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滇省嚴查邊隘。
毋許内地民人。
帶貨偷越。
圖思德迩年所辦。
似亦不過具文。
未必實能禁絕。
今李侍堯既見及此。
自能設法嚴查。
不似從前之虛應故事。
惟當實力為之。
要以久而勿懈。
至于内地差人出關偵探。
從無确信。
轉緻洩漏内地風聲。
實無益而有損。
此後差人偵探一事。
竟當停止。
想李侍堯必能妥辦也。
又據奏、暹羅頭目鄭昭、收合餘衆。
欲為故主複讐。
始而禀臣、轉求恩賞封号。
經臣曉以大義。
奏明檄覆。
繼則情願合擊緬匪。
豫懇示期為請。
曾以青霾所獲之瀉都燕達、及男婦人等來獻。
近年複得緬匪所留内地兵民。
節次送回。
并稱連歲攻擊。
軍火缺乏。
求買硫磺。
頗見小心恭順。
節經臣奏明。
仍作己意。
準其買回。
并予獎勵。
窺其心。
惟冀邀大皇帝施恩封賞。
俾主國事。
臣從前入觐時。
曾蒙面谕、外夷原不必深求。
如鄭昭再有禀乞恩。
汝可酌量具奏。
向特疑其或與暹羅舊部。
别構釁端。
謬思依仗天威。
巧圖懾服。
其與緬匪讐殺。
亦無目睹之人。
保無捏詞欺诳。
茲詢之通士寸博學、及送回騰越州民楊朝品等。
佥供、鄭昭誘殺緬匪多人。
且海商傳言。
鄭昭漢子甚好。
竟是緬匪勁敵。
而近日得魯蘊之詭詞款關。
又焉知非因鄭昭之故。
慮及天朝加兵。
故為此延緩之計。
可否敕下兩廣督臣。
作為已意。
檄詢鄭昭、謂诏氏雖已無子孫。
而天朝原頒敕印。
現在是否存失。
微露其意。
鄭昭自必乞恩求封。
俟其禀到時。
據情轉奏。
仰懇施恩錫封。
伊得有天朝符命。
更易号召鄰番。
努力殺賊。
雖未必能縛渠獻馘。
而緬匪頻年疲于攻戰。
俟其困頓。
揚言大兵進剿。
彼時畏懼。
腹背受敵。
搖尾乞憐。
人象到關。
準其納款。
亦可藉完此局等語。
此亦治病偏方。
姑試為之。
原屬并行不悖。
但檄文仍宜作李侍堯之意。
現令軍機大臣、代拟檄槁發去。
谕以本閣部堂、在粵省數年。
屢次接閱來禀。
知爾收合餘衆。
欲為故主報讐。
曾誘殺緬匪多人。
是爾尚知大義。
且節次送回緬匪所留滇省兵民。
具見爾小心恭順。
是以爾兩次需用硫磺鐵鍋等物。
并準買回。
以示獎勵。
且代為奏聞大皇帝。
亦深為嘉予。
至爾從前禀懇。
欲邀天朝封号。
彼時以爾妄冀恩澤。
未為正理。
且诏氏雖已無人。
而天朝原頒敕印。
現在或存或失。
未經聲明。
不便入告。
因而駁回。
原欲俟爾稍有出力之處。
及查明原頒敕印下落。
陳請有名。
再行代爾奏懇加恩。
今大皇帝因雲貴地方緊要。
将本閣部堂。
調任雲貴總督。
而簡任楊大人為兩廣總督。
本閣部堂。
已将爾曆次禀懇之事。
詳細告知。
爾此後如有禀。
即禀知新任楊大人。
自必照本閣部堂所籌。
為爾酌辦。
今啟行在即。
特将此遇便谕令知之。
楊景素于接奉後。
即照李侍堯任内檄谕鄭昭之例。
附誠實洋船發往。
令其寄到。
如鄭昭續有禀懇之事。
即迅速驿奏。
以便籌度辦理。
惟是以蠻夷攻蠻夷。
雖亦籌邊之策。
但須中國兵力。
能至其地。
控制得宜。
方足以收其效。
今暹羅與緬甸接壤之處。
遠隔重洋。
斷不能發兵往彼協剿。
若專藉鄭昭之力。
彼或貪得其土地人民。
冀圖自利。
不能于中國有益。
且暹羅争戰之處。
不過緬匪邊界。
未必徑至阿瓦城。
更不足制其死命。
設或鄭昭、果欲實心剿殺緬匪。
亦隻可聽其自為。
若稍漏借助外番之意。
彼必要求無厭。
而此時發檄詢問。
尤不便輕露端倪。
緻彼居奇觀望。
撫馭外夷之道。
大率如此。
李侍堯、楊景素、皆不可不知也。
再大學士舒赫德、忽于二十二日病故。
其員缺自應阿桂補放。
但定例大學士缺。
須俟一月後、始行降旨。
現在滿大學士無人。
阿桂接奉此旨、可速将邊境應辦要務。
告知李侍堯、酌量妥辦。
即行起程回京。
至緬匪求降一事。
固由圖思德輕聽屬員慫恿。
希圖完事。
因适有得魯蘊投禀到邊。
遂信以為真。
據詞入告。
其實捏飾詭詐。
罪在緬匪。
并與圖思德無涉。
此時惟嚴饬邊境各員。
實力稽查。
不許内外貨物。
偷漏出入。
若彼遣人投禀。
即設法将來人拘囚。
其禀概付之不答。
若知着急。
亦未可定。
舍此更無他法。
至舒赫德之事。
昨日下午始出。
朕方為之震悼。
今早遞到滇省軍報。
止系李侍堯出名。
不知所奏何事。
心甚憂疑。
啟函時為之手顫。
及至披閱。
則系李侍堯條陳暹羅之事。
驚心始定。
雖李侍堯各抒所見。
不必與阿桂連銜。
然阿桂又何妨另奏一事。
與之同發。
緻朕懲羹吹虀。
多此一番疑慮耶。
此旨着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傳令阿桂、李侍堯、楊景素知之。
其嚴禁洋船棉花進口一節。
并着谕令李質頴、德魁、一體遵辦。
○庚申。
上摘冠纓。
詣泰東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
舉哀。
步行至蘆殿。
于孝聖憲皇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