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環縣、東樂縣丞、鎮番、甯夏、甯朔、中衛、平羅、禮縣、十八廳、州、縣、乾隆四十一年雹、水、霜災饑民。
并予緩徵。
○旌表逼嫁捐軀湖北、雲夢縣民劉明雄妻陶氏。
○辛未。
谕、元史、遼史、明史、通志、通典、音韻述微、蒙古源流、臨清紀略各書。
仍着于敏中、同原派之大臣等閱辦。
○吏部帶領京察保送一等之理藩院郎中福來等、三十六員引見。
得旨、福來、巴什、巴永泰、永齡、明安、富僧額、普福、富通、紮克三、賢良、玉柱、保成、文敏、德謙、巴拜、納隆阿、榮德、定柱、薩哈善、五正額、索興阿、孟邵、王曾翼、劉錫嘏、覺羅圖思義、景如柏、福永、圖章、富爾敏、瑾拔、那達齊、正泰、德文、佟海、珠隆阿、達沖阿、俱準其一等加一級。
○壬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曰、刑部議覆富察善等、審拟山東民人史安百日内剃頭一案。
問拟斬決。
固屬援照定例。
但百日内剃頭之禁。
我朝定制綦嚴。
而直省人民。
或未能盡行通曉。
且此等鄉曲蚩氓。
原與職官及旗人有間。
若因其無知蹈法。
一概繩以極刑。
朕心實有所不忍。
亦非仰體聖母慈愛之心。
況今已過百日。
此案竟可無庸辦理。
該部即遵谕行。
○定宗室覺羅與人争毆拟罪例。
谕曰、刑部審拟護軍藍翎長博爾洪阿、與閑散覺羅德豐、互相鬥毆一案。
尚未平允。
博爾洪阿、因尋覓同旗護軍六保、昏黑中誤認德豐為所尋護軍。
呼喚老六。
并非有心輕視。
乃德豐辄與在街争鬧互毆。
實屬多事。
刑部等衙門。
将博爾洪阿、照犯時不知之例。
與德豐同拟杖責。
而一則革去翎長鞭責。
一則僅予折罰錢糧。
雖俱照例辦理。
而輕重懸殊。
未為公當。
且國家議親之典。
專指宗室、覺羅、在家安分。
或有不法之徒。
借端尋釁者而言。
若在街市與人争毆。
則已甘自菲薄。
下同齊民。
其拟罪不當複有所區别。
或所犯情節。
不至甚重。
尚可毋庸加等治罪。
但當使相毆之人。
亦就輕律同科。
庶不緻有所偏倚。
若如刑部等所拟。
恐宗室、覺羅、見有幹犯之者。
不論事理輕重。
先被斥革鞭責。
而彼僅罰月糧。
損己少而損人多。
自為得計。
勢必倚恃護符。
肆行無忌。
轉非國家優恤成全之意。
此案博爾洪阿、無庸革退鞭責。
亦照德豐之例。
折罰錢糧八個月。
以昭允協。
嗣後此等案件。
均照此辦理。
着為令。
○吏部帶領京察保送一等之戶科給事中成德等、七十二員引見。
得旨、王大鶴、劉權之、芮永肩、俱準其一等。
成德、戴第元、張光憲、圖薩布、湛露、五靈安、永昌保、富色克、興昌、持莊、兆英、永在、陸朝砥、豐紳、陳初哲、黃軒、王仲愚、劉種之、翁方綱、宋銑、百齡、榮安、善寶、佛爾卿額、良弼、興泰、廣慶、世麟、富森布、覺羅恩治、紮郎阿、德勳、紮勒翰、紮拉芬、多永武、富永、達桑阿、赓音布、崇文、舒甯、安泰、承基、蘇隆阿、瑭瑸、嵩齡、滿格、吳省蘭、揚桑阿、王巨源、永信、何廷瑄、劉宗澍、鶴齡、揚桑阿、讷蘇铿額、倬令阿、覺羅伍拉納、成甯、玉成、博通、蘇爾芳阿、和綸、諾敏、兆亮、克興額、圖薩布、覺羅雙保、寶祥、俱準其一等加一級。
盛祿、準其于筆帖式任内一等加一級。
○護山東巡撫布政使國泰覆奏、入夏後得雨者。
計八府一州。
二麥現已登場。
若五六月雨足。
秋禾方可有收。
得旨、覽奏稍慰。
○蠲免直隸清苑、滿城、定興、望都、栾城、永年、磁州、趙州、柏鄉、定州、十州、縣、乾隆三十三年、至三十九年分。
軍行緩徵、災緩、災貸銀、三萬九千二百七十兩有奇。
谷、三千七百八十石有奇。
米、三千三百九十石有奇。
○癸酉。
兵部奏、武職向無命案處分。
讐盜未明案。
審明系盜。
方補參。
查讐盜之分。
惟憑失物與否。
若害命失物。
即系盜殺。
應将武職題參。
從之。
○山西巡撫巴延三覆奏、太原、汾州、平陽、大同、朔平、甯武、忻州、代州、平定、遼州、十府州。
并前得雨各屬。
俱于五月初三日。
得雨四五寸不等。
農田待澤。
尚無急迫情形。
報聞。
○甲戌。
上詣太廟。
恭進孝聖憲皇後玉冊。
玉寶。
尊藏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楊景素奏、潮州府屬。
有匪竊劉阿起等。
多人糾夥肆竊。
并有臬司衙門革役劉遂良、及海陽縣役許文、豢賦分贓。
現已拏獲到案。
徹底嚴審究拟等語。
積匪糾夥肆竊。
實為地方大害。
況劉遂良、系臬司衙門久革差役。
竟敢冒戴頂帽。
詐稱職員。
庇賊為匪。
尤屬不法。
縣役許文、有緝捕之責。
乃與竊匪劉阿起等、往來分贓。
亦屬可惡。
此二犯。
并應從重定拟。
以示懲儆。
并着楊景素、即拘集案犯。
研訊确情。
查究餘黨。
一并嚴審。
分别定拟具奏。
至劉遂良、系按察司衙門久革差役。
與現在臬司無涉。
其未革役之先。
曆任臬司。
俱系何人。
難免于約束不嚴、及失察處分。
并着楊景素查明。
同失察衙役豢賊分贓之知縣。
一并參奏。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乙亥。
谕、京察罷斥之筆帖式。
回旗時、仍準挑披甲食饷。
司員降革。
向無食饷之例。
但旗人俱賴俸饷資生。
此等降革人員。
與獲罪者有間。
伊等雖不能辦理部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