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侍養等語。
所奏自屬實情。
伊母生長南方。
水土相習。
若回籍調治。
或可就痊。
陸燿、着準其解任。
俾侍伊母南歸。
以遂其侍疾奉養之情。
所有山東布政使員缺。
着徐恕調補。
其浙江布政使員缺。
着國棟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據高晉等奏、儀封蟄塌壩工十七丈。
已将兩頭裹護。
鑲成數丈。
口門隻剩九丈。
數日内即可合龍。
但該處引河。
日漸平緩。
下三段均有淤墊二三尺。
已多撥人夫。
上緊挑挖。
所幸天氣晴暖。
地土未凍。
易于施工。
十日内可以辦竣。
現在一面将漫口切實施工。
一面催挑引河。
一俟挑成開放。
掣動溜勢。
即将壩工合龍。
星馳奏報等語。
自應如此速辦。
但日甚一日。
盼望彌殷。
已于摺内批示矣。
挑浚引河。
雖不能咄嗟而就。
但為期十日。
不為不多。
務饬承辦之員。
董率夫役。
上緊挑治。
如期而就。
一俟挑成。
即可開放掣溜。
迅将壩工合龍。
方為妥善。
否則轉瞬立春。
淩汛将動。
又恐經理不易。
高晉等、不可不豫為計及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知之。
仍将現辦情形。
先行覆奏。
如已堵築合龍。
即由驿回緊馳奏。
以慰廑念
○又谕、據高晉等奏、本年豫省。
因兩處漫口。
所需工料較多。
已分派通省不被災之各州縣承辦。
但該省尚有額辦明歲稭料。
共七千七百萬斤。
際此辦運大工之後。
民間存料有限。
若再照例發辦。
民力恐有不繼。
請于直隸之大名府。
江南之徐州府。
各辦稭一千六百萬斤。
山東之兖、曹、二府。
及濟甯州。
辦稭二千五百萬斤。
令該督撫饬屬照數采辦。
運豫備用等語。
所奏是。
已于摺内批示矣。
今年豫省堵築漫口。
所用工料已多。
本省自不敷采辦。
所有明年額料。
自當于鄰省籌辦。
着傳谕周元理、薩載、楊魁、國泰等、按照指定各地方。
如數上緊購辦。
并即派委幹員。
迅速解往。
交河南附近各廳工次接收。
以備來歲修防之用。
所有采辦料價。
俱着照例動支公項給發。
毋使絲毫派累闾閻。
将此由六百裡各傳谕知之。
高晉等原摺、鈔寄閱看。
仍各将辦理情形。
迅速覆奏。
并谕令高晉等知之
○又谕曰、福隆安等奏、審辦虧短庫銀一案。
已得其大端。
至其中詳細情節。
尚須逐一嚴訊等語。
庫丁官吏等、膽敢将庫貯銀兩。
零竊錠件。
甚至提出三口袋。
且有節規節禮等項。
實出情理之外。
自應嚴切鞫訊。
徹底根求。
令其弊端畢露。
監守自盜。
情罪甚重。
一經審實。
即應按律定拟具奏。
至錦州斂派銀兩一案。
現在設法嚴究。
務得科斂侵肥各實情。
不使稍有縱漏。
其牛莊、蓋州、二處之海口鋪戶。
及在局領銀之阿精阿等二人。
一俟提到。
即可質訊。
如再茹供不吐。
即加刑訊等語。
自應如此辦理。
福隆安等、即将節次谕旨内。
指示情節。
嚴行勘訊。
則協領等之如何浮冒開銷。
及弘晌之有無分肥染指。
均可水落石出。
無難審結。
但恐各處提人。
未能一時全到。
福隆安、亦不必在盛京久待。
況此事大局已定。
福康安與金簡、均能就其中緊要關鍵。
訊問得實。
與福隆安在彼同審無異。
福隆安、俟福康安到後。
止須将兩案情節。
及所奉谕旨。
交付福康安、詳悉告知。
令其同金簡、查審明确定案。
福隆安即遵前旨、起程回京。
務于封印後趕到。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仍将應奏之事。
迅即由驿具奏
○以署浙江提督李奉堯、為江南提督。
湖北黃州協副将陳大绂。
為雲南臨元鎮總兵
○旌表守正被戕山東滕縣民白興文女白氏
○戊辰。
廣西巡撫吳虎炳奏、粵西寶桂錢局。
設爐十六座。
現應采辦己亥銅觔。
據滇撫咨稱、本年截數後。
無銅可撥。
将來移咨赴買。
約四十五年夏季方到。
局銅不敷配鑄。
請暫減三爐。
以十三爐鼓鑄。
