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工程一摺。
已饬交英廉等、詳查具奏。
今已踰旬。
何以尚未見覆到。
天壇等處工程。
關系重大。
不宜輕動。
朕禦極以來。
曾命和恭親王等、經理其事。
大為修整。
閱時未久。
何緻興工葺治。
天壇安妥神位。
豈宜因黏補滲漏。
緻請奉移。
因思天壇殿宇。
每年秋季。
豈無上房拔草之人。
既可拔草。
即可随便抅抿。
以防滲漏。
又何必奉移神拉。
始為修葺耶。
看來此事、由于禮部過涉張皇。
而英廉等未能持正。
所辦未為妥協。
着再傳谕英廉等、即速詳查。
據實覆奏。
○又谕、南苑團河、為鳳河之源。
自疏浚以來。
又經數載。
若再加挑寬。
自更足資暢達。
再四海子、五海子、其水皆歸運河。
該處泉源亦多。
若并開深通。
既與下遊有益。
且多儲積水。
更足以納行潦而供灌注。
着傳谕劉浩、即前往該處。
查勘明确。
會冋英廉、于步甲内挑用。
照例賞給飯錢。
施工既為迅捷。
即于步甲等生計、亦有裨益。
将此傳谕知之。
仍即将查勘估辦緣由。
即行覆奏。
○直隸總督周元理疏報、開墾乾隆四十年分。
順天、保定、宣化、永平、正定、天津、遵化、易州等八府州、暨熱河道屬、生熟地共四百頃有奇。
○以貝勒永福、為正白旗護軍統領。
兵部左侍郎高樸、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予福建閩安水師右營遭風淹溺弁兵賞恤如例。
○蠲緩河南武陟縣張村等三十七村莊、乾隆四十年分、水災額賦。
○豁除山東壽光、濰縣、二縣。
潮淹地畝二百六頃有奇、乾隆三十九年以後額賦。
○旌表殉父捐軀浙江烏程縣原任山東壽張縣知縣沈齊義女沈氏。
○是日、駐跸泉林行宮。
至癸巳皆如之。
○壬辰。
谕、朕因兩金川全境蕩平。
蒇功奏凱。
恭奉皇太後安輿。
臨莅山左。
詣岱拈香。
告成阙裡。
所有東省商衆。
祇候迎銮。
歡忭具徵誠悃。
用宜特沛渥恩。
俾沾慶澤。
着加恩将山東商人本年應徵乾隆四十、四十一、兩年引票正項銀、三十六萬七千七百餘兩。
又未完借項銀、二十四萬兩。
自本年奏銷後起限。
分作八年帶徵。
以示優恤。
該部即遵谕行。
○癸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侍早膳。
○谕、據阿桂奏準圖思德咨稱、楚姚協把總陳寬、槍傷病發。
急難痊愈。
業咨部勒休等因前來。
查此等受傷深重者。
均系軍營出力之人。
應否量予優恤。
出自聖恩等語。
前因各營兵丁、有受傷遣回。
殘廢難痊者。
曾降旨令各督提查明。
仍給守糧一分。
以資養瞻。
其弁員在軍營打仗出力。
因傷病廢。
與前項兵丁事同一例。
若照尋常衰病勒休。
情殊可憫。
着雲貴、狹甘、四川、湖廣、各督提、查明節次派往軍營之千把外委。
如有因打仗受傷。
難于痊愈者。
一面咨部開缺。
仍加恩給與步糧一分。
以養餘年。
所有把總陳寬、即照此辦理。
該部知道。
○定西将軍協辦大學士尚書公阿桂、定邊右副将軍尚書公豐昇額、成都将軍明亮奏、霍爾章谷納林沖、孔撒、三土司。
懇請進京謝恩。
查此三處。
自軍興以來。
派令土兵。
在革布什咱、甲魯、一帶防範。
并仍派烏拉。
挽運軍糧。
亦為出力。
似應給與花翎頂戴。
再革布什咱土舍諾爾布湛都爾、據土舍頭人禀稱、願将大頭人達爾結等打仗所得之翎。
挪給頂戴。
方足彈壓衆人。
臣等商同一并賞給。
又吏部侍郎劉秉恬等奏、兩金川現已設鎮安營。
軍火等項。
為巡防操練所必需。
查三路軍營各站。
共存炮子、槍子、火藥、火繩、噴筒、火彈、戰箭、鳥槍、銅炮、鐵炮、除南路業已運貯章谷、馬爾邦、兩處。
并原存勒烏圍、噶喇依、兩處藥局。
以及酌留底木達、大闆昭外。
其餘各按道裡遠近。
酌量分運噶喇依、勒烏圍、美諾、以備撥用。
至生熟鐵、不便轉運。
即交附近營汛、分晰記檔。
發交松茂道、移明該鎮将、有需用處。
