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養心殿。
召讀卷官入親閱定進呈十卷甲第
○乙卯。
上禦太和殿傳胪。
賜一甲戴衢亨、蔡廷衡、孫希旦、三人。
進士及第。
二甲邵自昌等五十一人。
進士出身。
三甲李鼎元等一百三人。
同進士出身
○幸圓明園
○丙辰。
直隸總督周元理疏報、民人曹丙照、認采廟兒梁官山煤窰。
曹高義、認采大吉口北溝官山煤窰。
現俱煤旺窰成。
請準其認充給帖。
納稅開采。
下部知之。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據熱河副都統多鼐等奏、木商劉思遠、欠交變價木植銀三萬六千餘兩。
向伊查追。
據稱、湖南浏陽縣捐納候缺吏目周濤、欠伊銀六千餘兩。
懇請追出。
以完官帑。
現已行文該處。
催追還項等語。
所辦非是。
此項木植。
既經官商劉思遠認領。
所欠銀兩。
自應向該商催追。
至伊領出木植。
轉售他人。
有無欠項。
亦應聽該商自行索取。
斷無官為查追之理。
多鼐等、聽信商人之語。
率爾行文。
殊屬不谙事體。
此案已交軍機大臣另行查辦。
着傳谕顔希深、接到多鼐等咨文。
毋庸辦理。
如李湖已經到任。
即谕李湖知之
○戊午。
谕軍機大臣曰、九江關監督全德、現在有應行質訊之事。
着解任。
谕令郝碩、派委妥員。
押送來京。
其員缺已着穆騰額補授。
該員未到任之前。
着贛南道蘇淩阿、前往署理。
至全德、前以熱河總管。
升任九江關監督。
何至向人挪借。
至二萬兩之多。
而到任未久。
何以即能歸楚。
恐伊在監督任内。
或有侵帑婪贓情弊。
并着郝碩、密行體訪。
蘇淩阿到彼。
亦就近嚴切訪查。
如有确據。
即着蘇淩阿、将全德任所赀财查封。
毋使隐匿寄頓。
倘查無他弊。
即無庸辦理。
再全德署中有金大赉、即金标、亦系應行審訊之犯。
并着郝碩、派員先行拏解來京。
途中與全德、隔别小心管押。
毋緻疎虞。
将此由五百裡發往。
傳谕郝碩、并令蘇淩阿知之
○己未。
内閣、翰林院、帶領乙未科散館修撰、編修、庶吉士、引見。
得旨。
此次翰林散館之修撰金榜、編修汪镛、孫辰東、業經授職。
其清書庶吉士戴心亨、缪晉、章宗瀛、戴聯奎、陳崇本、邱庭漋、俱着授為編修。
孫玉庭、着授為檢讨。
漢書庶吉士吳錫麒、許烺、嚴福、範來宗、羅修源、徐立綱、戴均元、錢樾、于鼎、盧遂、徐如澍、翟槐、曹錫齡、周宗岐、張能照、周瓊、俱着授為編修。
德昌、饒慶捷、谷際岐王允中、瑞保、五泰、俱着授為檢讨。
其庶吉士梁上國、陳镛、楊昌霖、張慎和、陳文樞、倉聖脈、李廷敬、曾廷橒、胡敏、胡必達、何思鈞、俱着以部屬用。
至此次改部各員内。
其原在四庫館辦書者。
仍令其兼館行走
○谕、昨歲曾谕督撫等。
不許進呈貢品。
今年尚在二十七月之内。
本不以端節為事。
而各處頗有紛紛進貢者。
此在織造鹽政。
稍備緞紗等物。
以循常例。
猶不為過。
乃督撫等、亦相率效尤。
實所不取。
是以仍行發還。
恐伊等不能仰體朕意。
于今歲萬壽。
複行呈進。
更屬非禮。
況秋間正值朕詣盛京。
恭谒祖陵。
若于途次馳進貢物。
尤為煩渎。
而先期進貢。
更屬當差。
斷乎不可。
且督撫等。
惟當盡心職事。
副朕委任。
更何必以貢獻見長耶。
将此再行宣谕知之
○以正藍旗蒙古都統和隆武、為甯夏将軍
○以禮部尚書鐘音、為正藍旗蒙古都統。
刑部侍郎喀甯阿、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刑部等衙門議準、江蘇巡撫楊魁疏稱、江浦縣典史萬士麔婢李秋桂、被充當水火夫之廠犯陳全信、調奸不從。
羞忿自盡。
陳全信、依例拟絞立決。
李秋桂、守正捐軀。
但系婢女。
請照例附請旌表。
墓前建坊。
停其設位入祠。
從之
○是月。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大名、廣平、二府。
二麥歉收。
現又末續霈雨澤。
秋成尚遠。
貧民糊口維艱。
拟将該處義社倉。
盡數借出外。
倘有不敷。
即将未經買補常平谷價。
及旗租銀兩酌撥。
照例每谷一鬥。
以銀六分折色借給。
查明極貧之戶。
大口月給谷三鬥。
小口月給谷一鬥五升。
自五月起。
借給兩個月口糧。
其鳏寡孤獨。
困苦無依者。
大口日給谷五合。
小口三合。
再順德屬之邢台、任縣、沙河、内邱、四縣。
情形亦屬相同。
請一律酌辦。
得旨、如所請行。
該部知道
○又奏、泰甯鎮屬之涞水、房山、二營。
每營額設守備、把總、經制外委、各一員。
其經制外委。
已派往半壁店、秋瀾、二處。
看守行宮外圍。
該營僅餘把總一員。
不敷巡查差委。
請于每營添設額外外委一員。
仍支食本身馬糧。
不過給予頂帶。
俾資彈壓巡防。
報聞
○湖廣總督三寶奏、湖北各營。
原定惠濟銀兩。
向有赢餘。
偶因軍興以後。
緻有不敷銀七千三百餘兩。
未經發給。
現在兵丁遇有事故。
難免拮據。
今查藩庫存貯恩賞兵差銀一萬二百餘兩。
現無動用之處。
請将此項。
暫借動用。
即在惠濟本款餘剩銀兩。
逐年按數歸還。
報聞
○暫護河南巡撫布政使榮柱奏、豫省綠營。
每年青黃不接之時。
準于常平倉内。
借給谷石。
分月扣饷。
今開封等屬。
二麥歉收。
仰蒙恩旨。
粜借倉糧。
以裕民食。
伏思體恤兵民。
事同一例。
請照二十三、二十七、等年。
辦理成規。
每馬兵一名。
借谷二石。
守兵一名。
借谷一石五鬥。
統于應得饷銀内。
按五個月扣繳。
責令地方官。
于秋成時。
買補還倉。
報聞
○陝西巡撫畢沅奏、現當青黃不接之時。
民間籴糧。
需錢較多。
目下錢價。
每銀一兩。
換制錢八百九十文。
較之往年增昂。
查寶陝局。
存貯錢文。
截至今年二月。
共存錢八萬三百餘串。
請酌動三萬串。
即在局内設廠出易。
以平市價。
報聞。
卷之一千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