滇銅充裕後。
再行奏複。
下部知之
○命刑部侍郎錢汝誠、在南書房行走。
○己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八旗中孤女無依者。
嗣後着照孤子例。
一體給與錢糧。
以資養贍
○吏部議、失察高樸家人私玉過境各官。
分别降革。
得旨、各省地方官。
于私玉過境。
漫無稽查。
吏部照例議以降革。
均屬罪所應得。
但此等玩忽積習。
皆由平日吏治因循所緻。
此案系初次發覺。
從前類此者。
自屬不少。
難于逐一追究。
所有議處大小各員。
其應革任者。
着從寬免其革任。
仍注冊。
其應革職降調者。
着照部議降級。
俱從寬留任。
此系朕格外施恩。
當共知謹凜。
嗣後如仍不實心稽察。
一經事發。
定照部議實降實革。
不能複邀寬宥矣
○刑部議、河南太康縣民婦陳王氏。
誣告董四謀死伊夫。
應照例拟流。
不準收贖。
得旨、此案陳王氏、心疑其夫被人謀害。
屢行控告。
以緻屍遭蒸檢。
其罪固所應得。
但究因痛夫情切。
意在伸冤。
與挾嫌誣告者有間。
且一經審明。
即俯首認罪。
其情尚屬可原。
陳王氏、着加恩準其照例收贖
○以鑲黃旗領侍衛内大臣福隆安、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紮拉豐阿、對調。
調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拉旺多爾濟、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以浙江杭嘉湖道孔毓文、為浙江按察使
○庚午。
谕、據三寶奏、查閱湖南省營伍情形一摺。
已批交該部議奏矣。
至摺内所稱衡州協副将福海、年力已非強健。
不能振作有為。
但出師金川。
着有勞績。
若以旗員補用。
尚能勝任。
請給咨送部引見。
又沅州協副将洪昌運、年力漸衰。
志氣将頹。
請勒令休緻等語。
所辦非是。
福海身屬滿洲。
請以旗員補用。
而于洪昌運、則竟請勒休。
顯系偏護旗員。
有心軒轾。
非所以示公允。
況福海在金川出師。
如果勞績懋着。
自必得受世職。
該旗必照例辦理。
非查核軍政之督撫。
所應議及也。
且三寶以滿洲身任總督。
于阖屬滿漢員弁。
均宜一視。
方足以饬營伍而昭懲勸。
乃于滿漢副将。
一例兩辦。
其可以使衆心怗服耶。
三寶、着傳旨嚴行申饬
○谕軍機大臣等、據國泰奏、拏獲安徽脫逃軍犯劉裕泰、改拟絞候一摺。
已批該部議奏矣。
至夾片所稱劉裕泰、原系不準捐官之人。
究與曾任職官有間。
可否量為末減等語。
殊屬非是。
劉裕泰、業已選授刑部司員。
旋經參革拟罪。
即與曾任職官無異。
況該犯本系賤役子孫。
妄幹名器。
隐匿報捐。
較之尋常職官逃竄。
尚多一層罪犯。
且又于配所脫逃。
既經拏獲。
自應按照官犯定例問拟。
乃該撫轉為夾片申說。
冀圖末減。
實乖情理之平。
國泰好作聰明。
而所辦多不當于理。
往往如此。
國泰、着傳旨申饬
○以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陳傑、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永甯縣民郭進昌妻李氏
○辛未。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詣大高殿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鄭大進奏藩臬考語一摺。
所辦未為妥合。
各省大計。
所奏藩臬考語。
例應交部。
是以向來各督撫、俱于摺内聲叙。
本日周元理奏到之摺。
即系如此辦理。
乃鄭大進于兩司考語。
另列清單。
并不叙于摺内。
殊未畫一。
自因初任封疆。
未能熟悉體例之故。
着将周元理奏摺。
鈔寄閱看。
令其嗣後遵照辦理
○赈恤兩淮闆浦并歸并之徐渎、中正并歸并之莞渎、臨洪并歸并之興莊等、六場。
潮災貧民。
并予緩徵。
卷之一千七十二