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
并請嗣後無論新疆内地。
遇有為奴之厄魯特。
酗酒滋事。
即照此辦理。
載入例冊遵行。
從之
○命禮部尚書鐘音、充四庫全書館副總裁
○丙戌。
夏至。
祭地于方澤。
上親詣行禮
○詣恩慕寺行禮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顔希深奏、安化縣民劉翺、禀呈供狀書本。
現在查辦一摺。
因其委員未妥。
已傳旨申饬矣。
此等狂誕之徒。
妄生議論。
其平日之不能安分可知。
即查無不法字迹。
亦當予以外遣。
不可複留内地滋事。
計李湖、此時應莅湖南新任。
顔希深、自即交代進京。
所有劉翺一案。
即應李湖接辦。
着傳谕李湖、審拟此案時。
如查其家别無悖逆書籍。
即将該犯發遣烏噜木齊等處。
以示懲儆。
不得因其年已八旬。
稍為姑息。
将此由四百裡傳谕知之
○丁亥。
谕、朕恭閱太宗文皇帝實錄。
天聰四年。
二月。
上谕群臣曰。
昨攻取永平城。
大臣阿山、葉臣、與猛士二十四人。
冒火奮力登城。
乃我國第一等骁勇人也。
其二十四人。
蒙上天眷佑。
幸俱無恙。
次日召伊等進見。
朕心怆然。
幾不能忍。
此等猛士。
與巴圖魯薩木哈圖、及他處先登骁勇出衆之人。
前已有旨。
後遇攻城勿令再登。
及攻昌黎縣。
薩木哈圖、又複與焉。
以後此等捐軀建功之人。
勿得再令攻城。
但當令在諸貝勒、固山額真左右。
遇衆對敵之時。
與之同進。
若彼欲自攻城。
亦當止之。
即或厮卒中、有一二次率先登城立功者。
亦不可再令攻城。
以示朕愛惜材勇之意。
仰見我祖宗開創艱難。
于戰勝攻取時。
仁恩恤下。
無微不至。
是以人思感勵。
敵忾效忠。
所向克捷。
開疆定業。
肇造鴻圖。
诒謀垂裕之道。
實在于是。
朕臨禦以來。
平定準部、回部、及蕩平兩金川。
我旗營勁旅中。
鼓勇先登。
攻堅拔栅者。
固不乏人。
即綠營中、亦間有出衆奮勉者。
一經将軍等具奏。
即賞以巴圖魯号。
用示獎勵。
而伊等倍加感奮。
凡遇攻奪碉寨。
仍複超衆争先。
以圖報效。
其間屢建功績者固多。
而因冒險傷殒者。
亦複不少。
朕每為矜憫。
衋然于懷。
茲繹祖訓。
骁勇立功之人。
毋令再登。
益敬服大聖人之用心。
非孫臣所能見及也。
今武功告蒇。
函夏谧甯。
繼此不願複有用兵之事。
但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不備。
而谟訓昭垂。
法良意美。
亦不可一日或忘。
用是敬錄聖谕。
明白宣示。
我君臣當共恪守。
以垂久遠。
且使我世世子孫。
懋繼前規。
勉思善述。
以鞏億萬載丕丕基。
其欽承毋忽
○又谕、今日正黃旗滿洲都統奏、據黑龍江咨送墨爾根城之索倫公中佐領員缺。
将原任佐領雅啟岱之曾孫骁騎校坤都保、拟正。
呈進家譜引見等語。
此缺原因查打牲索倫達呼爾貧苦而設。
并非雅啟岱世襲之缺。
今遇缺出。
理應照公中佐領之例。
分别揀選補放。
何以照世襲例。
将雅啟岱一支之人拟正。
進呈家譜。
傅玉等所辦。
甚屬糊塗。
但今日引見時。
骁騎校坤都保、人尚去得。
是以加恩補放。
然不可竟令坤都保即授此缺。
着該将軍等、由彼處公中佐領内。
酌選一名。
與坤都保對調。
嗣後此等缺出。
即照公中佐領之例。
分别揀選補授。
将此由該部通行八旗、及東三省、一體遵辦
○以湖北施南協副将保泰、為直隸泰甯鎮總兵
○戊子。
谕、自西安移駐伊犁惠甯城滿洲官兵。
支給半分鹽菜銀兩。
定限三年。
今年五月。
已屆期滿。
即應停止。
但念此項銀兩。
關系伊等生計。
今若驟停。
未免拮據。
着加恩将移駐伊犁之步甲、養育兵、匠役等、四百餘名。
照從前自涼州、莊浪、熱河、移駐之步甲、養育兵。
一體添給糧石。
以裕伊等生計
○是月。
湖北巡撫陳輝祖奏、潛江縣護田堤。
每年按田徵錢七百六十千文。
為歲修之用。
近多積欠。
請停徵。
查荊門州之沙洋堤。
有籌備銀兩生息。
請于此項銀内。
每年撥七百五十兩辦理。
得旨允行。
山東巡撫國泰奏、運河各古淺處。
雖勤加撈挖。
究屬水淺。
均雇備剝船。
漕運遄行無滞。
惟直隸半壁店、水淺六處。
上下遊屬山東所管。
饬令委員。
無分疆界。
将剝船送過半壁店。
至夏津受載。
祇多送十七裡。
可免兩處盤剝之煩。
而回轉仍可應付無誤。
得旨、所辦皆合機宜知道了
○貴州巡撫覺羅圖思德奏、黔省黎平府屬之下江地方。
額貯倉米三千八百七十餘石。
今戶口日增。
每屆青黃不接之時。
倉糧不敷粜濟。
查古州現貯倉谷三萬三千有零。
每年平粜。
恒有寬裕。
請将古州倉谷。
分撥八千石。
為下江備貯。
在古州尚存二萬五千餘石。
下江通判連米合計。
共得貯谷一萬五千七百石。
即以此數。
永作兩處定額。
得旨、如所議行。
卷之一千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