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用劉思遠銀數。
僅七百餘兩。
且系代替該商催辦木植用去。
與尋常勒借所部者、尚屬有間。
業經着令賠罰。
已足蔽辜。
念伊等向來遇事、尚知急公奮勉。
着加恩。
全德、福海、老格、均免其枷責。
交總管内務府大臣差遣委用
○又谕曰、徐恕、着調署浙江布政使。
仍俟服阕後。
再行實授。
其山東布政使員缺。
着陸燿補授。
所遺按察使員缺。
着于易簡補授
○又谕曰、徐恕、現已調任浙江布政使。
該員在浙省年久。
土俗民情。
皆所熟悉。
且今歲甫經來京請訓。
此時無可訓谕之處。
着傳谕徐恕、即将藩司事務交代後。
速赴新任。
不必來京請訓
○谕軍機大臣等、今日薩載、鄂寶等、由驿馳奏摺至。
朕先披閱其會奏高家馬頭水勢、及漕船渡黃情形一摺。
據稱淮揚一帶。
各得雨三四寸。
但久晴之後。
尚未深透。
清水亦未見增流等語。
朕心甚為廑念。
即于摺内批示。
及閱薩載專奏之摺。
據稱閏六月初九日申刻。
河口一帶、得雨六七寸。
勢頗廣遠。
糧船又渡黃一十七隻等語。
朕心始為稍慰。
但河口一帶。
雖得透雨。
其遠近各屬。
是否一律普沾。
初九以後。
曾否續經得雨。
清水是否增流。
是資敵黃。
所有江西各幫船。
連日渡黃。
較前能否益加迅便。
着傳谕薩載等、仍即由驿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又谕曰、國泰奏、請将豫省解京第三運麥二萬石。
截留山東水次各州縣。
以備借給農民耔種等語。
此項麥石。
已撥給直隸應用。
其所屬之順、廣、大、各府。
今歲二麥亦屬歉少。
秋間自亦有需借耔種之事。
前項撥定之麥。
似難再行改撥。
但山東省種麥。
尤關緊要。
自不可不早為籌畫。
因思陝西運赴河南之麥。
共十萬石。
豫省借種所需。
諒不過三四萬石。
餘麥尚多。
此時大田俱已趕種。
可望秋成。
無庸再行平粜麥石。
況民間口食。
麥不及米之便。
該省昨歲秋收。
本屬歉薄。
米糧不能充裕。
現在江西各幫。
未經渡黃之船尚多。
其尾運幫船。
渡黃既遲。
抵通更稽時日。
誠恐有誤回空、及冬春開兌之期。
莫若将尾幫之米。
截留十萬石與豫省。
以為接濟民食之用。
則糧艘最後之幫。
回空既速。
而豫省儲備。
亦得有資。
自為兩便。
着傳谕國泰、鄭大進、即速悉心會商。
将豫省何處水次存貯之麥。
撥運二萬石、與山東備借耔種。
并将如何委員領運之處。
詳悉妥議具奏。
并着鄭大進、将截留漕米十萬石。
應于何處水次兌收。
不使漕船纡途稽緩。
妥為籌議。
迅即覆奏。
以便明降谕旨。
将此由五百裡發往。
仍着迅速具奏。
并先行谕令鄂寶知之。
尋鄭大進奏、彰德、衛輝、二府。
與東省舟楫可通。
應将所撥麥二萬石。
分二起。
委府佐運交。
截留漕米。
于臨清州水次交兌。
漕船不緻纡緩。
報聞
○壬申。
谕軍機大臣曰、闵鹗元奏、安徽雨水情形一摺。
據稱安、徽、二府。
雨澤最渥。
颍州等五府州。
雨澤亦優。
禾苗俱全栽插。
惟鳳陽、太平、廣德、泗州、和州、滁州、等屬。
雨水未能一律普透。
自六月初十以後。
兼旬未雨。
農民望澤甚殷。
現在率屬祈禱等語。
是安徽省亦有盼雨之處。
與江蘇相仿。
前因江蘇所屬。
六月間缺雨。
