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
然于看守。
壇、廟、庫門等差。
尚屬去得。
若因京察降革。
緻失生計。
朕心實有不忍。
嗣後八旗降革司員内。
除年老不能當差外。
其餘遇有前項缺出。
交該旗酌量錄用。
以示體恤。
○又谕、向來旗丁餘米。
準在通州變賣。
以資日用。
現在各省糧艘。
陸續抵通。
旗丁于兌足正供之外。
尚有多餘米石、情願出售者。
仍着加恩。
準其在通州粜賣。
在旗丁等既所樂從。
而地方糧石益充。
于市值民食。
實有禆益。
該部即遵谕行。
○欽差協辦大學士阿桂、大學士管雲貴總督李侍堯會奏、每年秋。
提督巡隴川等處一次。
總兵輪派。
同騰越鎮巡查。
出防兵若驟減。
恐緬匪聞知。
妄生揣度。
今秋應仍舊額。
批、自應如此。
又奏、乘便漸減。
可資休息。
再潞江、緬甯、二處。
為各邊總路。
嚴密立法防範。
又批、是、雖立章程。
奉行不力。
何益之有。
又奏、現在董率文武。
實力辦理。
得旨允行。
○護山東巡撫布政使國泰覆奏、五月初三日。
省城無雨。
登州、萊州、青州、三府。
得雨二寸。
至五六寸不等。
此外雨雖未遍。
望澤尚不甚迫。
報聞。
○丙子。
谕、上年因新設成都将軍時。
将各省将軍養廉。
通查勻派。
除盛京、伊犁外。
均定以一千五百兩為率。
但查各該将軍、向有應得本色米石。
若因勻給養廉。
停其支食。
未免不敷。
着加恩準其仍舊支給。
其新設成都将軍。
并着一體議給。
○又谕曰、福僧額年老。
着留京。
在散秩大臣上行走。
所遺墨爾根城副都統員缺。
着雅齊那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隆安奏、銮儀衛校尉高雲亭、代固安縣民孫自孝等、謀充校尉。
冀免縣差。
高雲亭随得孫自孝小錢五十四串。
分給校尉白福、楊得貴、各二十串。
将應繳廢照。
貼改孫自孝名字。
藐法取利。
請交刑部審拟一摺。
已交部辦理矣。
國家正賦。
丁歸于地。
并無力役之征。
并嚴禁科派裡下。
即遇有公事。
應用夫役。
亦皆給以工價雇用。
此外更無應派差徭。
何緻小民圖免本縣當差。
出赀謀充校尉。
且孫自孝願出小錢五十餘串。
必其平日在縣所派之差。
費用尚多于此。
故欲避重就輕。
一縣如此。
他縣自必相等。
是各州縣派累之弊。
未能盡除。
着傳谕周元理、即速查明。
固安縣向來派差之事若何。
并通查各屬。
是否相仿。
據實覆奏。
毋稍徇飾。
尋奏、固安縣有河四道。
汛前撥夫挑浚。
系居民自保之計。
例不給費。
又秋冬時。
防堤、支更、守栅、輪挨出夫。
辦理已久。
此外無科派差務。
校尉系内府效力人役。
與紳士例免差徭。
得旨、這所奏情節。
該部知道。
○吏部帶領京察二三等官、年六十五歲以上之宗人府筆帖式宗室懇特等、五十三員引見。
得旨、宗室懇特、西岷峨、胡在慧、誠善、高謙、福明、劉增、圖爾炳阿、長庚、兆昌、僧保、哈山、贲珠、拖穆齊圖、實麟、赉圖、巴哈塔、徐揚、阿杭阿、裕義、都爾松阿、甯昶、石祿、齡昌、善代、富琦、覺羅書敏、佛祿、成德、塞欽、書通阿、伊勒圖、薩靈阿、明善、珅祿、張應楷、賦泰、定福、□□索克濟、芳泰、赫楞額、黑達色、平德、德進、薩炳阿、韓保、葉布沖額、蘇莽阿、六十八、阿必達、赫着、郎志安、馬進泰、俱着留任。
○戶部尚書兼管太常寺豐昇額奏、神樂署兩廊房屋。
日就倒塌。
請将在内居住樂舞生房屋估修。
得旨、神樂署南北兩廊房屋。
若止将現住樂舞生二十九家之屋修整。
其餘拆卸。
殊覺有礙觀瞻。
自應将兩廊房屋。
可以葺治者。
酌量修整。
其兩廊地系外圍。
原可令樂舞生移家居住。
但不得開設鋪面。
招引閑人。
緻滋亵渎。
所有踏勘估計各事宜。
着福隆安、豐昇額、和珅、會同總理工程大臣查辦。
○河南巡撫徐績覆奏、四月後。
開封、歸德、衛輝、南陽、汝甯、許州、光州、七府州所屬。
多有得雨州縣。
惟河北雨少。
現在祈禱。
得旨、若于大田有礙。
必當據實先奏。
○命署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士英廉、充日講起居注官。
○豁除湖北江陵縣築堤挖壓田五頃四畝有奇額賦。
○丁醜。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關帝廟。
○谕、滿洲舊例。
喪事過百日後。
即舉行大祀。
今聖母孝聖憲皇後大事。
已過百日。
既立杆大祀。
所有王、公、大臣、官員、與民人等嫁娶。
皆伊等要事。
若必俟二十七月後。
始準舉行。
殊與衆無益。
其如何酌量親疎品級。
立定章程遵行之處。
軍機大臣、會同禮部、詳悉妥議具奏。
尋奏、近派宗室。
俟二十七月後。
舉行嫁娶禮。
遠派宗室、覺羅、及三品以上滿漢大臣官員。
期年後舉行。
嫁娶日準作樂。
尋常作樂宴會。
仍俟二十七月後。
四品以下滿漢官。
百日後舉行。
亦準作樂。
尋常作樂宴會。
俟期年後。
兵民人等。
百日後嫁娶作樂。
從之。
○又谕、前因明史内。
于蒙古人地名、音譯未真。
特命館臣、照遼金元三史例。
查核改訂。
并就原闆扣算字數刊正。
其間增損成文。
不過數字而止。
于原書體制。
無多更易。
茲閱所進簽之英宗本紀。
如正統十四年。
巡按福建禦史汪澄棄市。
并殺前巡按禦史柴文顯、同時殺兩禦史。
而未詳其獲罪之由。
不足以資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