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獲有逃兵。
即應以軍法從事。
再一面具奏一面報知将軍。
方為正理。
若如旺保祿等辦法。
設或遇賊打仗時。
弁兵内或有畏怯不前者。
亦俟請示将軍然後以軍法示衆紀律尚安在乎。
旺保祿王進泰任提鎮有年不應舛謬若此均着交部嚴加議處。
○又谕曰侍郎袁守侗阿揚阿着馳驿前往貴州有查辦事件。
所有随帶司員。
亦着一并馳驿。
袁守侗既已出差。
其兼管順天府尹事務。
着胡季堂暫行管理。
○谕軍機大臣曰、舒赫德等奏、接到貴州鎮遠府知府蘇墧、呈遞公文一角系因參革台拱同知席缵、違例折收、杖斃人命一案。
揭總督藩臬勾通一氣。
護撫權莫已操等語。
殊屬駭異。
如所揭情節果實。
則是黔省上下通同。
袒庇劣員營私舞弊。
吏治實不可問必當徹底訊明。
從重嚴究。
若系蘇墧挾嫌妄揭。
污蔑上司。
其風亦不可長。
自當訊得實情。
嚴加治罪此事甚有關系。
不可不詳細研鞫使之水落石出。
案無遁情。
着傳谕袁守侗、阿揚阿、接奉此旨。
不必來行在請訓即速馳驿前往。
秉公确審務得實情。
如有應行革訊之員即一面具摺奏聞。
一面将該員革職提審。
毋稍瞻徇。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所有舒赫德等奏摺、及蘇墧禀揭、鈔錄存核外。
即将原本發交該侍郎等閱看。
○又谕曰、熊學鵬奏、審訊安南逃回廠犯、供情已竣一摺。
據稱核其情節較重者。
六十四人。
分起委員解赴東省。
其餘情輕各犯。
劄商督臣、押解原籍管束等語。
此等自外國逃回廠徒。
自不便仍留本地。
再令滋事。
是以屢經傳谕該督撫、就各犯情節輕重。
分别酌留本籍、及令隔省安插并分發伊犁、烏噜木齊等處、令其種地自贍。
并因人數多至二千餘名。
谕令李侍堯、親赴粵西查明。
分别妥辦。
該督撫等、接奉節次谕旨。
自必遵照辦理。
但人犯過多。
遞解非易今熊學鵬。
既稱由南甯歸途、至梧州暫住等候督臣回劄等語。
李侍堯熊學鵬、若于境上會商妥辦。
商定後即可各回本處。
以省跋涉之勞。
自更妥便。
想李侍堯必能籌酌及此也。
又據稱張德裕、李喬光、古宇湯、三犯。
經該夷弁誘獲。
解赴安南國王駐劄之處。
未識曾否将各犯送交内地。
如尚未解到。
應令李侍堯行文該國王、催令即速解送該督處審訊、從重辦理。
又據稱張德裕、擁赀甚厚。
李喬光赀本力量、不及張德裕等語。
此案各犯。
多系廣東嘉慶州人。
其張德裕、李喬光、諒亦系該州人戶着李侍堯即派妥員往查。
如張德裕等。
曾将财物寄回本籍。
家赀豐厚此等越境謀利之徒。
其财産自應查明照例入官。
若其赀本雖多。
俱留安南營運即無庸行文該國、向其查取将此旨由五百裡一并谕令知之又谕前因明亮一路。
隔滞不進。
曾谕阿桂或派海蘭察豐昇額帶兵千餘過河。
幫同明亮、将納木迪、至紮烏古一帶。
全行攻克。
合力進剿勒烏圍。
今勒烏圍既經攻克。
無須河西協助。
但阿桂現在乘勝進兵。
紮烏古一帶。
皆在其後。
恐紮烏古之賊。
讓阿桂前進。
複渡河占據勒烏圍。
邀我後路。
所關不小。
即或賊人計不出此。
而紮烏古一帶。
與甲雜擒捕渠魁。
及欲進剿噶喇依搗其巢穴。
均須将河西賊寨盡行洗蕩。
使後路肅清。
方為萬妥。
着傳谕阿桂、即速抽撥勝兵千餘。
于海蘭察、豐昇額内、酌分一人帶領過河。
幫同明亮。
将納木迪、及紮烏古之賊。
