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宮前行禮。
跪拊梓宮号哭良久。
辰時。
上躬送梓宮入地宮。
安于寶床。
恭奉冊、寶、安于石座。
上于梓宮前。
伏地恸哭。
号呼哀戀。
于将閉元宮時。
始退出。
詣祭台前。
行大葬告成禮。
王大臣官員随行禮。
禮臣奏、點主吉時屆。
上冠綴纓緯。
更龍袍衮服。
王大臣官員、同點主大學士。
皆更朝服。
上詣隆恩殿。
向上立。
王大臣官員。
各于班次排立大學士于敏中、暫署大學士永貴、恭點神主。
奉安寶座。
行虞祭禮。
王大臣官員随行禮。
上恭捧孝聖憲皇後神牌。
安黃輿内。
神牌黃輿啟行。
王大臣官員。
跪候過。
随行。
上更青袍褂。
冠綴纓緯。
步随至隆恩門外。
跪送。
由别路先詣宿次。
祇候神牌黃輿至。
供奉黃幄。
行日夕上香禮。
○以孝聖憲皇後梓宮奉安地宮禮成。
遣官告祭泰陵。
泰東陵後土。
永甯山神。
○谕曰、聖母孝聖憲皇後大事。
工部承辦一切事宜。
均屬妥協。
除德成、劉浩、派辦泰東陵工程。
意見拘執。
幾至贻誤。
毋庸議叙外。
其餘各堂官。
俱着交部議叙。
其辦事出力之司員。
并着該堂官查明。
分别等第。
交部議叙。
至禮部查辦儀注檔案。
屢有舛誤。
經特派大臣董理。
始能襄事。
不必予以議叙。
又現在恭繕聖母孝聖憲皇後神牌。
及前此恭寫玉冊。
俱屬敬謹工妥。
所有承辦之翰林中書、并着該衙門查明。
交部議叙。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李侍堯奏稱、在粵省時。
見近年外洋腳船進口。
全載棉花。
頗為行商之累。
因與監督德魁、嚴行饬禁。
嗣後倘再混裝棉花入口。
不許交易。
定将原船押逐。
初不知緬地出産棉花。
今到滇後。
聞緬地土産棉花最多。
而緬匪之晏共、羊翁等處。
尤為洋船收泊交易之所。
是緬地棉花。
悉從海道帶運。
似滇省閉關禁市。
有名無實等語。
所奏甚是。
業經傳谕楊景素、會同李質頴、德魁、于海口嚴行查禁矣。
外洋海面。
處處皆通。
恐洋船裝載緬地棉花求售者。
因粵省各口查禁。
複往他省混行入口。
亦未可定。
況内地處處出産棉花。
供用極為寬裕。
何藉取給外洋。
與之交易。
緻滋弊混。
着傳谕凡有海口之将軍、督、撫、設法嚴行查禁。
如有裝載棉花船隻。
概不許其進口。
務令實力奉行。
勿以空言塞責。
仍不時留心訪察。
或有胥役等受賄私放者。
立即重治其罪。
仍将如何設法查禁之處。
具摺覆奏。
将此遇各該将軍督撫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赈恤甘肅循化、臯蘭、紅水縣丞、金縣、狄道、沙泥州判、渭源、靖遠、河州、鹽茶廳、固原、安定、靈州、中衛、巴燕、戎格、西甯、碾伯、大通、莊浪、武威、鎮番、永昌、古浪、平番、撫彜廳、張掖、山丹、東樂、肅州、高台、安西、三十一廳、州、縣、乾隆四十年旱雹災饑民。
○辛酉。
上自梁格莊行宮啟銮。
詣黃幄。
奉孝聖憲皇後神牌黃輿啟行。
至秋瀾村黃幄。
行日夕上香禮。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奏、馬脖子為老官屯外最要隘口。
若輕兵撲取。
恐不能得手。
此番賊目送人。
既占負嵎之勢。
又竭力堤防。
非單兵可以輕試。
若果離其巢穴。
侵犯近邊。
則飛速調集兵丁。
尚有二千内外。
盡可盡力截殺。
而以賊平日之畏葸計之。
當并不敢出此。
竟可毋庸多慮。
除俟續有機會。
即遵旨辦理等語。
此時實無可辦理。
前此賊人懇請開關納貢送人之說。
屢經反覆。
固系得魯蘊計圖自利。
先發其端。
而綻拉機又别懷自私之見。
阻撓反悔。
其曲全在于賊。
亦由圖思德聽屬員慫恿。
遷就完事。
不免粉飾其詞。
此時俱可毋庸深論。
而賊匪與禽獸無異。
更不足與較。
現在既無可辦。
阿桂自當将應辦邊隘之事。
面與李侍堯言明。
實力嚴查妥辦。
此後賊人、如或差人到關遞禀。
即将來人拘禁。
所禀付之不答。
若果實有機會。
李侍堯自能斟酌辦理。
阿桂于接奉此旨、即可起程回京。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知之。
○蠲免安徽宿州、鳳陽、虹縣、靈璧、泗州、旴<日台>、天長、五河、八州縣。
鳳陽、長淮、泗州、三衛。
乾隆四十一年水災額賦。
○是日。
駐跸秋瀾村行宮。
○壬戌。
上詣黃幄。
奉孝聖憲皇後神牌黃輿啟行。
至半壁店黃幄。
朝夕上香行禮。
○以孝聖憲皇後神牌升祔太廟吉期。
遣官告祭天。
地。
太廟後殿。
奉先殿。
社。
稷。
○谕曰、吏部事務繁多。
且引見官員。
應滿尚書承旨、永貴年逾七旬。
恐精神不能周到。
阿桂未到之前。
所有吏部尚書事務。
着福隆安暫行兼管。
○又谕、據觀音保奏稱、拟斬之土爾扈特多斯海等脫逃。
複行拏獲正法。
原派看守之把總張登科、馬煥、及兵丁六名。
俱斥革。
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