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七日。
山水暴發。
沿山溝河。
多被沖壓。
即日自省起程。
親往查辦等語。
看來此次打箭爐被水情形較重。
文绶既親身前往。
即着查明。
實力撫恤。
毋緻失所。
至打箭爐城内、存貯錢糧軍火器械甚多。
其爐關稅務。
亦屬緊要。
文绶到彼。
應将錢糧軍火器械。
及關稅庫貯、衙署等項。
作速清理。
其存貯米石内。
查明如有被水浸濕者。
即行撈取。
亦可酌量搭放赈恤。
至該處系通藏沖途。
及赴番地要路。
其城垣、倉庫、官署、營房、均宜速行修葺。
但爐城舊基。
适當山水頂沖。
雖水發非常有之事。
但既修葺城垣。
自應悉心相度。
擇其地勢較高。
不當山水頂沖處所。
将城垣另行移建。
為一勞永逸之計。
并着文绶、妥速籌辦。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文绶知之。
仍将作何辦理情形。
迅速覆奏。
○又谕、前據荊州将軍興兆奏、此次往四川軍營之荊州駐防兵丁。
内有委署官八十餘人。
其原給頂帶。
應否仍令其戴用等語。
朕因此項委署官員。
何至如許之多。
谕令阿桂、豐昇額、查奏。
并傳谕吉林黑龍江等處将軍。
将有無似此委署人員。
及作何辦理之處。
一并查明具奏。
茲據阿桂等奏稱、此等委署官員。
除缺出挨次補用外。
亦有參贊大臣等。
在前敵見有出力兵丁。
偶然賞給空翎頂者。
徹兵時、應行摘去。
從前辦理準噶爾、回部。
有似此者。
徹兵時、俱即摘去。
此次自應一體照辦等語。
此次在軍營之駐防滿洲兵内。
既有委署人員過多之事。
綠營諒亦有之。
徹兵後如何辦理。
未據各該督撫等奏及。
着傳谕各該督撫、将此次派往四川各營。
有無似此委署之人。
及是否戴用頂帶之處。
遇便覆奏。
○又谕、前因甘省臯蘭縣等屬。
夏禾被旱。
節經谕令該督等、上緊查勘撫恤。
并将各處曾否續得雨澤。
據實奏覆。
今據勒爾謹奏稱、七月初四日。
省城及鞏昌、平涼、涼州、秦州、階州等、六府州屬。
俱陸續禀報得雨二三四五寸。
至深透不等。
确查各屬。
凡平川窪地。
稍可薄收者。
現在尚敷糊口。
其夏禾無濟。
可以翻種晚秋者。
借給耔種等語。
所辦恐屬無益。
得雨已屆七月初旬。
即亟亟補種。
六十日成熟之晚禾。
亦須再遲兩月。
方能收獲。
計彼時已屆九月初旬。
邊地氣寒霜早。
豈能結實收成。
所雲借耔補種。
仍屬有名無實。
看來該省今年已成旱災。
各處惟當加意撫恤。
轉不必稍存諱飾之見。
着傳谕勒爾謹、即速董率各屬。
實力妥為撫綏赈恤。
務使邊地災黎。
均沾實惠。
毋緻一夫失所。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仍将如何辦理情形。
迅速奏覆。
○又谕、據明山奏、科布多所用之斛。
大小不同。
已另制木斛收糧。
較部頒鐵斛微大等語。
收放米糧。
鬥斛宜歸畫一。
收糧之斛。
即應為放糧之斛。
毋得大小兩歧。
以緻豐取克與。
着傳谕明山、諸事宜得大體。
勿以瑣屑事件。
更改滋弊。
○辛卯。
谕軍機大臣曰、勒爾謹奏、此次平定金川。
所有甘省綠營調往馬步兵丁借支行裝等項。
應扣追銀十五萬餘兩。
請代完銀三萬兩。
布政使王亶望、代完銀二萬兩。
餘于總督、提督、至道、府、參、遊等員。
各照養廉攤扣。
以清款項等語。
此項應扣銀兩。
昨已降旨加恩。
照從前平定伊犁回部之例。
分作十年坐扣。
兵力自可不緻拮據。
毋庸代為完繳。
将此傳谕知之。
○壬辰。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阿思哈等奏、回空漕船在油坊被劫一案。
已屢谕楊景素、上緊查拏。
務獲各犯。
從重定拟。
茲楊景素奏稱、據東昌府知府赫紳泰、臨清州知州李濤、于沿河當店。
查起原贓。
于鄭家口緝獲盜犯王二、沈二、供出首夥各犯姓名。
現在多鈔年貌清單。
飛饬沿河文武。
迅速嚴拏。
并饬該府、州、會同營員。
押解盜犯王二、沈二、赴省研訊等語。
所辦未為妥協。
此案盜贓。
系知州李濤、于臨清附近之河邊當店查出。
且該州牧、又同知府赫紳泰、查獲盜犯王二等。
訊取供詞。
現在分頭嚴拏。
是赫紳泰、李濤、為此案專司緝盜之人。
自應饬令上緊躧緝務獲。
毋任遠揚。
何以轉令該府州押犯赴省。
則現在追緝首夥各犯之事。
又責之何人。
辦理殊屬疎略。
且該撫于此等劫盜重案。
聞信後、理應親身馳往查拏。
庶所屬文武。
鹹知實力奮勉。
群盜或可及早弋獲。
昨已饬令楊景素、即速親往督拏。
該撫接奉前旨。
諒已往彼查辦。
所有此案已獲之王二、沈二、止應就近在臨清州嚴行監禁。
遇有續獲之犯。
可以随時質對。
俟盜首弋獲。
質訊明确。
即當在失事地方。
一面傳旨正法。
以示懲儆。
一面奏聞。
不應照尋常盜案例。
解省審訊。
以緻輾轉稽時。
楊景素平日尚能認真辦事。
何以辦理此案。
不谙事體輕重若此。
再據盜犯王二等供稱、将劫得衣服。
拏到吉安幫十三号排子船上。
賣獲銀錢分用等語。
糧艘被劫。
前後各幫。
自無不知。
該幫旗丁、于盜犯賣贓時。
應将其人扣留。
報官拏究。
乃竟圖利私買盜贓。
非尋常不知情買贓可比。
所有原買贓物之人。
及本船旗丁。
俱應查明。
從重究治。
其該管之押運千總。
及吉安幫之管運衛守備等。
均難辭咎。
并着阿思哈、查明參奏。
至楊景素知有幫船買贓之事。
自應徹底嚴究。
不應僅以委員查起原賣贓物完結。
阿思哈于糧船被劫之後。
即應飛饬前後各幫。
留心偵緝。
及聞有賣贓之事。
尤當嚴查參處。
不應僅以曾經奏報。
而置諸事于不問。
阿思哈、楊景素、辦理此案。
均未能周到。
着傳旨申饬。
其未獲盜犯。
仍着楊景素、督率文武。
嚴緝務獲。
毋使一名漏網。
仍将續獲要犯審訊情由。
迅速覆奏。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楊景素、并阿思哈、知之。
○吏部議準、大理寺少卿江蘭奏稱、嗣後州縣自理詞訟。
除責成道員按例稽查外。
應并饬令該管知府、直隸州、實力查催。
倘州縣任意稽延。
該管府州、漫不查催。
即令巡道揭參議處。
從之。
○癸巳。
谕軍機大臣等、據留京辦事王大臣覆奏、詢問素爾讷因何開脫被告孫宏亮之處。
傳集素爾讷、及該禦史、指揮、逐加質詢。
素爾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