解者一也。
且甘省向稱地瘠民貧。
戶鮮蓋藏。
是本地人民食用。
尚且不敷。
安得有如許餘糧。
供人采買。
若雲商賈等從他處搬運。
至邊地上捐。
則沿途腳價所費不赀商人利析秋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