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李國桢誤國辱身。
而谷應泰紀事本末。
乃謂其激烈殉義。
吳繼善降賊被殺。
而吳偉業作傳。
乃稱其大罵捐軀。
此等亦複不少。
且有文獻無徵。
而僅據其子孫呈報之詞。
又将何所考核以辨其誣信。
況天下之節義一也。
皇上褒崇獎恤。
原主于扶植綱常。
即間有未發之幽潛。
亦無不正氣鹹伸。
漏泉同感。
所奏應無庸議。
谕曰、大學士九卿等、将明季、并建文時殉節諸臣。
悉按史乘核查。
拟子專谥、通谥、及應入忠義祠者。
分冊具奏。
甚為允協。
着照所議行。
其進呈各冊。
于姓名事實。
摘具梗概。
頗見詳備。
着名為勝朝殉節諸臣錄。
交武英殿刊刻頒行。
即以原頒谕旨。
錄冠卷首。
仍附載廷臣所上議疏。
朕特制詩篇。
題識簡端。
用以垂示久遠。
至大學士等議覆、張若溎奏請勒限訪查一摺。
所駁亦甚是。
張若溎固為善善從長之意。
但現在廷臣等考核厘次。
以明史及輯覽為據。
旁及一統志、及各省通志。
參互考證。
其仗節死義者。
已有三千六百餘人。
是因世近可徵。
而朕加恩訪錄。
已迥非漢唐宋諸朝所可及。
不可謂不多。
今既各加旌典。
俾得共與闡揚。
于崇獎忠貞。
風勵臣節之道。
已無遺憾。
即使再加搜采。
亦未必能廣至千人。
于此事全局。
有何增益。
而稽諸文獻無徵之餘。
必至真僞混淆。
轉不足以昭傳信。
且恐有司詢訪。
不免于胥吏輩藉端滋擾裡闾。
更非朕轸恤遺忠之本意。
此事亦着照所議、無庸辦理。
并以此旨、及議駁稿、備載卷首。
仍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曰、新選貴州銅仁府知府單國佐、昨請訓時、看其人甚平常。
且系甫經捐納。
初次筮仕。
于知府方面要任。
恐非所宜。
着傳谕裴宗錫、于單國佐到任後。
留心察看。
如于地方一切事務。
不能經理。
難勝知府之任。
即據實奏聞請旨。
毋得稍事姑容。
緻滋贻誤。
○又谕、向來養心殿太監等、遇有一應零星活計。
辄傳喚造辦處各項匠役整理。
漫無稽核。
殊屬非是。
圓明園等處亦然。
宮殿重地。
豈容外人出入。
即有應行修整之事。
亦應告之總管内務府大臣等、派員放匠。
不當任聽太監等、專擅徑行。
昔皇祖時、曾有谕旨饬禁。
載在宮史。
今相沿日久。
太監等又複漫無顧忌。
不可不實力整頓。
着交總管内務府大臣、将太監傳喚匠役進内之事。
嚴行禁止。
嗣後如前必須放匠修整活計之事。
俱令呈明該總管大臣、派員查點。
仍将某處放進次數、于年底彙摺具奏。
○又谕、昨據阿桂等奏、逆酋将張坤忠縛獻。
止令散番送至營門。
其頭人阿木魯綽窩斯甲、總在官寨相近。
不肯遠離等語。
甚屬可惡。
賊番等詭詐百出。
總難深信。
今将張坤忠送出。
其心未嘗不知畏懼。
現在官兵奮力用炮轟擊。
逆酋自更窘迫。
或率其弟兄頭人等、詣營請罪乞降。
亦未可定。
但恐其投降時、随行人衆内、暗藏袖槍施放。
圖逞奸謀。
所關非小。
不但将軍參贊等、當加意慎防。
即領隊大臣等、亦不宜稍有疎忽。
從來受降如受敵。
業經屢降谕旨。
将軍等自當凜遵。
但恐正當大功告成之時。
将軍等或因其率衆出降。
遂爾稍涉大意。
朕偶計及此。
甚為懸注。
着再傳谕阿桂等、如索諾木等有求降之事。
務須設法嚴防。
慎之又慎。
以成全美。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知之。
明日即啟銮恭谒兩陵告功。
禮成、巡幸山東。
伫望紅旗、于此半月内馳至。
○蠲免江蘇上元、江甯、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州、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蕭縣、海州、沭陽、如臯、長洲、吳縣、常熟、武進、陽湖、無錫、金匮、江陰、宜興、荊溪、丹徒、丹陽、金壇、溧陽等、三十九州縣。
并鎮江、淮安、大河、揚州、儀徵等、五衛。
乾隆四十年分、旱災額賦。
○辛亥。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自圓明園啟銮、谒東陵。
