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議。
如原籍、寄籍、俱有親屬房産自應兩籍接壤五百裡内。
俱令回避。
若止一籍有親屬房産。
未便無所區别。
應查明何處現有房産、及本宗有服親屬之處。
令其回避。
朱璋、即照此辦理從之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七月初七初八日。
雨勢甚密永定河水益長。
各工幸搶護平穩得旨、覽奏欣慰。
但不知初九雨勢如何。
速奏來
○丁巳。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奏、現于菑則大海山梁之西探有昆色爾及章噶兩處。
若能直占其地可繞出勒烏圍之南。
以斷噶喇依往來之路。
所籌甚好海蘭察已統兵前往進剿。
自可迅望得手。
又據奏、軍營馬匹。
自将軍參贊領隊大臣而下各有自備之馬。
約計追擒賊酋賊目時。
可得二百餘匹。
無虞臨時拮據。
所辦甚是。
明亮處、昨歲即經阿桂知會。
自必遵照辦理。
舒常一路亦然至富德南路情形。
大略相仿。
自應照阿桂處章程。
一體妥辦阿桂籌辦軍營大小諸務實為盡心。
今時當盛暑統衆攻堅。
賢勞足念。
因禦制詩六韻。
親書箑頭賜之以示嘉獎。
詩曰、掌握師行掄俊豪。
事無巨細一心操功成九仞尤應慎。
志洽諸軍實所褒。
探路欲因乘怠隙。
攻碉直可壓危撓。
我居避暑原無暑。
卿效賢勞。
真是勞。
嘉予七言錫書扇。
凱歌三捷換征袍。
勉之指日親郊勞。
紫閣銘勳崇爵叨
○以太仆寺少卿明通、為奉天府府尹。
○戊午。
谕烏噜木齊提标攜眷屯兵、支給鹽菜銀兩。
已經數載。
例應停止。
前因該兵等、眷屬在城居住。
隻身在屯耕作。
生計不無拮據。
特降旨将伊等應支鹽菜銀兩。
施恩再展限二年。
今歲又已屆滿。
所有鹽菜銀兩、即應裁汰。
但念各兵、每歲額支本折糧銀。
尚有應扣節省之項。
恐不敷養贍當差。
未免稍覺竭蹷。
着加恩将該處提标所屬馬步屯兵。
原支四個月本折糧石悉照安西舊例。
統按原估、每石二兩二錢、全數折銀實給。
令其自行買食。
俾得通融日用。
衣履有資。
以示體恤邊屯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明亮等奏進财保、自授為二等侍衛以來。
凡遇打仗。
奮勇直前。
此次又攻獲賊卡受傷。
可否賞給巴圖魯名号等語。
進财保、此次打仗登卡。
擊敗賊人。
攻得賊卡。
甚屬勇往可嘉。
着施恩賞給進财保紮拉克巴圖魯名号。
仍照例賞銀一百兩。
○谕軍機大臣等、據高樸奏、審拟義甯更換乳牛、侵冒錢糧一案。
将義甯辄照盜官畜産侵欺錢糧律、拟以絞候。
所辦非是。
義甯之罪。
尚不在通同喜德冒領錢糧。
乃在主使盜賣備用乳牛一事。
自應照盜大祀神禦物律、拟以斬決。
閱義甯供單内、有今年中元大祭、輪該我去更換乳牛之語。
既雲大祭。
非大祀而何。
況律文明載有飨薦牲牢馔具之屬。
與義甯所盜正合。
乃舍此不引。
轉引盜官畜産常例。
拟以絞候。
殊屬錯謬。
着将原摺發還。
令高樸仍回該處、另行定拟具奏。
至前項備用乳牛。
私賣至十六隻之多。
自系原定額數過濫。
緻承辦劣員。
得以任意侵肥。
是以谕令高樸查奏。
自應查明實用若幹。
備用若幹據實聲覆。
以憑核辦。
乃高樸覆奏、僅檢查案卷、敷衍含糊。
所對非所問亦屬糊塗并着高樸于回至馬蘭峪時。
再行确切查明。
據實詳晰覆奏。
○大學士舒赫德、刑部尚書英廉覆奏、京城近日雨勢雖密。
無礙田稼十一日、天已開霁。
報聞
○予金川陣亡副都統佛倫泰、副都統銜科瑪、祭葬如例。
入祀昭忠祠。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鹽城縣民郭調鼎妻史氏。
○己未。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
侍早晚膳。
○谕軍機大臣曰、周元理奏、永定河南北堤岸。
俱有漫口。
現在加緊堵築情形一摺。
深為廑念。
前據該督奏、本月初七八日雨勢。
及永定河水陡漲、搶護平穩情形。
彼時即慮及初九之雨甚大。
兩岸堤工。
是否不緻疎虞。
迅谕該督即速查奏。
今據周元理奏、初八日密雨竟夜。
初九夜雨更大北岸三工。
于初九醜時、漫口二十餘丈。
南岸頭工。
于初十卯時、漫口六十餘丈。
業已飛調滿保、董率員弁。
多集兵夫。
運料趕築。
仍親赴該工、嚴催督辦務令克期妥竣等語。
看來此次漫工光景。
較之乾隆三十五六年情形稍輕。
周元理在直年久。
修防事宜。
尚所谙習且親身在工督辦。
自可易于集事。
着傳谕詢問周元理、現在堵築漫口。
如無庸派人幫辦。
即着該督上緊趕築。
克期竣工。
若或需人商辦。
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