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亦借給米一百石。
兵民番衆。
均無失所。
至泸定橋鐵索橋座。
已專委熟谙索橋工程之員。
前往估計辦料。
俟水落修複。
該處現有船隻濟渡。
并無阻滞。
報聞。
○辛醜。
上奉皇太後幸卷阿勝境。
侍早晚膳。
至乙巳皆如之。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公台吉、土爾扈特郡王等食。
至乙巳皆如之。
○壬寅。
軍機大臣等議覆、西安将軍傅良等奏稱、西安八旗兵丁紅白事件。
向以拴養馬匹壓溜節省草料銀兩充用。
今将馬廠地畝、一半撥給民人墾種收租。
作為兵丁紅白事件賞項。
核算有餘。
所有扣收壓溜馬匹節省銀兩。
請停止等語。
應如所奏。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江西南康縣民黃大僴女黃氏。
○癸卯。
軍機大臣等議覆、涼州副都統長額裡奏稱、涼州莊浪新駐官兵。
殘廢孤寡者。
尚無養贍。
請于各佐領下。
裁馬甲五缺。
改為養育兵十五缺。
以資養贍。
所裁馬甲。
俟出缺後、陸續裁汰。
再涼州莊浪駐兵。
餘丁雖多。
皆未成丁。
以至步甲匠役缺出。
俱不得人。
請于各佐領下。
暫裁步甲五缺。
數年後餘丁成立。
請旨挑補足額。
均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署伊犁将軍索諾木策淩奏稱、哈薩克、布噜特、來投之厄魯特等。
如伊犁、塔爾巴哈台等處、實有伊等親屬者。
準其安插。
若因地方豐饒來投者。
概不準收等語。
查向例俱相沿收受。
今驟然不收。
伊等無處栖身。
勢将行竊。
酌議仍令照舊收受安插。
如有在該處肆竊行兇。
及誘攜哈薩克、布噜特子女等情。
查明嚴辦。
得旨、依議速行。
○甲辰。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
○土爾扈特郡王策伯克多爾濟等入觐。
○以告休廣西上林縣土知縣黃憲子九如、襲職。
○乙巳。
谕曰、候補知府曾承谟、前因饋送富德金兩案内革職。
并經文绶審明定拟。
俟伊将節年經手錢糧報銷事竣。
發往北路軍台。
效力贖罪。
該督自屬照例辦理。
但念曾承谟、究因富德向其勒索。
不能抗違。
始行饋送金兩。
其罪在富德、而不在曾承谟着交該部、将曾承谟調取來京引見。
再降谕旨。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降旨。
令明亮将兩金川四境。
所有各土司地界。
遠近次序。
逐一确查。
按準方向。
繪為總圖貼說進呈。
至該處現已設鎮安營。
駐兵控守。
其規制亦俱詳備。
着傳谕明亮、即于圖内地方。
注明何處設立總兵副将。
何處安營。
分駐參将都司等官。
及何處駐兵若幹之處。
一并詳加貼說進呈。
俾該處情形。
一覽了然。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大學士舒赫德等奏、查明駕衣黴迹緣由。
請将江甯識造基厚、交内務府議處。
得旨、此項駕衣。
經英廉、金簡等、會同工部堂官、及西甯、勘驗。
其定為三等者。
雖黴迹較多。
并非大片黴污。
尚堪備用。
自系工部原奏、過于苛求。
基厚、毋庸交内務府議處。
其駁下之三等衣片。
亦毋庸另行制造。
但基厚派員解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