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往宜喜。
必見及宜喜情形緊要。
故如此派調。
若果能從宜喜壓至瀕河。
自以設法渡河抄截為要。
明亮等久經奏及籌備渡河之事。
臨時諒必應手。
誠能抄出得式梯之後。
與阿桂會兵夾攻。
則勒烏圍已在掌握之中。
此舉實為事半功倍。
至另摺所奏籌辦降番之法。
以留數人在營使共知其不殺。
似更可速渙賊衆之心。
亦不無所見但此輩情性叵測。
即或留其在營。
不可不嚴防密察。
而明亮處、從未盤獲奸細一人深恐其為黠賊朦混。
明亮倍宜留意慎防。
毋稍疎忽贻誤。
至小金川頭人僧格太、及伊子阿濟二犯。
罪惡昭着。
法所不貸。
但據阿桂奏、阿濟從前雖随賊搶占地方。
茲同其父母兄弟投出。
即請随征自效。
打仗殺賊。
因手腕中槍被賊搶去。
仍從碉跳下逃出等語。
有此一節。
尚可貸死。
且暫留營中。
阿桂仍留心防察。
并觀其向後出力與否。
再行定奪。
其僧格太一犯亦可無庸辦及。
并其家屬、且不必分賞土司為奴。
統俟将來再辦不遲。
将此并谕文绶知之。
○調狹西延綏鎮總兵劉國梁、為雲南永順鎮總兵。
以廣西梧州協副将烏爾納、為陝西延綏鎮總兵。
是日起。
上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壬午。
戶部侍郎管錢法堂事金簡奏、查現存局錢。
甚屬充裕。
市價亦平減。
每銀一兩值制錢九百五六十文。
請将本年閏月加鑄四卯暫徹。
從之。
○癸未。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富德奏、續派之兵。
業經阿桂停調二千則馬尼僅多派一千。
餘存之兵。
尚足敷用。
所有陝甘及川兵均可無庸撥補南路。
随即谕知明亮文绶等矣。
此旨文绶處不過二十七八日間、可以接到。
若陝甘兵、彼時尚未過省自可停其撥赴馬尼。
若已經派撥起程。
即聽其前往。
亦無不可現據富德奏、有相機進剿之事。
即添此一千兵。
亦屬有益。
不必令仆仆道途。
轉疲兵力。
○甲申。
常雩、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命皇子觀親祀禮儀。
谕朕每遇郊壇大祀。
必親詣行禮曆四十年如一日弗敢稍有懈弛。
一切儀文典禮悉本誠敬之心。
仰期昭格。
凡諸升降拜獻。
弗愆于儀實有可以自信者。
惟是行禮時。
諸皇子向不在陪侍之列。
無由知朕恪恭将事之忱。
着于本年冬至南郊。
令諸皇子在旁侍立。
敬謹觀瞻。
祀事既蒇并令就壇位前、恭閱朕所進之爵。
皆安奉端正。
無稍偏欹。
俾共體朕所以展精禋而答鴻贶者。
實在乎是。
其敬承毋忽。
○又谕、去年九月朕召見宗室公甯僧額、不能清語。
朕于尋常宗室。
尚教以清語騎射況王公子弟乎。
因降旨命宗人府、查明伊等力能延師者。
令其在家學習。
無力者令其入宗學學習。
嗣後着管理宗人府王公、每季考試一次。
每年四、十、兩月。
由宗人府奏請、簡派阿哥、王大臣等、将騎射清語。
一并考試一次。
如有不能清語者。
在學、則将管理宗人府王公教習治罪。
在家則将其父兄治罪。
将此通谕阿哥王公宗室等、使知朕欲宗室不失滿洲舊俗。
各宜用心習學。
務使清語騎射精熟。
斷勿任其生疎。
○乙酉。
谕曰、額驸色布騰巴勒珠爾、自往四川軍營以來。
帶兵打仗。
甚屬奮勉。
所有色布騰巴勒珠爾親王之爵。
着加恩賞還。
○又谕曰、額驸色布騰巴勒珠爾、在四川軍營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