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
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三年。
戊戌。
三月。
丙子。
上還圓明園
○丁醜。
谕曰、李侍堯奏、臨元鎮總兵吳萬年、墜馬受傷。
難望痊愈。
請解任回籍調理等語。
着照所請、吳萬年、準其解任回籍調理。
其臨元鎮總兵員缺。
着陳大用補授
○又谕、據李侍堯覆奏、土夷改遷烏噜木齊、私開鎖煉一案。
查據貴州護貴東道吳光庭禀稱。
與湖南辰沅道王鳴、芷江縣知縣吳鐄、同在交界處所點收。
均有鎖煉。
随移咨楚省。
據該撫顔希深覆稱、以楚黔二省。
各執一詞。
已咨明烏噜木齊辦事大臣。
饬查夷人鎖煉。
究系何處私開。
訊供咨覆等語。
外省彼此推诿惡習。
最為可惡可笑。
已于李侍堯摺内批示矣。
此案楚黔兩道。
果經當面點交。
驗明有無鎖煉。
何至日後更生枝節。
乃因參奏查詢。
彼此推诿。
延擱數月之久。
外省陋習至此。
不可不亟為整饬。
此案除貴東道吳光庭、辰沅道王鳴、芷江縣知縣吳鐄。
均着解任。
管解來京。
交軍機大臣審明具奏。
至顔希深原咨、稱入楚首站。
并無鎖煉。
及接滇省移咨不符。
自應查訊屬員。
據實辦理。
即幹涉鄰省道員。
亦無難奏明調往質訊。
乃欲向無知土夷、取供定案。
尤屬不成政體。
身任封疆者。
豈應如是。
顔希深、着交部嚴加議處
○戊寅。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楊景素奏、暹羅國鄭昭、如于五月前。
遣使赍禀到廣。
趕辦事竣。
尚可于七月間赴阙。
若回禀到遲。
當遵旨于九月間回銮後到京等語。
楊景素已于二月二十一日。
調補閩浙總督。
并谕令将總督印務。
交李質頴署理。
即赴福建新任。
令鐘音即行回京。
俟德保到閩後。
将撫印交代。
并令兼署督篆。
楊景素再行來京陛見。
均着遵照前旨行。
所有廣東省辦理暹羅請封一事。
着即面向李質頴、詳悉告知。
令其妥辦。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楊景素知之
○又谕、昨據李侍堯奏、臨元鎮總兵吳萬年、墜馬受傷。
難望痊愈。
請解任回籍等語。
現已降旨、令吳萬年回籍調理。
其所遺員缺。
着陳大用補授矣。
臨元鎮雖非邊防要缺。
但界接交趾。
與尋常内地不同。
着傳谕李侍堯。
俟該鎮到任後。
留心察看。
是否尚能勝任。
如或員缺不甚相宜。
即于内地總兵内。
酌量奏明調補
○又谕、昨據李侍堯奏、土夷改遷烏噜木齊。
私開鎖煉一案。
業經降旨。
将吳光庭、王鳴、吳鐄等。
解任管押來京。
交軍機大臣審訊。
并将顔希深、交部嚴加議處矣。
此案顔希深接據屬員所禀。
入楚首站。
并無鎖煉。
及接滇省移咨不符。
自應據實查辦。
即幹涉鄰省道員。
何難奏明調往質訊。
并不妨親往黔楚交界處所。
面加查詢。
即可得其實情。
乃僅以文移行查。
任其彼此推诿。
及見兩省道員、互相诿卸。
轉欲向無知土夷、取供定案。
更複成何政體。
土夷經由内地州縣。
地名既不能悉知。
委員亦不能識認。
乃令其事後追憶。
所供又豈足為據。
此不過欲事歸烏有耳。
顔希深辦理此事。
何至糊塗取巧若此。
着傳旨嚴行申饬。
所有楚省道員王鳴、知縣吳璜。
并着迅速先行隔别解京。
倘稍有延緩。
或令與貴州護道吳光庭見面。
以緻彼此串供。
則顔希深不是更大。
該撫不能當其咎也。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己卯。
谕、各省保送補放佐領等官。
但送拟正一人。
惟察哈爾旗、将拟正拟陪并送。
自防禦以上等官。
職分較大。
若一缺僅送一員。
甚不合宜。
着兵部行文各将軍、都統。
嗣後補放協領、佐領防禦。
其拟正拟陪之人。
俱着送京引見。
朕補放拟正時。
其拟陪記名與否。
一并降旨。
至伊犁、烏嗚木齊等處。
俱系邊疆遠方。
可仍照舊例辦理
○庚辰。
谕軍機大臣等、據索興阿奏、開原縣倉。
現貯米、谷、豆、五萬九千餘石。
盤查大數。
雖屬無虧。
但該縣倉廒。
共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