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
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一年。
丙申。
八月。
庚子朔。
谕、此次山東接駕廢員。
據吏部查開履曆案情。
朕詳加檢閱。
核其緣事情節稍輕之屠士相、王引楷、王裕铨、金坣、王沛獻、姚龍光、何燧、範金等八員。
着該部行文調取來京。
俟回銮時引見。
再降谕旨。
○谕軍機大臣曰、文绶奏、查勘打箭爐一帶被水情形。
及分别籌辦一摺。
所辦均屬妥協。
已于摺内批示矣。
各處村莊田畝。
被水沖淹。
其應行撫恤者。
着傳谕文绶、即善為經理。
并董率所屬。
照例赈恤。
務使均沾實惠。
毋緻稍有失所。
至摺内稱、爐城被水沖塌。
南門内外。
積石高并女牆。
既不可因高加築。
亦難搜挖舊基。
東門一帶。
波流迅激。
水道已改。
日後亦難保無沖決之虞。
現于城垣坍塌處所。
即用水推積石。
壘作石牆。
暫為禁限等語。
披閱所奏單内。
該城原建周圍一千一百餘丈。
現被沖塌一百六十餘丈。
不過十分之一。
自毋庸另議移建。
而曾被水沖之地。
亦不便複行補築。
或将舊城收小。
讓出水道。
壘作石牆。
以為限制。
着将該處情形。
即行繪圖呈覽。
其各項衙署。
亦當各按地形。
量為修建。
至泸定橋、為打箭爐外通諸番要津。
修複亦不容緩。
自應俟秋深水落。
酌量情形。
妥為修整。
仍将赈恤籌辦各事宜。
随時奏聞。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尋奏、查勘打箭爐城内。
河西山上。
地名白土墈。
平漫易開。
可建千把總衙署四所。
兵房三百八十間。
尚少把總衙署一所。
兵房四十一間。
勘得北門内、雅納溝地方。
原有兵房。
地高現未被水。
即于該處隙地添建。
其監督衙署。
有城内西北角郎蔔院地方可建。
附以筆帖式衙署。
其同知衙署、倉庫、監獄、廄房、及照磨衙署、于城内西北子耳坡地方建造。
查該城地勢。
河西高于河東。
今衙署等項。
悉改建河西高地。
可永保無虞。
東南二門。
城垣門樓。
皆難仍舊。
查舊城原依東西兩山高下築牆。
今東門、則于東山城上。
開造門樓。
就山腳築基。
即建稅房。
其南門、另于河西山上移建。
得旨、知道了。
具一圖貼說奏來。
更覺明悉。
又奏、此次被水内地。
榮經、清溪、二縣。
沖淹田地。
不過數頃。
業經饬令補種。
現可有秋。
尚不成災。
泸定橋、打箭爐、沖塌房屋。
及失業貧民。
均已照例給恤。
該處系土司地方。
窮民原以雇工背運為生。
既撫恤銀米接濟。
仍可自食其力。
毋庸加赈。
至駐爐城兵丁、借領米二百石。
準其分季還倉。
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