即速剿洗淨盡。
再行統兵進剿。
○又谕、昨已谕令阿桂、凱旋時。
帶綽斯甲布、布拉克底、沃克什、三土司同來。
令各瞻仰受恩。
此乃朕優施恭順各番。
使其共知德意。
惟是該土司等、從未進京。
恐其見将軍等、挈此數人入朝。
慮有他意。
心生疑畏。
因思明正土司。
于内地禮儀。
最為相習。
向為各土司總領。
而瓦寺土司。
亦于内地為近。
伊等若聞準其來京觐竭必皆欣然樂從莫若令明正、瓦寺同綽斯甲布等共五土司。
俱随阿桂來京綽斯甲布等。
見有明正瓦寺土司同來。
自必心安意得即應對儀節。
亦可視明正等為效法而其衣裳總不必更換仍從其便。
于事更覺有益。
以署鑲紅旗蒙古副都統托雲、為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署正白旗蒙古副都統舒泰、為正藍旗漢軍副都統。
○是日、駐跸薩勒巴爾哈達大營。
○是月。
直隸總督周元理覆奏、本年直隸被災州縣。
雖較多于上年。
而水災實輕于旱災。
約計赈恤所需。
與上年不甚相懸。
得旨、赈恤之事。
不可計及費用多少。
若惜費之念重。
則失之遠矣。
○閩浙總督鐘音奏、台灣府屬。
每年撥運内地兵眷米谷。
向令商船輪流搭運。
按次給單。
四次後、優免一次。
其文武員弁渡海坐船。
亦分别減免。
查該船戶以得免單。
恒有影射脫漏等弊。
請嗣後無論商船差船均按次配運。
從前免差名色革除。
得旨、好。
如所議行。
○護湖南巡撫布政使覺羅敦福奏、湘鄉、安化、二縣。
開采硫磺。
存積充裕。
請将該二縣磺礦封禁。
下部知之。
○山東巡撫楊景素奏、東省未修城工内。
有闾閻急公、情願捐修者。
應聽民便。
但此項工程。
俱系紳士等自行經理。
與官修報銷者不同。
請照民修水利例、一體免其報銷。
得旨、如所議行。
○陝甘總督勒爾謹奏、巴裡坤牧馬。
原分東西兩廠。
嗣因滿兵移駐巴裡坤。
将東廠馬、撥歸西廠。
查西廠、在木壘奇台一帶。
今該地陸續墾種。
水草不敷。
請将東廠馬、移至東北山大小紅旗溝牧放。
報聞。
○湖廣總督署四川總督文绶奏、北路解到番犯。
應行監禁。
但聚集一處。
尚恐滋事。
查省城司府、及成華二縣。
共有四監。
應分為數處羁禁。
以便防範。
得旨嘉獎。
○又奏、從前軍需奏銷。
系先将實銷各數、題報完竣後。
始将駁減銀數核追。
但為時既久。
經手之員。
一遇升遷事故。
移查咨追未免拖延。
請就案比較。
如有核減。
按款饬追。
得旨、早應如此辦理。
何待今日。
○兩廣總督李侍堯覆奏八月二十一日。
接奉谕旨。
令臣親赴粵西。
即于二十二日起程前往。
至應議安南互市一事。
業準撫臣劄商。
臣因事關久遠章程。
未便率爾定議。
容俟委勘明确。
會商具奏。
得旨、嘉獎。
○定西将軍尚書阿桂、定邊右副将軍尚書公豐昇額、參贊大臣内大臣都統海蘭察、副都統額森特奏、勒烏圍為賊人巢冗。
臣等分兵進攻。
至甲爾日磉橋。
用炮轟摧。
并選楚兵内善于泅水者。
令其潛由水底。
系巨索于橋柱拽倒。
以斷其要路。
至八月十六日。
遂攻克勒烏圍賊巢。
及轉經樓喇嘛寺。
并攻獲碉房寨落、木城石卡、六十餘座殺賊數百人。
奪獲槍炮刀矛無算。
得旨、此皆由上天垂佑爾等同心宣力。
方能成此大勳。
嘉悅之外。
幾欲垂淚。
更當合力前進速成大功。
以俟厚獎。
卷之九百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