谕令該督撫等、于名山靈澤。
請水虔求。
昨據高晉奏、江甯于閏六月初七、至初八日、得雨透足。
薩載亦奏、清口一帶。
初九日得雨六七寸。
且俱稱雲氣甚濃。
所及必廣各等語。
冀通省或當以次優沾。
未知安徽此時、曾沾渥<雨澍>否。
如尚未得透雨。
該撫即當董饬各屬。
上緊誠求。
或請水祈禱。
以期速沛和甘。
倘高阜地畝。
間有偏災。
務須饬屬确查。
照例妥辦。
毋得匿飾。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仍着将曾否得雨情形。
由驿覆奏。
尋奏、臣率屬禱雨。
本月初三、至十四日、各屬已報得雨。
惟鳳陽太平、二府。
及泗、和、滁、三州。
即有得雨之處。
不過二三寸。
高阜地畝。
未能深透。
現已遴員查辦。
得旨、覽奏俱悉。
其已成災者。
妥加撫恤。
毋緻失所
○癸酉。
谕軍機大臣等、京師本月十三四日、連日陰雨。
勢甚霶霈。
且雲氣甚濃。
又恐有過多之患。
幸昨日傍晚時。
已得晴霁。
現在正當伏汛之際。
永定河水勢若何。
雨後增長若何。
堤防是否安鞏。
該督現在長安城防汛。
知之尤悉。
着傳谕周元理、即将現在情形。
迅速覆奏
○又谕曰、楊魁覆奏、各屬得雨情形。
自二三寸、至五六寸不等。
且有未據報齊之處等語。
同日高晉奏到之摺。
亦大略相同。
是江蘇得雨。
尚未能一律普遍。
其僅止二三寸者。
更恐于農田無益。
未識此後曾續沛甘霖否。
深為廑念。
着該督撫、即行據實奏聞。
其或得雨較遲。
不能趕種雜糧。
及高阜地畝。
有間被偏災之處。
并着該督撫、饬屬确查。
照例妥辦。
毋稍諱飾。
又昨據闵鹗元奏、安徽省所屬州縣内。
亦有盼雨者。
近日曾否普渥甘膏。
并着高晉查明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仍着由驿覆奏。
尋奏、江蘇、安徽、兩省。
均續得雨澤。
低田可冀有收。
其高旱歉者。
饬屬确勘核題。
得旨、看來偏災已成。
督率屬員。
盡心妥辦可也
○又谕曰、鄭大進奏、平粜陝麥一摺、固因接濟民食起見。
至所稱如有未粜之麥。
留備明春借粜等語。
尚未妥協。
豫省以秋麥為重。
今歲秋間。
惟當勸谕農民。
廣種二麥。
第恐本年夏麥歉收。
百姓缺乏耔種。
為能耕耨。
前已谕令該撫、即于陝麥内、籌備今秋麥種。
多為出借。
以裕窮檐生計。
若明春、則更無須借麥也。
昨又因國泰奏、籌借麥種一摺。
谕令該撫等會商妥酌。
将豫省所有陝麥。
酌撥二萬石與山東。
為備借麥種之用。
至豫省雨後。
早晚禾稼。
俱已發榮滋長。
可望西成。
然距收獲之期尚遠。
現在青黃不接。
糧價尚昂。
自應官為出粜。
以平市價而資民食。
但小民糊口所需。
米較麥尤為得濟。
昨因江西各幫糧船。
渡黃稍遲。
谕将尾幫糧船内、酌留米十萬石。
令豫省于運河就近水次、兌運回豫。
以備平粜。
自更于貧民口食有益。
該撫拜發此摺時。
似尚未接奉兩次谕旨。
着再傳谕鄭大進、即遵照前旨。
妥為籌辦。
一面知照國泰。
一面迅速奏聞。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卷之一千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