○谕、朕因平定兩金川。
祇谒兩陵。
禮成、恭奉皇太後巡幸山東。
告成阙裡。
所有沿途經過地方。
着加恩蠲免本年錢糧十分之三。
○又谕、朕恭谒陵寝。
向俱出派王大臣、祭奠沿途王等園寝。
嗣後原任大學士傅恒墳墓、亦着入于祭奠之内、一體出派。
○是日、駐跸煙郊行宮。
○壬子。
谕曰、各部郎中、員外、俸滿截取知府時。
令該堂官。
酌量堪勝繁簡、分别出具考語。
保送引見。
其有不勝外任者。
即行聲明留部。
各該堂官、自應慎重甄别。
以副因材器使之意。
乃相沿日久。
各部堂官、于俸滿人員、率多徇情取悅。
惟戶部近日、尚有列為簡缺、及因不勝外任留部者。
亦不過一兩人。
其餘各部、則多以繁缺保送。
殊非核實辦公之道。
知府為方面大員。
于吏治民生。
甚有關系。
豈容以不堪勝任之員。
濫竽贻誤。
況各部保送人員。
遇有貪黩等事。
原舉之堂官。
處分甚重。
該堂官即欲瞻徇情面。
甯不自顧考成乎。
嗣後各部堂官、于俸滿截取人員、務須秉公察核。
分别宜繁宜簡、及不勝外任、據實辦理。
不得仍前濫送。
又各部院司員補放禦史。
向曾禁止、不令仍兼本衙門辦事。
嗣因各部院欲得谙練人員。
仍準各堂官保留、兼原衙門行走。
誠以公務為重。
特予通融酌辦。
乃近年以來。
凡部院司員補放禦史者。
該堂官率以熟手奏留兼辦。
竟似成例相沿。
漫無區别。
于政體既屬未協。
且禦史有稽察部務之責。
一經留部。
則兼吏部者、必不肯糾舉吏部之事。
兼戶部者、必不肯糾舉戶部之事。
其他可以類推。
久之恐滋流弊。
勢必至仍前降旨停止。
該堂官雖欲留實能辦事之人。
亦不可得。
豈非因博愛以自誤乎。
嗣後由各部院改補禦史者。
非實系練習部務、必不可少之人。
該堂官不得擅行奏留。
此二事、各該堂官從前所辦。
均屬非是。
并着饬行。
○谕軍機大臣等、前年鐘音來京陛見。
曾奏及段秀林、人平常。
在浙江提督任内、于所屬營員。
意存護庇。
不能實力整饬。
彼時有守備高必升、因署紹興協右營都司。
濫刑責打隊目兵丁一案。
經鐘音委員訪查。
該提督始行揭報等語。
段秀林、綠營習氣。
雖不能保其必無。
以朕觀之。
尚為稱提督之任者。
且自調任古北口提督、兩載以來。
朕留心體察。
見其精力尚強。
辦理營務。
頗為妥協。
亦不聞其有取悅屬員之事。
以現在提督而論。
或黃仕簡、稍能過之。
若甘國寶、不過與之相仿。
而李國柱、則遠不能及。
是段秀林、尚屬提督中之較優者。
何以鐘者稱其平常。
至其不揭守備一事。
頃于行在召見段秀林詢及之。
據稱右營紹興協守備糧房。
私通縣書。
豫支兵丁米票。
經署守備章鳳勇、搜獲散米賬簿。
禀知署都司高必升。
随将隊目兵丁、追票責打。
以緻衆怨沸騰。
段秀林即将應參各官、揭報督臣會參。
适督臣亦有所聞。
已密饬訪查。
而提督揭文。
先到二日。
遂疑辦事搶先等語。
段秀林于高必升劣迹、一經訊明。
即行揭出。
不得謂之袒庇屬員。
且止揭報督臣。
并未自行具奏。
亦不得謂之搶先辦事。
鐘音前此因何陳奏不實。
又鐘音奏、廣德辦事不能妥協。
巡撫餘文儀甚嫌其人。
昨廣德來京請訓。
朕面加饬诘。
據廣德奏、餘文儀熟谙刑名。
廣德每遇案件。
必禀商辦理。
從不敢偏執己見。
巡撫餘文儀、亦并未憎嫌。
惟總督鐘音、常因論事參差。
不甚惬意。
因檢閱餘文儀奏屬員賢否摺。
所注廣德考語。
并無貶詞。
是鐘音所言餘文儀嫌廣德之處。
已不足憑。
近複詢之蔣允瀄。
據奏廣德辦事。
頗為認真。
惟見總督時、講論公事。
詞氣不能和婉。
常被總督面斥。
蔣允瀄曾勸其在上司前、不應激切太過。
廣德自言中有所見。
口不能忍。
遂不免徑直招尤等語。
是廣德之不悅于鐘音。
更為有據。
兩司為幫助督撫之人。
本不宜随聲附和。
如辦事果能認真。
即或有過于戅直之處。
正屬可取。
督撫方當加之賞識。
豈可轉因此芥蒂于中。
設廣德實有不妥之處。
鐘音見以為非。
不妨在朕前據實陳奏。
豈可嫁名餘文儀、以快夙嫌。
如此存心取巧。
其何以副倚任封疆之意。
甚非其尋常素履。
豈以地遠、朕不能悉知乎。
以上二節、着傳谕鐘音、令其據實明白回奏。
○是日、駐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