随時支領。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奏、霍爾章谷、納林沖、孔撒、三土司禀稱、願同甲壟土司、一體進京謝恩。
已準其所請。
并給與革布什咱土舍花翎。
所辦甚好。
霍爾章谷等土司、既誠心感戴。
自應準令同衆土司入觐。
着交明亮等、妥協經理。
将應行朝觐之各土司、按其序次大小遠近。
分派平允。
仿照回部年班、仍遵前旨。
于冬至月起程。
歲底到京。
今年系初次朝谒。
自應多派數人。
此後按年均勻輪派。
其來朝者。
承受恩寵。
回巢傳說。
衆土司聞之。
自必倍加踴躍。
又據劉秉恬等奏、三路軍營各站。
所存火藥、炮子、槍子等項。
酌量分運噶喇依等處收貯。
以憑撥運等語。
此項火藥、炮子、槍子、為數太多。
兩金川之地。
雖已設鎮安營。
即美諾、勒烏圍、兩處寬餘存貯。
及分給各營、豫備操演。
亦不須用至如許。
若過于多積。
徒存無益。
且恐附近番人等、乘間竊取。
或綠旗兵丁盜賣。
甚有關系。
自應于美諾、勒烏圍、噶喇依、有總兵副将處所。
存貯稍寬。
其分給各營汛者。
酌敷備用。
餘俱就近運送口内營協較大之處。
加謹收貯。
以備内地各營撥用。
現在站夫尚未徹完。
即令其歸途帶運。
亦屬甚便。
又火彈一項。
專為攻碉摧卡而設。
今兩金川已經平定。
設營駐守。
火彈無所用之。
據稱、尚存六千二百三十九個。
即以每個貯火藥三五斤而計。
亦可得淨藥二三萬斤。
自應并運内地。
仍解作火藥存貯。
其噴筒二千六百五杆。
如已裝火藥者。
亦一并酌辦。
至各處原損之鐵炮、鳥槍、存留無用。
自應銷毀。
其所存生熟鐵、幾及六千萬斤。
更覺太多。
但其價本輕。
自不值運送糜費。
而久存亦屬無益。
除留給各兵番、作為農器鍋具外。
有可設法經理者。
并當酌量籌辦。
庶不緻歸于無用。
以上各條、着交明亮、舒常、桂林、悉心妥酌辦理。
○成都将軍明亮、參贊大臣副都統舒常、四川提督桂林奏、噶喇依為兩金川适中之地。
臣等現駐該處、商辦一切事宜。
目下應留川省官兵六千名。
已如數挑出。
查總兵五福、于小金川一帶、最為熟悉。
已令帶兵在美諾駐防。
高瑹、随征數年。
于口外番情。
山形道路。
亦漸領略。
即派帶兵駐勒烏圍。
并令将派撥所轄官兵、逐一安營設汛。
至耕屯所需之農具耔種。
已饬松茂、建昌道、約核數目。
速為儲備散給。
再臣等現駐口外。
一切文報往來。
仍令将西路各站、每站留馬六匹遞送。
報聞。
○督理糧饷吏部侍郎劉秉恬、調任四川總督富勒渾、山西巡撫鄂寶、浙江布政使郝碩、河南布政使顔希深奏、前大兵由瑪爾古當噶一路進攻。
各營卡俱在山頂。
不得不尾随供運。
今官兵全數凱旋。
祇須趱運存糧。
應改由勒烏圍沿河行走。
直達噶喇依貯糧處所。
現已将西裡各站裁徹。
所有人夫、即帶赴勒烏圍沿河安設。
報聞。
○又奏、臣等前奏準、分撥軍糧。
視各處駐兵之多寡。
為存糧之盈縮。
核計道路遠近。
妥為分貯。
查促浸、儹拉、及明正司所屬。
共駐漢屯兵六千五百名。
計現存米數。
自楸砥、至梭洛柏古等處。
尚有七萬餘石。
勒烏圍、現有米一萬二千石。
應再運八千石。
茹寨、噶爾丹寺等處兵。
即于勒烏圍支領。
噶喇依、現有米二千餘石。
應再運一萬二千餘石。
美諾、現有米一萬餘石。
應再運二萬石。
僧格宗、翁古爾壟等處兵。
即于美諾支領。
底木達、現有米四千石。
應再運六千石。
餘二萬、貯大闆昭。
南路運貯章谷米九千石。
約咱兵、即于章谷支領。
馬爾邦米五千石。
曾達兵、即于馬爾邦支領。
約計足敷二年有餘。
加以辦理屯田官役人等口糧。
均屬充裕。
現分路轉輸。
并派分段總理各員查催。
報聞。
○甲午。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據阿思哈查奏、宿州二幫糧船。
于三月初一日午刻、行至清河縣所轄之極險湖心。
陡遇暴風。
波濤洶湧。
緻漕剝各船。
陸續漂沒二十八隻。
闆席粒米無存并淹斃正副丁、舵工水手男婦多名等語。
湖心陡遇暴風。
船經漂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