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戊辰。
世祖章皇帝忌辰。
遣官祭孝陵
○谕曰、徐績現在來京候旨。
河南巡撫。
已令鄭大進補授。
期未到任之前。
巡撫印務。
着榮柱暫行護理
○又谕、上年豫省秋雨未能普沾。
二麥未能遍種。
業經降旨、将收成歉薄之汲、淇、臨漳等縣。
蠲免緩徵地丁銀十分之四。
俾貧民不緻失所。
第念該省、當青黃不接之時。
市集糧價。
未免昂貴。
民食不無拮據。
着照例将常平倉谷、減價平粜。
并将臨河三十六州、縣、存倉薊谷。
各按州縣大小。
體察情形。
盡數出借。
以資接濟。
并着加恩、自本年秋收為始。
分作三年、帶徵還倉。
庶闾閰生計。
得以寬裕。
榮柱現令護理撫篆。
即着董率所屬。
實心妥辦。
以副朕轸念民依至意。
該部即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曰、徐績現令來京候旨。
鄭大進未到任之前。
河南巡撫印務。
已谕交榮柱暫行護理。
該省去歲秋麥未得遍種。
冬雪又未優沾。
現在尚未普被渥雪。
市集糧價。
恐緻漸昂。
民食不無拮據。
現已降旨、将常平倉谷、減價平粜。
并令将存倉薊糧出借。
以期闾閻生計充裕。
着傳谕榮柱、董率所屬。
實心妥辦。
并體察民情。
有應随時經理者。
宜即實力籌畫。
據實奏聞。
毋存五日京兆之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是日立春。
以恭遇世祖章皇帝忌辰。
順天府遵旨、于次日黎明進土牛春山寶座
○是日起。
上以祈谷于上帝。
齋戒三日
○己巳。
軍機大臣等議覆、盛京将軍宗室弘晌奏稱、廣甯一帶新開、鹞鷹、二河。
上年十一月奉旨查勘。
恐下流漫溢。
酌籌挑浚。
并查可開蕩田若幹。
橋路曾否歲修。
今查該二河無下流之患。
新開、已曆四年。
鹞鷹已曆七年。
應毋庸挑浚。
附近蕩田。
除已開墾升科外。
仍可開蕩田三十八萬二千餘晌。
惟地非甚腴。
如有呈墾者。
應請三年後升科。
五年後丈量。
至該處橋路。
從前恃有生息一項。
每年修補。
嗣因此項歸入查收案内。
橋路停修。
曆無水患。
惟四十一年、被巨流河漲沖。
現據商販捐修等語。
均應如所奏。
其新開、鹞鷹、二河。
或遇雨水過大。
漲沖橋路。
應饬該将軍等、随時妥辦。
從之
○又議覆、直隸總督周元理奏稱、新移密雲縣駐防官兵住房。
勘有行宮旁隙地一百八十丈。
坐落城外。
可四圍另築堡牆。
與易州等處營房相等。
惟需用木植。
不下七八萬件。
請于熱河圍場山内。
照數辦運。
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成都将軍明亮等奏稱、前因雅州與南路打箭爐、木坪相近。
奏請将省城提督、移駐雅州。
今覆查該處。
既非沿邊扼要。
又非适中控制。
若将提督移駐。
遇有應會議番民等事。
往返多有不便。
如徑由省城辦理。
提督竟不與議。
又非慎重邊陲之道。
臣等不敢拘泥前奏。
徒事更張。
請毋庸移駐。
應如所請。
從之
○庚午。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辛未。
祈谷于上帝。
上親詣行禮
○命追複睿親王封爵。
及複開國有功諸王原号。
并予配享。
谕、睦親彰善。
王政宜先。
繼絕昭屈。
聖經所重。
朕自臨禦以來。
間日恭閱列祖、列宗、實錄一冊。
因得備知祖宗創業艱難。
及爾時懿親荩臣。
勤勞佐命。
底定中原。
偉伐殊功。
實為從古所未有。
而當時策勳錫爵。
榮号崇封。
所以酬答者、本從優厚。
迨其後、或有及身緣事。
旋被降削者。
或有子孫承襲。
更易封号者。
迄今平情準理。
若不為之溯述闡揚。
追複舊恩。
于心實有所未惬。
因念睿親王多爾衮。
當開國時。
首先統衆入關。
掃蕩賊氛。
肅清宮禁。
分遣諸王追殲流寇。
撫定疆陲。
一切創制規模。
皆所經畫。
尋即奉迎世祖車駕入都。
定國開基。
以成一統之業。
厥功最着。
顧以攝政有年。
威福不無專擅。
諸王大臣、未免畏而忌之。
遂緻殁後、為蘇克薩哈等所構。
授款于其屬人首告。
誣以謀逆。
經諸王定罪除封。
其時我世祖章皇帝。
實尚在沖齡。
未嘗親政也。
夫睿王果萌異志。
則方兵權在握。
何事不可為。
且吳三桂之所迎。
勝國舊臣之所奉。
止知有攝政王耳。
其勢更無難号召。
即我滿洲大臣。
心存忠笃者。
自必不肯順從。
然彼誠圖為不軌。
無難潛鋤異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